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为谁?辩护为谁?执政为谁?(图)


开枪为谁?辩护为谁?执政为谁?

---评说贵州安顺“开枪门”的藏猫猫

编者按:贵州安顺枪击案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网络民意一边倒地谴责警方,同情死者。网民纷纷留言说,村民罪总不该死吧!警察依仗人民赋予公权力,想开枪就开枪,视人民生命如草芥;这种警察败类为何不清除出队伍,任凭危害百姓;不但警察败类要追究严惩,而且更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用人与隐瞒真相包庇罪犯的法律责任!

    在众多民意中,我们看不见支持警方的声音。这说明了什么?

    回顾去年云南“躲猫猫”事件,杭州“70码”事件等多宗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官方首次事实披露的不被民众信任,是屡见不鲜。能让“躲猫猫”真相大白于天下,全靠全国舆论的压力之下,更高层级权力机关介入调查。想必贵州安顺关岭枪击案,其荒唐的“袭警被枪击”说,目前仍然沿袭这个定律。公众的不信任,缘于官方信息的披露,实在自相矛盾、疑点多多。
    首先,仓促发布案情有欲盖弥彰之嫌。案发于12日下午4时许,13日上午, 安顺市政府就仓促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死者有“袭警”、“抢枪”情节,为警察无罪定调。

    其次,巨款了结让苦主封口闭嘴之嫌。当地县镇领导急着与死者家属签署70万元的补偿协议,从救济款划批款,让郭家迅速将死者送往镇医院尸检,并于16日晚下葬。

    其三,再次发布新闻控制话语权之嫌。18日安顺市政府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贵州关岭县警察张磊开枪致两村民死亡一案,称为因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确实受到当事人攻击和抓扯,但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为犯罪警察再次无罪辩护。

    警察持枪连杀两个手无寸铁的村民,本身就是一起严重的侵害公民人身安全剥夺公民生命权的犯罪行为。明知公安部相关领导已赶到事发地,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当事警察被停职接受调查,检察机关也正介入。为何当地政府却抢在尚没介入、尸检没有进行之前,甚至警方自身的报告都还没有出台之前,就召开新闻发布会,高调宣称“郭永志和郭永华因打架袭警并抢枪被击毙”,用一个“袭警”“抢枪”在先,警察开枪在后定性,将话语权掌握在手中? 为何县镇迅速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补偿70万元的协议,虽给予死者家属巨款补偿, 而非赔偿,用镇民政福利办公室的救济款?

    在尸检报告明显否定了当地政府警方此前的结论时, 先前警方声称只开了四枪,但尸检显示是五枪,证明当地政府“袭警”话语是欲盖弥彰,为何当地政府再次先声夺人,宣称张磊因临场处置经验不足,确实受到当事人攻击和抓扯,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

    一句话,从事件开始当地政府与警方就一再控制话语权,推卸责任,隐瞒真相,欲盖弥彰,这不是在为罪犯开脱又是什么?这不是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置于尴尬地步又是什么?这不是把执政为民的政府,置于尴尬地步又是什么?这不是背叛了执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理念又是什么?!

    贵州安顺枪击案官方藏猫猫之后,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官方的版本是:两名男子在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被子弹击中死亡。新闻报道陈述的民间版本是:在完全没必要开枪情况下,副所长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两人射杀。

    网民称,贵州枪击案有感:一名警察,两个村民,三种说法,四方质疑,五颗子弹,陆天已过,七大疑点,八风不动,酒后袭警,十分扯淡。

    无论是安顺市警方的“透露”,还是安顺市政府的“通报”,都是令人非常失望。我们能够明显感觉到,当地政府方面在试图淡化、回避、掩盖,相关信息显得支离破碎、漏洞百出。掩盖一个谎言需要编造无数个谎言,试图用谎言来掩盖真相,只会让真相欲盖弥彰。

  其一,张磊一共开了五枪、郭永志中两枪这一事实得到确认,这点非常重要。说明,即使郭永志有袭警、抢枪行为,当他中枪倒地后,张磊也不应在其头部补一枪致其死亡,张磊的违法犯罪嫌疑难以逃脱。对于如此清楚明了的基本事实,安顺市政府仍不予承认、不予表态。

  其二,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副所长,张磊处置村民打架这种常见小事竟然“经验不足”,让人难以置信;两名村民在众人围观下被枪杀,这么大的事情竟然只是“处置不当问题”,不禁让人齿冷。

