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员工评议干部”走过场(六)
——对一季度“员工评议干部”的点评摘编之六
(王在安 2009-4-1)
点评摘编之六:为什么你觉得自己尽了最大的努力,员工却对你很不满意?
在本次员工评议中,员工满意度最低的店长是二号店总经理。员工直接对二号店店长的评议意见有33条,其中表示满意和赞扬的意见只有4条,占12%;表示不满意和批评的意见高达29条,占88%。
董事会认为:二号店总经理是近年来进步最大的高管人员之一,自担任总经理以来,工作非常努力,成绩突出,业绩良好,优点和成绩是主要的。但是,为什么在这次员工评议干部的活动中,那么多员工对他有意见?对他不满意呢?是员工错了吗?不是!从整体来看,员工的眼睛是雪亮的,员工的评议是公正的,员工对干部表达不满意见和批评意见,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帮助,也体现了员工对小南国公司的关爱和忠诚。
员工对二号店总经理的不满意见和批评意见,具有代表性,不仅对二号店总经理有重要的教育意义,而且对全体管理人员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
为什么员工对二号店总经理那么不满意呢?
第一,没有做到既严格管理,又让员工心服口服。
我们对干部的要求,特别是对高管人员在管理能力上的基本要求,就是必须具备既严格管理,又让员工心服口服的的能力。如果不作为,不敢严格管理,那是不称职的表现,是不具备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资格的;如果乱作为,表面上很负责任,大胆管理,实际效果却是员工感到不公平不公正,不理解不满意,口不服心不服,那么仍然是不称职的表现,仍然是不具备担任公司高管职务资格的。
从员工的评议中,我们看到,二号店总经理只是在形式上做到了大胆管理,勇于负责,而实际效果却是使得部分员工感到不公正,心不服,口不服。员工在评议中发表了许多这类批评意见。
第二,为什么二号店总经理没有做到既严格管理,又让员工心服口服呢?主要原因还是对公司的管理理念没有学习好,没有真正理解,没有真正做到位。对哪些公司的管理理念没有真正理解,没有真正做到位呢?
一是对公司“关心员工、尊重员工、爱护员工”的理念没有真正理解,没有真正做到位。
二是对公司“干部要主动真诚与员工沟通”的管理理念没有真正理解,没有真正做到位。具体表现是,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只会下命令,只会批评,不会对命令和批评的效果进行检查、反思,不会通过主动沟通谈话,做好命令和批评的善后工作,解决如何让员工心服口服地接受批评的问题,不会解决如何让员工心服口服地执行命令的问题。
三是对公司“要培育员工对制度的敬畏,而不能培育员工对领导个人的畏惧”的管理理念没有真正的理解,没有真正做到位。不注意维护制度权威,处处突出人治权威,这是许多干部的毛病,也是二号店总经理过去曾经犯过的老毛病。
去年我们为什么提拔他担任二号店总经理?就是因为他在这个问题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当时得到了员工的认可。但是,从这次员工评议的意见来看,他的一些老毛病复发了,而自己还没有感觉到。一旦店长有了这个毛病,就会影响整个管理团队,就象病毒一样,传染给其它干部,危害整个酒店的管理风气和氛围。
第三,对于涉及到员工福利的问题,没有保障员工的决策参与权,员工感到不透明、不公正、不公平,意见很大。
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规定,酒店是可以提取奖金和福利费用的。如何分配奖金,如何分配使用福利费用,员工是有决策参与权利的。这类决策是很难做到完全公平的,只有员工参与,决策透明,才能做到大多数员工满意,少数不满意的员工也会表示理解。
如果这些涉及员工自身权利的事情都由店长来独断决策,必然失误增多,引起很多员工不满意,最后矛盾和责任全部集中在店长身上。当店长失去民心时,失去员工的尊敬和信任时,也就在事实上丧失了领导权。
所以作为一个总经理或店长,必须明白这样一个道理:
权力并非全部来自董事会对你的任命和授权,更重要的是来自员工的信任和尊敬。如果过度地将权力集中于自己,看似潇洒,实则是痛快一时,痛苦长久。因为你将下级干部和员工应当行使的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时,就意味着把行使权力的失误责任也全部集中到自己身上了,然而你不可能比下级干部和员工的决策失误更少,只能更多。这并不是因为你的经验和能力不如下级和员工,而是因为决策信息更加不对称。“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事实证明,作为一个高管人员,如果你过度地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你将不但丧失了追究别人责任的权力,而且一定会成为被员工和董事会追究责任的对象!
原载《小南国资讯》2009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