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管吃喝一天发50元


中国到什么时候才能有健全的法律制裁欺骗行为,炒作不能成为欺骗的借口,产品推销不能误导消费者,房地产开发商如请人协助推销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扮演抢购”就有点过份,在美国肯定会被消费者告上法庭,开发商的执照也可被吊销,最终不能再进行商业行为,我相信没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愿意去冒这一风险。在中国,这还认为是高招-“炒作”,这种骗局只能让中国的诚信系统更差,中国应该严打这种所谓“炒作”,整顿这种房地产开发商,让他们觉得不值得去做,作为公民,也不应该为这50元而卖良心,助长不正虚假之风,甚至该联合消费者作证,在法庭上说明事实真相,否则中国如何提高国民素质?在中国需要靠真本领提高经济效益,而不是靠‘炒作”,强国不是靠“炒作”,是靠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