  其三,安顺市警方和官方一再强调郭永华、郭永志喝过酒——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是想从侧面证明郭永华、郭永志当时情绪激动,有暴力袭警和抢枪行为?恰恰相反,说明即使郭永华、郭永志有抓扯、攻击张磊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也是受酒精驱使,而不是有意识、有目的地袭警、抢枪。在抓扯过程中,张磊也应该能够闻到、看出这两个人醉酒,那么,警察向两个不听话的醉汉开枪,其正当性、必要性何在?反过来说,张磊并没有喝酒,他枪杀两名村民时,头脑是完全清醒的,没有酒精为其担责、开脱。

  其四,安顺市政府称,他们调查了51人次,证实当时郭永志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抢夺张磊的枪支——注意,这里说的是郭永志而不是郭永华抢夺枪支。这说明,郭永华并没有抢枪等袭警行为,而只是不听话(“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却被张磊一枪打死。面对这突如其来枪杀,站在一旁的堂弟郭永志该如何反映呢?难道该立即倒地求饶吗?难道不该情绪激烈、不听劝阻吗?他此时试图抢夺枪支,并不意味着袭警,更可能是为了制止张磊再次开枪。

  其五,虽然“安顺枪击案”的重重迷雾尚未廓清,但是,赔偿死者家属这件事足以说明“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果郭永华、郭永志有暴力袭警和抢枪行为,那么张磊开枪就是履行正当职权,郭永华、郭永志就是“死有余辜”,而坡贡镇政府事后立即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并要求必须在1月17日前安葬死者,这又作何解释?

    几个村民打架,最后竟然发展到“袭警”、“抢枪”的地步,导致两名村民被枪杀,这样的案件很离奇。案件越是离奇,越需要公权部门给出经得起考验的调查结果。在此有必要提醒有关部门,这起案件已经演变成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在调查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像他们所声称的那样“查清情况,分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不姑息,不偏袒,不唯上,只唯实。有公安部督办,有舆论质疑,有民意汹涌,此案真相终会大白于天下,任何遮掩、歪曲、作假都将徒劳无功。

    近年来,从“华南虎”到“躲猫猫”,从“欺实马”到“钓鱼执法”,一系列公共事件都经历了真相一度被遮蔽但最终被揭露的过程,相信“安顺枪击案”也不会例外。撒谎者终究会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付出代价。

    想想我们共和国的“人民公安开枪为谁?”

    想想我们共和国的“地方政府辩护为谁?”

    想想我们共和国的“人民政府执政为谁?”

    在这个大是大非的政治立场下,一切难题相信都会迎刃而解。

                     林国奋写于2010年1月有19日

附一:

贵州警察枪杀村民系"临场经验不足"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12日处警中使用枪支致两村民死亡。17日,安顺市警方向新华网记者透露了初步尸检结果。公安部派出的一名警务督察人员已经抵达安顺,全程监督案件的调查。
    安顺市公安局透露,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从右腿腘窝(膝弯)处射出,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击中死者郭永华的子弹从其头部左下眼睑处射入,右侧枕后部射出。
    安顺市公安局透露,经初步调查鉴定,以下事实也基本确定:
    一是张磊系接到报警电话后出警。报警电话是12日16时14分,打到坡贡派出所的固定电话上。
    二是经过尸检,确定两名死者生前喝过酒。贵州省公安厅根据13日采样作出的尸检报告表明,死者郭永志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9毫克,郭永华为233毫克。
    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进行了大量证据采集。目前已调查了38人,采集笔录48份,其中18人不同程度见证事情的发生过程。
    安顺市政府1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其掌握的初步案情。警察张磊事发后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网上颇多质疑。安顺警方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没能很好掌控住局面,张磊及协勤当时确实受到当事人攻击和抓扯,但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警方将根据下一步的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1月18日,安顺市政府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调查的最新进展。安顺市委、市政府表示,继续推进调查过程透明和信息公开,督促有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

来源:《新华网》

网址:http://society.people.com.cn/GB/42733/10784774.html

 

附二:

  贵州枪击案调查通报被指为开枪警察辩护

 

    1月18日上午11点,安顺市人民政府针召开新闻发布会,左一为坡贡镇镇长。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曾鸣

