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员的形象和民众的利益


同题回首:涓涓流水聚江河之

 

 

在某网站看到一帖,那青年的现实和实际行为令人思考!很想借网络让网友们共享,不得不借编辑,也点评,用括号区别文中的第一人称和本人;借此、表达个人的主见、偏爱、取舍:

 

 

我因在网上发帖被当地政府从外地抓到家乡,后向某报社发了封邮件,报社记者报道以后,我一下子成了“公众人物”这两天看到网上对我的评论很多,有很多人同情和支持我,但也有些谩骂和嘲讽。说实话,我不是网上有人说的什么英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想为家乡父老说几句公道话,当然,也包括我自己的父母和亲戚。(人要报搭父母也应回报家乡父老。)

我本来也像周围许多人一样,默默工作,挣钱养家,期待早日买上房子,结婚,过幸福安稳的日子。(这是中国人最普通的心愿,何况父母和家乡父老培养读了大学。)但这次春节回家,当我知道当地政府把乡亲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以很低的价格征用之后,我实在是看不下去。当然我也有私心,我要维护我家的利益。

我本来是想带着乡亲们依法维权的,我给他们讲了国家的耕地政策,还专门买了一本书给大家“普法”。我也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谁知根本没用,我跟大家讲的成了“纸上谈兵”。(地方父母官为了政绩、地方的形象可以用行政职权以很低的价格征用乡亲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是否违法?是否会失去民心?是否会发生群体事件?

万般无奈之下,我想到了网络。我知道,发一篇违法征地的帖子根本不会引起注意,现在这种事太多了。当时,正是国家号召抗旱,我就以此作为噱头,发了篇帖子。帖子在网上一下子红了,50多家网络转载。我本想借助网络的作用,形成社会舆论,帮助乡亲们解决问题。(如果说新闻的导向能创造价值,网络的信息共享,给每一位创造机会。)没想到,问题没解决,倒把自己弄进去了。越想越觉得自己很冤,忍不住给某报社发了封邮件,没想到当天就收到记者的回复。

报社、记者的报道发表之后,我一下子出名了但我其实还想过我的安稳日子。这几天,看到家乡的信息中心发出的《关于〈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一稿有关情况的回复》,我实在无法再保持沉默了,就此作一些回应。

我承认,抗旱跟征地没有太多关系,我只是想引起注意,但我所说的都是事实。2月8日,家乡的工业聚集区建设指挥部发出公告,要求三村农民在2月25日之前清理土地,提前清理完毕的有奖励,延后的将强行进行清理,并在补偿款中扣除人工费。于是,乡亲们都忍痛把羊赶到麦田里,因为地被政府强行“租”了,麦子也没法种了,还不如让羊吃掉。当时正值抗旱,可是我们的心很痛,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苗,还抗什么旱呢。

当然,我这么说家乡的政府肯定不高兴,的确严重损害了家乡的形象。可是,难道3万农民失去土地,家乡的形象就很好了吗?我深爱我的家乡,我更爱我的父老乡亲,我不能看着他们受苦而去粉饰太平。(这几个文字、这一段文字组成的语句令人深思!)

文章中说我“既未到家乡的任何部门反映情况,又在发的帖子里只字未提征地违法之事,通篇都是炒作抗旱的事。因此,“举报家乡违法征地遭遇跨省追捕”之说与事实大相径庭。事实上,我曾多次向家乡的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我这里有电话清单为证。他们敢肯定地站出来说,违法征地的事没有,他们敢吗?(代表政府的公职人员违法,谁依法民主监督?虽有行政问责制,由谁问责?只是上级对下级?人民群众依法当家作主依法什么法,国家地方是否要立法规范,或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真正依法当家作主!依法民主监督!对地方政府对代表地方政府的公职人员依法行政是有益有利,起码避免发生侵犯侵害民众的合法权益合法利益,也可减少一些贪官和腐败分子,也有挽救一些公职人员重走贪官和腐败分子的路。)

他们说地上附着物已全部赔偿到位,征地补偿等费用标准正在确定,分配方案正在研究之中。我不知道他们要研究多久,几个月还是几年?如果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真的考虑到农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我想问一句:为什么不能等到分配方案定了,再让农民清理麦苗呢?再让农民多过几个月或几年富足的日子行吗?至少,让农民收了这一季麦子,行吗?要知道,种下的麦苗就这样眼睁睁地被羊吃了,乡亲们的心里在滴血啊!(政府为民众谋利益,多做些实地调查,避免好心没如报,还劳命伤财;是否也引伸另一话题:政府用行政职权不能与企业发生利益关系,不是会出现贪官和腐败分子如雨后春笋!)

