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管理学”》之: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宋元明清时期的管理思想(八)


《探源“管理学”》之: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宋元明清时期的管理思想(八)

续上篇:王安石的陶冶人才之法

王安石十分重视人才,他认为治国的关键在于人才,他把陶冶人才的方法分为教之、养之、取之、任之四个方面,在这四个方面做到“有其道”。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

教之之道。教育人才要通过学校,应广置和严选合格的教官,教给士子以“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的学问。无用的学问不教。

养之之道。保养人才要做到“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他说:“人之情,不足于财,则贪鄙苟得,无所不至”,即官吏的俸禄要足以维持一家的生活,以便使他们“足以养廉耻,而理于贪鄙之行”。但“人情足于财而无礼以节之,则又放僻邪侈(chi),无所不至”,故又必须用礼来约束他们。对于少数违法者,则要用刑法来制裁。

取之之道。选取人才不能“私听于一人之口”,而要根据众人的意见。众人认为贤人的人,才能按照他们的德和才,授以适当的官职。授官职还要“试之以事”,作进一步的考察。考察人才不能只靠皇帝个人,也不能只凭一、二日之间的考试。

任之之道。任用人才,首先要根据其专长,知农的为农官,知工的为工官。“其德厚而才高者以为之长,德薄而才下者以为之佐属。”其次要“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绩之法”。这样才能充分施展其才能,对于懒惰苟且的人则是一种压力,而无能的人也会自知退避。

王安石教、养、取、任四法的人才观点,在今天的社会、企业、组织管理中仍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从某种角度说,我们今天的一些人才战略、人才管理正是遵循着这“四法”而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