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百年论坛:将商业置于体制的核心


       国家通过商业实现富裕与强盛,这个观念在进入现代之前可以说是闻所未闻。千年以来,富裕之路总是通过战争和掠夺来开辟的。有人认为,商业是“柔性战争”,它使人类不再暴力相向,商业竞争对手不为争夺数量有限的资源而动刀动枪、流血死人,反倒可以各自专门生产他人所需的产品、互通有无。不过,并没有太多的国家理解商业的真正价值,更不用说使之成为国家优先发展的事业了。

  通往繁荣的关键一步,是政府必须意识到要将自己与臣民的财富统一起来。现代发达国家都是能够为加强商业而提供公共产品的有活力的“服务性国家”。如英国和荷兰则完全采用了商业经济的思维。不过,决定哪些集团处于通往富裕之路的领先地位,哪些处于落后位置,要看政府在何时何地将创造富裕之基础的要素置于首要地位。

  商人是被尊敬,还是被鄙视

  经济发展首先是价值的选择,尔后才表现为经济增长率的不断上升。因为依靠商人,荷兰取得了成功。因此,人类历史转折的临界点是商人的伦理状态,要看商人是被尊敬,还是被鄙视。

  在英国,大人物们不仅不以经商为耻,还认为商业的地位要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荣耀。事实上,英国的贵族很早就有经营的习惯,贵族幼子外出经商,谋取商业利益,早就是一种惯例。笛福指出,如果说在任何行业中只有勤劳才能得到成功,比起任何人来,商人更加依靠智慧生活。商人是世界上最聪敏的人,因而在迫于无奈不得不另想生活门路的时候也是最能干的人。英国经济学家托马斯·曼认为,商人是“国家财政”的“主要经纪人”,是王国的管家。如果商人没有得到他们高贵的使命理应得到的尊重,他们就不会出色地完成其使命。

  在有的欧洲国家,贵族们游手好闲,整天在宫廷中谈情说爱。他们对贸易长期形成了一种憎恶感,认为贸易是下等人所为,是贪财的目标,而不是上层之人的追求。人人都企望安宁和荣耀,尽可能避免从商,以为在贸易中既寻不到安宁,也难觅荣耀。狩猎的国王是国王,打锁的国王就不复为国王。出生高贵还不够,还必须生活得高贵。鲁瓦索在例举“有失贵族身份”的种种职业时指明:恰恰是低贱肮脏的盈利降低了贵族身份。有的国家有“官僚癖”,那些有能力的人都想为他的长子谋取一个官员身份。如果他本身已处于社会阶层的顶端,那他会想让儿子成为审计机关的成员;如果他只是个小店主,他就会想把儿子培养成教士。

  贸易自由寓于国家利益当中

  “英国的政治,就是英国的贸易”。在英国,贸易和工业是国家强大的手段,必须利用这个手段,哪怕是以强迫的形式。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曾庄严地发出圣谕:“向寻求冒险的勇士致意!”女王向这些敢闯的男子汉致意,但无意向他们发号施令:“商业在内阁的领导或禁令下永远不会兴隆。”国家为商业提供保障,但既不插手管理,也不妨碍商业。商业永远应当是商人的事。
荷兰、英国和法国都建立了东印度公司,并赋予了特许证和垄断权。但是荷兰和英国都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法国人也采用同样的办法,却屡遭失败。方法雷同,结果相反,为什么?荷兰和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是市民社会努力的结果,其盈利收入归了股份认购者。而法国的东印度公司是国家决策的结果,公司完全公务员化:资本分红按王室俸禄支付,不考虑贸易的盈亏。

  让我们再看看英国是如何延续荷兰奇迹的。从伊丽莎白时代开始,英国各方面已经就重商的必要性达成一致。把国王送上断头台的那同一个国会正在忙于分配海外贸易的职位,仿佛任何事情也没有发生。国会却通过了1651年的航海法。航海法的目标是针对荷兰人正在转口贸易中获得的垄断地位。这项法律不仅禁止使用英国以外的船只或原产地国的船只运载欧洲产品进入国内,而且强制规定外国与英国殖民地进行贸易要有许可证,规定只有英国船只才有内河航行权。这条保护主义法律引起了同荷兰各省联合国的一场战争。英国取得了胜利,并固守这项政策,直到它取得了一种可靠的优势。

  一段富有诗意的描写性文字述说着“英国要自由,但要保留维护国家利益的权利”:“在荆棘丛生的荒野,出现了羊群。为了出售羊毛,他们寻找出口市场,他们装备了船队并保护船队。有买有卖,从挑战到迎战,英国确立了一条海上政策和帝国政策。从17世纪起,即比荷兰人仅仅晚了半个世纪,便在东印度立稳了脚跟,开始占领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遗留下来的部分美洲土地,并向那里移民。大宗贸易改变了他们遇到的一切。”

  可见,当国家处于平庸的时候,英国懂得如何恰当地让国家为经济服务。拿破仑曾不屑一顾地说:“这是一个商贩的国家。”而沃尔特·罗利先生早于拿破仑两个世纪是这样回答的:“谁控制了世界贸易,谁就控制了世界的财富,也就控制了世界本身。”因为贸易,英国成功地登上了世界舞台;因为工业,英国独占了世界舞台。

  举凡在龙腾虎跃、繁荣兴旺的国家,商业不像在其他地方那样是个普普通通的活动部门,它处于体制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