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常智余22日表示,为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予以重金奖励,一般按照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发放奖金,数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举报人不计得失,为了举报腐败分子,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和腐败现象做坚决斗争。他们这样做不是为了获得有关部门的重金奖励,而是彰显正义。
但在目前举报人举步维艰、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今天,广大举报人最企盼和关心的,无疑是相关部门能通力合作、使他们的权益能不被邪恶势力所威胁、迫害,减少举报的代价和风险。
如果举报要谈到钱的分上,我马上有一种深深的担忧:检察机关不是将按照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发放奖金么,那好,贪官开出高于司法机关的奖励标准,给举报人百分之二十甚至是更高的“封口费”,举报人会不会被收买呢?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举报人刚正不阿,不怕贪官的威胁利诱,使腐败分子受到了法律制裁,也拿到了规定数额的奖励。可是,腐败势力往往是盘根错节的,即使举报人拿了奖励,也可能被无形、有形的力量继续迫害,而这种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难道要他们拿着奖励流离失所?
最高检近日表示:适时就举报人保护提出立法建议,使举报行为在法律上受到更加刚性的保护。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只有在“刚性保护”、不让举报人流泪又流血的前提下,才能发挥最大的鼓励作用;否则,再多的奖励,对举报人而言,都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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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众举报官员贪渎可获1成追缴赃款以内奖励
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常智余今日表示,为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予以重金奖励,一般按照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发放奖金,数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
从今天开始的一周内,湖南检察机关将向全省公民展开以“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活动。期间,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副检察长黎光明将专门设立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
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是检察机关鼓励群众举报的一项重要举措。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人举报追回赃款的,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二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限制。
为保护举报人安全,检察机关承诺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名誉、财产损失的,可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常智余透露,二00八年,湖南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五千三百一十七件,群众举报线索成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重要来源。去年一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千六百一十五件二千零一人,其中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十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三点五九亿元。(记者 刘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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