再说农民生活水平有没有降低的事。家乡:某镇一带的苹果树,因海拔低,品质一般,一亩果园年收入约2000至3000元左右,减去投资盈利约1000元左右。文中提到的每亩地一年1200元是在征地补偿款未完全到位前给村民的生活补助费,这一标准绝大多数村民都是同意的,包括的父亲都按时领取,不存在村民生活水平严重降低的情况。

让我们来看看事实吧。家乡以盛产苹果而闻名国内外,素有“苹果之乡”的美称。从家乡的科技信息网上可以查到,根据家乡官方调查统计,精品苹果示范基地平均亩产2012公斤,亩收入达5600元,亩收入超过万元的有96户,占15%;亩收入在6000~1万元的有246户,占38.5%。

拿我家来说吧。我家有4亩果园,一年收入在3万元左右,我上大学的钱都是父母在果园里一年到头辛苦劳作赚来的。可现在政府要我们把果树砍了,那是我们种了将近20年的果树,正进入盛果期,真是舍不得呀!“租”地之后,我家一年收入就不到5000元了。(代表地方政府的公职人员是否客观存在在眼前利益面前有强征强夺?)

现在好不容易农民负担减轻了,只要勤劳苦干,乡亲们有的种大棚蔬菜,有的经营果园,一年收入几万元,生活都能过得去。但政府“租”地以后,每亩地补偿1200元,算下来,每天每人只有3元多生活费,吃都吃不饱呀!我家还好,有我大学毕业,还在上海工作,可以有工资补贴家用。但还有很多家庭只有老人和孩子,他们怎么办呢?

还有很多,不一一说了,乡亲们去哪儿讲理呢?许多人跟我说,你太傻了,怎么能跟政府对着干呢,胳膊扭不过大腿,管这闲事干吗?现在想起来,我确实太傻了,我没有帮成乡亲们,反而给他们带来了麻烦。跟我联系过的乡亲,现在都被警察“调查”过,现在人们都躲着我们家了。帮我拍照片的堂哥,被警察带走好几次,人们还以为他犯了什么罪,现在相亲都很困难了。(这一些,代表地方政府的公职人员是否客观存在知法违法犯法?)

被囚8天的经历一生难忘,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更让人害怕的是,家乡的信息中心这篇文章中说,“现诽谤案正在办理中”,这几天一家媒体在追踪采访时,家乡政府的一名官员非常肯定地跟记者说还要抓我。

有时候真是想不通,难道我们必须学会冷漠和无耻,“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我放着自己的安稳日子不过,去发什么帖,维什么权呀!我不做热血青年很多年了,而这次,又当了一回傻瓜。

 

 

编辑后,应有编者按,顺便写几个文字:当社会的强势或是强者,对社会上的弱势或是弱者,在眼前利益或是战略的长远利益时,应考虑是否违法犯法!应考虑是否弱势或是弱者的合法权益合法利益!应考虑是否自身发展时,弱势或是弱者也要生存和发展!何况地方政府是为地方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不应只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也不应只为与利益集团共享其中的利益;地方政府依法在公共资源中征收合法也应有合理的税和费,通过预算和执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福之于民;让人民群众分享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成果。

 

 

编完,在另一网站看到:

省公安厅长在网上与网友交流:公安机关在网民发帖被抓这个事情上,执法是有过错的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去办理。如果定诽谤罪,按发帖这个情况又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诽谤罪有两个要件,一个是自诉案件,第二是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这两条,发帖人这个事情都够不上。

省公安厅长指出,地方公安局已经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对发帖人进行了国家赔偿。这个事情暴露出公安机关随意执法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省公安厅已经派出了督察和法制调查组在发帖人家乡进行调查,查找在这个事情上公安机关应该吸取什么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我看到很多网友对发帖人问题提出了很多意见和自己的观点,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公安工作的监督。作为省的公安厅长,在我们省出了这种问题,在工作上我也有责任,在这里我也向大家道歉。

有网民对主帖跟帖:

我觉得发帖人获得国家赔偿一事并不应觉得高兴,而是可悲!
公安厅长回应发帖人事件:发帖人已获国家赔偿 感谢网友监督”,从标题就可以看出来,是网友监督才能取得这样的成果。如果没有网友监督呢?结果会是什么样?就像有幸遇见国务院总理的那个白血病小孩那样,此类以“好结果”收官的事件不过百万分之一!这起事件还是反映监管的不力!就是因为这些人,败坏了公务员在大家心中的形象,败坏了政府的形象!出了这种事最后还是国家来买单,不公平!这是个人行为导致的,为啥要国家买单?那如果某一个人杀了人被判死刑,是否也能让父母、妻子儿女代为行刑呢?显然是不能的!所以不仅要对做出此错案的个人进行政治惩罚,还应将国家补偿的部分判由其支付!这样才不失为公平!否则,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岂不都能随意执法、乱执法?反正最后还不是国家买单!
PS:能不能把国家赔偿换个名字?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国家赔偿”听起来岂不是全中国人民为不法分子买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