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促进发展,还是制约发展


  将有线电视信号由模拟传输改为数字传输。这是某地政府实施的一项举措,为此,出台了专门文件,其内容大致是:年收视费交300元,免费领取机顶盒一个,收费的频道除外,其他电视节目均可收视;年收视费交180元,只能收到中央两个台,以及省、市、县的电视台节目共6套。

  在随后的具体操作中,有关部门在中央一台等频道打出了滚动字幕,专门讲解了领取机顶盒的办法,家庭使用机顶盒的个数等等。

  人们对实施电视信号的数字传输非常拥护,只是在具体规定中有些条款值得研究。

  第一、部门计划在2009年9月以后,有步骤,分区域逐步关闭模拟信号的传输。这样的规定看似很人性化,事实上有霸王条款之嫌疑。明确的时间,剥夺了你思考的余地。

  第二、当初人们在成为有线电视用户时,缴纳了近千元的入户费,是成千上万个家庭的入户费和收视费,完善了有线电视网络,成就了有线电视今天的发展。而今,有线电视用户的利益谁来保护。

  第三、一个家庭使用一个机顶盒,如果在300元之外,再付一定的费用,可以领取一个副机。而且一个家庭最多只能拥有一个机顶盒和一台副机。不言而喻,一个家庭如果有了三台电视机,就必须将机顶盒搬来搬去。想想看,这样是否太麻烦?

  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是为了促进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谁也不愿意为了按照规定享受数字信息技术的同时,却要抱着一个机顶盒跑来跑去。

  因此,唯一的办法是家里只买一台电视机。事实上,现在已经有很多家庭放弃了在卧室和书房摆放电视机的想法。还有的家庭,干脆不看电视,就是用电脑了解一些国际国内信息。

  人们期待,决策者在实施一项举措时,要考虑对发展有利,对群众生活有利。

  对宾馆、酒店等商业休闲娱乐中心,可以实施一个户头使用一个电视机的管理。

  而对于普通家庭,则应该学习浙江杭州的办法,将电视信号转化装置安装在有线电视用户入户的地方,这样,既不影响家庭成员随时随地收看,又对电视机使用数量没有限制。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