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营的钓鱼执法催毁的社会良知
古清生
执鱼执法:比犯罪还犯罪
早有耳闻,汽车运营管理被诸些地方演化为一种赢利模式,也就是说,汽车运营管理之执法者之执法,其目的从管理沦陷为赚钱,因为罚款额之巨,使之成为一项巨大的财源。在此,俺对正常执法不予评论,一个社会的正常执法,皆在法律之管控的轨道。然,近时相继从上海和湖北鄂州曝出的钓鱼执法,则远远偏离法治轨道,实已经沦为执法犯罪。
媒体报道:今年9月8日,上海一位白领张军(化名)因好心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结果遭遇“倒钩”——运管部门钓鱼执法,张军被扣车罚款一万,车主还遭遇“扭手臂卡脖子”。张称,自己打电话到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投诉,对方问他为什么要让不认识的人坐车,张说那个人说自己胃疼的厉害,对方继续质问:“他胃疼关你什么事?”
显然,上海这起钓鱼执法,构陷了一位善良的司机。所谓钓鱼执法,即运管部门派人伪装成乘客,而这个伪装的乘客,又妆扮成急于送医的病人。当他的恳求你送医而打动你的同情之心允之运送时,你上当了,结果是如张军那样,被罚一万元之巨。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湖北鄂州。武汉晚报9月24日报道 看到本报9月18日“上海车主遭遇运管部门‘钓鱼式执法’”的报道后,一位武汉籍车主感觉自己的遭遇与那位上海车主“惊人相似”,遂于21日致电本报热线投诉。
这位名叫黄恩安的汉口解放南路一水果店店主称,8月11日,一“街坊”称鄂州的亲戚突发“胃出血”,急需租面包车去鄂州将人接到武汉治疗,他“出于善意”答应了下来,约定报酬为一条烟。
黄恩安将面包车(鄂AK7Q**)开到鄂州市城区,刚一熄火,就被一群执法人员包围。这群自称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简称“客管处”)的工作人员依据“乘客”的证词,认定黄恩安为“非法运营”,要罚款1万。次日,黄恩安交纳了6000元罚款,才领回自己的车。而黄恩安遭遇“埋伏”的地方,离客管处办公地仅约200米。
湖北鄂州这起钓鱼执法,执法者则毫不讳言为其行为辩护。当武汉晚报记者去采访时,往鄂州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如是说钓鱼执法相当于公安的卧底。
钓鱼执法之恶在于,一个司机并没有主观非法营运,但去在钓鱼执法者与急病求医,不医可有生命危险打动人之同情心,予以运载,且被定性非法营运,并处以罚之。如果这样的非法营运是犯罪的话,俺个人以为,钓鱼执法者比犯罪还犯罪。将来,当有真正的生命危险病人求助时,没有人敢给以运送。钓鱼执法正在干着一件摧毁社会良知的犯罪,它比非法营运可恶之一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