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官员复出,媒体监督不了?


 

问题官员复出,媒体监督不了?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 ,在去年的抗震救灾过程中,由于下辖村组出现违规收费和发放救灾物资不公事件,陕西宝鸡市陇县东风镇和杜阳镇的书记、镇长4名主管领导,因监管不力被免职,4人在处分未消的3个月后集体复出。(人民网)
无论是谁,读到上面这样的新闻,肯定不会有什么新鲜感了,因为,媒体对此早就炒得人声鼎沸了,读者朋友对其也已司空见惯,也已见怪不怪了。如:制造“彭水诗案”的原县委书记蓝庆华;黑砖窑事件中的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瓮安事件”中被撤销一切党政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悄悄等等,都是“问题官员复出的典型”。所以,问题官员复出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给人的感觉就是“媒体说媒体的,地方党委做地方党委的”,似乎媒体监督不了地方党委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此,笔者不禁要问,这究竟是媒体抨击力度不够,监督乏力不能警示?还是地方党委对媒体监督充耳不闻,不以为然?还是另有其因?
就拿陇县来说吧,问题官员东风镇党委书记王存祥、镇长冯周虎;杜阳镇党委书记李彩芹、镇长牛英是因犯错误而被免职的。对这样干部的任用,《干部任用条令》的规定是:“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而陇县呢?这4位被免职干部仅仅只过了三个月,就被重新任用到领导岗位上了。然而,就是这种破绽百出的做法,陇县组织部还振振有词,说其做法“符合规定,不需公示”,其荒唐的理由是,这4名干部全都做了降半级的处理;似乎“降级”了就可以缩短“考察时间”。试问,“降级”与“考察时间”是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能混为一谈吗?回答是否定的。那又是什么原因让陇县这样做的呢?其实,不光是陇县,各地的做法都一样,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问题官员之所以会频频复出,是因为地方党委漠视党纪国法!为何如此说呢?笔者以为有三个原因:
一、《干部任用条令》犹如废纸。《干部任用条令》是我党任用干部的准则,是一部被实践证明了有效可行的《条令》。可是,就是这样一部已用多年的《条令》,总被人一些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践踏”,造成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试想,管干部的组织部门会不熟知《干部任用条令》吗?回答是否定的。既然知道,那么组织部门为何还要去践踏这部《条令》呢?唯一的解释就是《条令》如废纸,执行与不执行,如何执行都是由地方党委说了算。由此可见,《条令》犹如“纸老虎”,只显摆设的作用。
二、“权大于法”的真实写照。众所周知,无论是瓮安县的问题官员,还是陇县的问题官员,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一把手”。大家知道,在当前的地方,“一把手”的任用都是由市、县委书记、市、县长实际控制着的。换句话说,“一把手”都是有后台的,如果没有后台,他们也不会走上“一把手”的岗位。所以,这样的“一把手”就是犯了一点错误,他的后台也不会认为他们有问题,只要避过风头,就可以复出。所以,问题官员的复出,无不彰显了“权大于法”的现实。
三、问题官员复出铺就“致富路”。大家知道,官场上的关系大都是靠“金钱”来维系的。有官员如果犯了错误,第一想到的就是要与上级领导“联络感情”买平安,而这样做的使者、介质是谁?无疑,就是大家熟知的“孔方兄”了。只要问题官员送了钱,只要上级领导收了“孔方兄”,问题就不会再是“问题”了。所以,频频发生的问题官员复出事件,谁敢说这里面不是“孔方兄”在作怪?又有谁会相信上级领导会漠视党纪国法去为有问题的下级复出而担责?所以,上述疑问唯一能解释得通的,就是问题官员会发挥“孔方兄”的作用,让“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古话再一次在媒体上兴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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