仅有三个民警的贵州关岭自治县坡贡派镇派出所,最大的领导是两年前调到该所任副所长的张磊。

案发现场

  18日新闻发布会非但没有使案情水落石出,反而让案情更扑朔迷离、疑窦丛生了。因为此番警方的调查通报,颇有张磊的辩护律师的口吻,而丧失了调查方应有的中立、公正立场。

  针对贵州关岭县警察张磊开枪致两村民死亡一案,安顺市政府方面称:因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但确实受到当事人攻击和抓扯,但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1月18日安顺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岭“1·12”事件阶段调查结果。

  笔者以为,18日新闻发布会非但没有使案情水落石出,反而让案情更扑朔迷离、疑窦丛生了。因为此番警方的调查通报,颇有张磊的辩护律师的口吻,而丧失了调查方应有的中立、公正立场。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把能说清楚的,都说清楚”,现在的通报中大约算是“把对警方有利的,都说清楚”,把那些对张磊不利的,特别是一些严重影响事件定性的情节淡化了。

  官方通报称:死者郭永志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抢夺张磊的枪支,在此过程中,被张磊的子弹击中死亡。“经初步调查鉴定,以下事实也基本确定”:一是张磊是接到报警之后赶到的现场,二是死者生前都喝过酒。

  首先,坦率地说,上述两点“确定”与案情定性的关系不大。本案的关键甚至不是警方执法不妥,而是张磊是否涉嫌故意杀人。且不提之前是否“抢枪”,是否处置不当,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说明什么?

  在尸检前,县公安局梁姓副局长坚决否认死者中有人身中两枪,但现在尸检报告显示:郭永志身上“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即大腿中枪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之下,张磊又在其太阳穴补了一枪,这明显涉嫌故意杀人。梁副局长当做何解释?应被认为是“护犊子”呢,还是发布严重不负责任的言论?

  另据报道,面对记者“先被打伤大腿还是先被打中头部击毙”的问题,发言官员既不承认先打中腿部,也坚决否认先打中头部;但其同时表示,张磊确实对其开了两枪。

  其次,据媒体报道的目击者证言,张磊朝郭永志开了一枪之后,又顶着他的脑袋再开一枪,如果是顶着头部的近距离射杀,死者皮肤应该受到灼伤,尸检报告也应该有判断射击距离这项“常规项目”,为什么没有公布呢?

  此次发布会上官方不愿意回答的问题,还有很多:如是否定性为暴力袭警?最新的调查是立案调查,还是内部调查?……发言人均表示在调查当中,“需要再研究决定”。

  再次,谁有权公布案情真相?按此前通告,相关领导已成立领导小组,当事警察被停职调查,检察机关也正介入,还有公安部督察。但早在调查启动前,警方就先声夺人提出“袭警”“抢枪”,而备受舆论质疑。开枪的警察是关岭县的警察,其开枪时正是代表县公安机关履行公务,按《刑事诉讼法》以及一般法理,安顺警方就是当事人,应该回避。如此“自查自纠”,让公众很不放心。

  此前媒体已经报道过多名目击者的证言,表明有可能是警察开枪杀人,他甚至不允许别人将死者送医。这些证言有没有被采纳?有没有体现在通报里?我们甚至更加担心,警方如此这般的“立场”会不会严重“影响”目击者的证言。

    政府对公共事件展开调查、发布通报,是为了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同时也是重拾公信的平台。所以政府调查应有起码的公信,而不能让人觉得像份“辩护词”,不能用政府的公信为个别警察涉嫌的违法行为背书。

来源:《新京报》《南方报网》

网址:http://china.nfdaily.cn/content/2010-01/19/content_8277408.htm

 

附三:

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案尸检推翻县公安局说法

【事件回顾】

    贵州安顺枪击案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官方的版本是:两名男子在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被子弹击中死亡。新闻报道陈述的民间版本是:在完全没必要开枪情况下,副所长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两人射杀。

    红网贵州安顺1月18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曾鸣)1月12日,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派镇,赶场买东西的尧上村吊井组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开枪打死。17日,安顺市警方向新华社记者透露了初步尸检结果。公安部派出的一名警务督察人员已经抵达安顺,全程监督案件的调查。

    尸检推翻县公安局说法

    安顺市公安局透露,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从右腿腘窝(膝弯)处射出,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击中死者郭永华的子弹从其头部左下眼睑处射入,右侧枕后部射出。

    尸检报告明显否定了关岭县公安局此前的结论。事发后,目击者说是开了5枪,第一枪冲天,第二枪打在地下,第三枪打死郭永华,第四枪和第五枪打死郭永志。但关岭县公安局梁副局长坚称,事发时张磊共发射4发子弹,两次鸣枪警告后,仍然发生继续“抓扯”,张磊其后两枪分别射中郭永华和郭永志。对于郭永志身中两枪,梁说“不可能”。

