敬老院变“妓院”?卖淫女咋把老人当猎物?


927日晚7时许,淮南市谢家集区公安分局杨公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杨公镇第一敬老院里卖淫嫖娼。民警来到敬老院时,发现大门紧锁,翻过围墙后发现一间屋子内亮着灯,窗户敞开着。民警看到,一名女子和一位老人正在做房事。民警进到屋内,看到桌子上放着20元钱,老人说是给那位女子的。随后,两人被带到派出所接受民警调查,对于刚刚发生的交易,两人均供认不讳。随后,涉案人员均被治安拘留。。(20101014日东北网)

卖淫女竟然跑到敬老院里做生意,这的确是足以令人称奇的事情。但就是这样一种值得称奇的事情,居然还就偏偏发生了。更为令人惊奇的是,据说这个敬老院过去就有过女性来这里过夜的现象,有出租车专门往这里介绍卖淫人员,管理人员则是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而老人与卖淫女 做事时甚至窗帘都不拉。由此可见,在这个敬老院里,卖淫女来为老人“服务”或者老人招妓嫖娼,并不算是一件多么不能见人的事情。

按道理说,卖淫嫖娼有伤风俗、法不容情的龌龊勾当,公安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应是份内之责。但出乎意料的是,此消息一出,网上对老人竟多是同情的声音,而对公安民警的做法反而有了不少的非议,甚至还发出了“扫黄也要讲人性”、“应当允许在特定的场合合法卖淫”的声音。怪哉,难不成网民们也被“卖淫合法化”给忽悠得不知东西南北了吗?

事实上,网民之所以会发出如此另类的声音,主要还是源于对弱势群体的同情。比如,这次被抓的卖淫女只是为了一顿饭会干、为了一趟出租车钱也干,做一回只要20块钱的年龄38岁的拾破烂者,而被民警抓了现行的王某也只不过是一个年逾65岁的、除了打打麻将就没有任何娱乐项目的孤寡老人而已。诚如网友所言,“老人有性需求,其实不是什么坏事、丑事”,“ 敬老院卖淫,说明敬老院有这种市场需求!”

或许我们确实应当尊重老年人追求福生活的权力,并为老人的福生活创造条件,也或许卖淫女到敬老院的性“抚慰”确实是出于对老年人的一种关爱与呵护。据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的性犯罪呈下降趋势,但老年人的性犯罪率却在上升;江苏省第二少管所对5960——87岁的老年罪犯基本调查显示:七成为性犯罪,59名罪犯中有40名属于强奸、嫖娼等性犯罪。况且,来这里卖淫的毕竟不是什么高级名花,而只是一些只为生计拼搏的中年女性而已。

诚然,我们是没有理由过多地去指责老年人的为老不尊,也确实应当同情那些为了生计而走上卖淫之路的悲情女人。但这就是可以让敬老院变成“妓院”的理由吗?我们会因为要尊重老人的“性”福而允许卖淫嫖娼合法化吗?——正确的判断应该是,不管是在敬老院里,还是在其他地方,卖淫嫖娼都是一种的不雅之事,都是法所不容的。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身体素质也有了很大提高,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难免会有性的需求,但决不可以因为寻找刺激而乱为,否则敬老院同样也会演变成性病、艾滋病泛滥的高危场所,设若如此,恐怕那些“应当允许在特定的场合合法卖淫”的声音就会成为屠戮老年人的最强杀手!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让老人们快乐起来,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固然不错,但至于如何正确对待老人的性需求,这恐怕是整个社会和所有家庭都必须深思的问题!

(李吉明20101020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