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同时发布了有关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信息,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在新世纪连续第七年锁定“三农”,并将出台一批新的强农惠农政策。专家预计,今年一号文件的主题可能是围绕“加大城乡统筹”,加大“新农保”的覆盖率,农民子弟可以免费享受职业教育等惠及民生的重大问题。
从上世纪80年代连续出台5个“涉农”一号文件,到新世纪连续7年把一号文件定性为“三农”,中央确实把解决“三农”问题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免除农业税之后,农业形势较好,粮食连续6年增产,从农业的角度来看,压力有所缓解。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尤其是随着城镇化速度的推进,我们也应当知道,“三农”问题不仅仅单指农业问题,也有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这些问题也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言:“越是形势好,越不能掉以轻心。”在积累对农民数十年历史欠账的情况下,强农惠农刚刚取得一点成绩,如果掉以轻心,其损失既是经济上的,更是政治上的。在稳定问题凸显、各种势力杂陈的情况下,农村、农民的稳定比什么都重要,损害了这种稳定,就损害了执政的基础。
那么,如何才能确保“三农”工作的良好形势得以稳固、从而稳定大局呢?这就必须从制度上进行综合改革,从几个大的方面着手:一是努力提高农民实际收入,二是加强建设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加强农民从业职能教育,四是赋予并强化农民在土地、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基本权利。应清醒地看到,在税费改革之前,税费冲突是农村冲突的大头,但税费改革之后,土地冲突已经成为农村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等一系列冲突的主要方面。土地冲突是复杂的,也是简单的:复杂性在于往往牵扯到诸多利益结构,又是伴随着城镇化的步伐而加剧的;简单性在于其根源就是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众所周知,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虽然现行法律等对使用权进行了相关确权,也有“30年不变,以后也不会变”的承诺,但政府依然可以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征收土地。和城市强制拆迁相比,强制征收农民土地所带来的问题丝毫不逊色,甚至更为剧烈。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喜欢强制征收农民土地呢?这和我国对土地属性的规定也大有关联,由于我国规定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其他用地等,而其中农业用地和其他用地的价格差异甚大,政府通过征收农业土地,再转换为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会产生相应的土地级差,这种级差如果够大,便会成为地方政府强制征收土地的利益驱动力。在利益的驱动下,农民的土地权利往往被冲击得七零八落。
“强农惠农”的提法和以往相比,有了明显的变化,不仅提出了要让农民不断提高经济收入,而且要“强农”。何谓强农?就是要让农民增强各方面本领,增强话语权、谈判权等等。党的十七大提出要逐步让农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这就是对农民在政治权利上的“强”,那么,在落实这一政治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强化农民在土地、医疗、教育等诸多方面的权利。因为从历史上来讲,农民长期在这些方面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应通过一段时期的强化使农民补上权利这一课;只有权利强化了,在土地冲突中,农民才能够通过制度和法律的途径才解决问题,而不是寄望于上访等其他途径。既然今年“一号文件”的主题可能是“加强城乡统筹”,那么,这个统筹首先就应是权利的统筹,有了这个统筹,其他统筹的难关也能随之迎刃而解。毫无疑问,做到这一点,“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将向前再走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