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男女干部同龄退休条款也是一种人文关怀


删除男女干部同龄退休条款也是一种人文关怀

李华新
 
     受广泛关注的“女处级干部延迟退休”条款终未能进入人大立法程序。昨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修订后的草案中,“适当延长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年限,实现男女平等”条款被删除。( 2009年05月05日 06:52:54  来源:新京报 )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局级以下女性干部职工,均比同级别男性早5年退休。即女干部55岁退休,女工人50岁退休,男性相对应则为60岁和55岁。去年年底,北京市法制办就该《办法》征求民意时,在二十三条作出规定,男女同龄退休。

    这一条款在征求意见时引起广泛争议,在北京市法制办征求意见期间,这一条款共征集到500余条意见,赞同和反对的意见基本持平。 既然是反对和赞成已经个半,那就是说明对于此仪是存有不同看法的。现在对于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为什么没有实行男女同退,实在也是有一番具体的苦衷的。说实话,女性的工作周期,的确比男人要少,而这样的一个原因则是因为女性的生理因素决定的,而即使是现在到了信息化时代,女性的生理周期并没有会因此而改变。因此在一些人的要对女性实行60岁退休的政策,在一些个别的单位要实行,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是因此而推广也是的确有一些难度的,因为女性在55 岁之后,就会进入生理的老年期阶段,这个时候的体力心力以及对于工作的完成情况,都会下降,既往处于对女性的关怀,才制定了女性早于男性的退休制度。而作为女性处级干部的退休,而不是属于高级知识分子的退休,现在一般的情况是男性在52岁的时候,就会退入二线,而一般的在58岁之后,实际上也是不再有具体的工作。而现在如果硬是要让女性干部继续享有男性同等的退休年龄,在具体到实际上的工作承担上,实际上已经是大为缩水了。

    因此作为一个地方性法规,既然不在是把女性延长退休年龄进入议题,那么,在实际上女性的生理原因也是一个不争的坎。而且实行男女平等的意义,不是不顾生理条件的硬要使其一定工作,或是在工作的时候,其目的就是得到另外纪念的收入,可以问问,假如是女性如果不会降低她的薪水待遇,那么她一定会选择退休的。因此在考虑女性退休的时候,这样的一个制度是因为处于体力劳动的女性是没有什么可以质疑的,而对于成为干部的女性在一个比较合适的年龄退休实际上也是一种关怀,因为女性毕竟因为身体因素不能和男性一样。而且女性在原来规定的年龄退休,正是对女性的一种关心,尽管是现在妇女地位提高了但是这不是说,女性的生理周期会延长,而是还会依照医学的生理规律不如衰老的行列,现在社会发展了理应让女性得到更充分的休息,其实这正是对女性的一种尊重的具体化。
    有些事情,不要过于偏激,把什么都用什么民意来进行主观臆测,或是提一些超出生理限度本身的提议,因为真正公平并非是延后退休年龄,真正的男女平等是“除特殊专业外,学校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法律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招用标准。”
    和谐公平社会需要理性的对待自己的身体极限界定,需要考虑女性本身的承受限度和女性自身的体力承受,而非是用个别的身体素质,来界定所有女性的身体条件能够允许的范围。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