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宽“血酬”的疏与堵


Frost & Sullivan 杨晓东 欧剑云

P2P计算最开始出现的时候,恐怕没有任何人想到它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更不会想到所衍生的各类应用在当前所受到的追捧与争议。站在不同的角度,所处的立场和结论自然不同,但最关键的矛盾可以简单的陈述为“互联网应用日益增长的带宽需求与电信网决定的带宽发展之间的矛盾”。

互联网的众多承载网是电信网,电信网却不是为了互联网而设计,二者自然产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电信网商业模式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出售基础网络资源;出租业务平台;提供基本业务与增值业务。互联网基于IP的发展对此带来了冲击。

互联网是业务与承载分离的典型应用,往往对基础网络资源的需求增长大于业务量的增长,业务量的增长导致成本上升,而成本上升却快于收入的增长,可以说这是一种违背基本经济规律的发展模式,商务模式健康与否成为了互联网公司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

P2P应用的全互联和并发连接特性,使其需要消耗大量网络带宽资源,甚至会导致网络拥塞,严重影响其他应用的性能。更关键的是,P2P应用造就了不少互联网成功者,如SKYPE,YOUTUBE,IPLAYER,却并没有为网络运营商带来相应的业务收入,直接导致“带宽ARPU”下降,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网络运营商把P2P应用运营者、大量使用P2P应用的用户视为“强盗”就不足为奇了。对于带宽血酬行为应该堵截还是疏导成为网络运营商必须面对的问题。

首先,P2P的去中心化代表了互联网应用发展的必然趋势,试图阻止不可逆转的发展是不明智的。那么相关方是如何看待P2P发展的呢?

美国的ISP运营商的论调可以作为运营商的代表: 目前网络流量一直是以指数速度增长,但访问容量却一致在以线性速率整张。运营商在创收上面临诸多挑战,除非流量需求或者带宽供应发生变化,否则肯定没有足够的带宽来满足全球需求,因此必须有人为多使用带宽资源埋单。这也的确是客观事实,但问题是由谁以及如何埋单。

对于用户来说,很多用户使用宽带业务的动机就是P2P应用。而那些很少使用P2P的用户是最终受害者——付出了与P2P用户一样多的费用,却承担着P2P带来的恶果。所幸受害者会越来越少,因为越来越多的用户在成为所谓的“带宽强盗”,到了大家都是“强盗”发现流量和带宽不是取之不竭的时候,也许会更乐意共同改善所生存的环境。但从当前来看,由于网络技术原因或对P2P预估不足所造成的后果要直接转嫁给用户承担,限制用户的权力是不可取的。

对提供了P2P应用的公司来说,如视频网站,已经为网站的流量交出了不菲的费用,却又要遭遇人为的设置障碍,将对其尚且脆弱的盈利模式造成沉重打击。无论是按流量计费,或者是因为封杀、限量而造成用户体验降低,均会造成网站流量下降,用户主动屏蔽广告内容,网站赖以生存的广告模式将不复存在。

似乎三者陷入了一个怪圈,而打破轮回总是需要寻找到突破点,并付诸行动的。作为产业核心主导的运营商应该可以主动从改善网络技术环境,加强行为监控引导,创新商务模式的进行尝试破局,而不是简单的进行封杀和强行收入高额费用来降低或转移风险。

网络技术环境的改善,国际国内都已有很多尝试,中国电信2006年就已经宣布的IP骨干承载网的建成,也已开始了IP城域网改造工程。通过新的网络结构,运营商一方面可以承载网与互联网业务匹配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借助新的网络结构进行行为监控引导与商务模式创新。

运营商本身是有能力具备完全价值链各环节能力的,所需要的是充分考虑在不同商业模式下的核心竞争力,如何占据价值链相应的不同位置,制定具有竞争力的商务模型。可以考虑引入用户上网行为分析系统,实施分层服务,如设置流量限制,对于超出限制的用户采取流量计费方式。同时可以适当抑制时长计费用户的P2P应用占用带宽。对于选择了长期选用流量计费的用户首先要解决垃圾流量的清洗问题,更可以与P2P服务提供商合作开发业务和用户,采取收入分成模式,以便更进一步细分用户。

如同血酬的价值,先受限于暴力所拼抢的东西,最终取决于承受者避祸免灾的意愿和财力。带宽的价值,受限于所承载的服务或内容,最终取决于用户愿意为此所付出的价值,其他的商务价值均是基于这个元规则的。运营商只有真正改变为自己思考多于为用户的习惯,才能明白即要卖带宽,更要卖服务,才是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