    安顺市公安局透露,经初步调查鉴定,确定两名死者生前喝过酒。贵州省公安厅根据13日采样作出的尸检报告表明,死者郭永志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9毫克,郭永华为233毫克。

    安顺警方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没能很好掌控住局面,张磊及协勤当时确实受到当事人攻击和抓扯,但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警方将根据下一步的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18日,安顺市政府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调查的最新进展。

    县领导连夜找家属谈赔偿

    徐建国是两名死者的妻子的代理人,他认为:如果死者真的有袭警情节,“那他们就是该被打死”。而事实上,据死者郭永华的弟弟郭涛透露,关岭自治县县委书记和县长事发当晚11时便将他喊到镇政府协商赔偿事宜。

“他们想让我们尽快下葬,”郭涛回忆,两位领导告诉他,人死了总有一个办法解决,尸体摆放事件长了不好,接着问他们要多少钱。

     郭涛说,75万一个人,领导说太高了,没有这个标准,提出根据当地农村收入,最多赔20万一个人。

郭涛则反驳,“当今社会很开放,可能他今天是穷光蛋,明天就是百万富翁,但这一枪打下去,就把他定了。”

说完,郭涛转身就走,死者亲属事先已经决定,镇政府不答应他们的赔偿额度,就把尸体摆到镇政府的门口去。

     县委书记叫住郭涛,表示他讲的也是有道理,但要价仍然太高。随后双方开始就赔偿额度进行拉锯,一直到13日早上7点许,赔偿标准定在35万一个人,预支3万元一个人,余额待死者下葬后付清。

3小时后,在安顺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声称死者有袭警情节。而另一边,与政府达成协议的郭家将死者送往镇医院进行尸检,并于16日晚下葬。

     为什么是镇政府负责赔偿?

     次日下午,坡贡镇民政福利办公室共给两个死者的家属开出了12份领条,郭永华和郭永志的家属各领取了35万元补偿款的余款32万元。其中郭永华的8名家属有7人获得4.3万元,一人获得4.9万元;郭永志的4名家属各获得8.75万元。领取收条后死者家属换取了现金支票,然后到信用社进行了转账。

     记者在领条上看到,领款人领取到的补偿款项目竟然名为“坡贡镇救济款”。这笔在《补偿协议》载明的70万元补偿款,居然是来自关岭自治县坡贡镇民政福利办公室的救济款。

     救济款是由政府拨款和民间捐赠构成,民政部和财政部明文规定,救济款的主要用途是救灾,救济困难群众等,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且在发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

     而在此前,坡贡镇党委书记罗兴平说,根据县政府尽快安葬尸体的要求,镇里向县财政借款70万元作为对两名死者家属的补偿款。

    徐建国表示,用镇政府的钱来对死者进行赔偿,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若果真如13日新闻发布会所说,死者系暴力袭警原因被打死,政府不应该赔一分钱;若因为张磊、王道胜犯故意杀人罪被打死,则应由张磊、王道胜对死者进行赔偿。

     35万元赔偿款是否合理?

    红网贵州安顺1月18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曾鸣)35万元系死者家属与当地政府以“讨价还价”方式得出的结果,那这个赔偿额度按照法律标准是否合理呢?徐建国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得出结果是,35万这个数字与按照法律规定计算的赔偿额度非常接近。(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接受郭永华之妻胡家英、郭永志之妻杨炳珍的委托,指派徐建国律师担任其代理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由“死亡补偿费”、“葬丧费”、“抚养费”、“赡养费”四部分构成。其中:

    死亡补偿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20(年)

    葬丧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0.5(年)

    抚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18-死者小孩的年龄(年)

    赡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20(年)×老人数量/兄弟姐妹的数量

    2009年,贵州省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8.76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349.21元。

    以郭永志为例,他有一个九个月大的儿子,上有双亲,还有6个兄弟姐妹,按计算应得到死亡补偿费235175.20元,丧葬费5879.38元,抚养费75142.89元,赡养费47709.77元,一共363907.24元。

    “这么算来,政府少陪了一万四千块钱给他,”徐建国摇摇头,他表示,纵然差距并不大,但这是以一种“花钱买平安”思维做出的赔偿,仍然是一笔“糊涂账”。

来源:《红网》《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

网址:http://china.gansudaily.com.cn/system/2010/01/18/0114275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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