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拾金回家构不构成犯罪?


  据报道,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在垃圾桶旁“捡”到一箱东西,她没打开就放在洗手间,以为里面是电瓶并告诉了数位工友如果有人认领就还给人家,中午下班后没见失主认领就带回家中。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纸箱内是价值超300万元的足金首饰,于是警方以涉嫌盗窃罪立案,对梁丽行为罪与非罪的判断成为网友们关注的焦点。

 
你认为清洁女工梁丽“捡”300万构成盗窃罪吗?
共有1379人投票, 起止时间:2009.05.122009.05.18.
构成 6.09%, 84
构不成 87.1%, 1202
现在还不好说 6.74%, 93

我认为,只要该事件的本质是“捡”,就绝对构不成犯罪;如果能够证明她是“偷”,才可以定罪。梁丽有过错,但,她不是“偷”: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并且还告诉了他的多名工友,这能是“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