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1日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系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病为目的的食品。
什么食品能成为健康食品,该办法也有具体要求,即经动物和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恶性或慢性危害,食品的配方、用量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份。保健食品必须由省级卫生部门初审和国家卫生部终审,审查合格的保健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才能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