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征收遗产税只能换来廉价的公平
白 明
刚刚看到媒体报道,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将向全国两会提交提案,呼吁向富人征收遗产税。
毋庸讳言,征收遗产税的出发点在于推进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作为一名富人,陈光标提出向富人征收遗产税首先就意味着要从自己身上开刀,值得敬佩。正如陈光标所言,富人更应该回报社会,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据报道,最近10年来,陈光标向慈善事业捐款捐物累计4.75亿元,受资助的人数达20多万人。2008年四川大地震,他拯救了128条生命,共捐了785万元现金以及帐篷、收音机、电视机、电风扇、书包等物品。
不过,对陈光标提出的征收遗产税提案来说,敬佩时一码事,而是否认同,则又是另一码事。
按照陈光标的想法,富人应该缴纳遗产税,至于这个遗产税的比率,至少应为60%。如果有关部门最终采纳陈光标建议,至少理论上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不过,一定要看到,由于征收遗产税无异于为社会财富的积累过程加上了“涨停板”,社会经济活动达到一定水平后就会失去接续动力,遗产税换来的公平很可能是一种廉价的公平。
如果所有富人都有陈光标那样的境界,说不定他们早就将财产捐献了,不必等到身后才想起追求“不耻辱”。遗憾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多数富人还是要按照“经济人”的想法行事。面对着遗产税这个财富“涨停板”,富人们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过程中的最有选择就是赚钱适可而止。比如,一家服装厂每天的生产能力是加工3万件衣服。现在,钱赚多了就要征收遗产税,服装厂老板很可能选择只生产2 万件衣服,还有1万件衣服的生产能力就会被闲置。
追求社会公平是对的,但也要讲求效率。否则,倒不如回到历史上的计划经济时期。当时,大家都在吃“大锅饭”,吃的都差不多。可是,由于没有效率来保障公平的“含金量”,人们在“大锅饭”里也只能吃到“半干半稀”了。现在的问题是,社会不同阶层收入差距过大,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的确需要校正,但不能够矫枉过正。一般来说,现阶段富人吃山珍海味,穷人吃粗茶淡饭,虽不公平,但都远远强于历史上所有人都曾经吃的“半干半稀”。从这个意义出发,现阶段最需要追求的是有“含金量”的公平,而不是廉价的公平。
近些年来,一提到征收遗产税,许多人就以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为理由。殊不知,在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减少甚至取消遗产税业已渐成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妄谈征收遗产税岂不东施效颦?实际上,通过减税的办法刺激经济已经是许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遗产税自然也应当在这些国家的减税清单之列。
实际上,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勤俭为美德的民族。如果对人们省吃俭用积累下的财产征收遗产税,无异于对勤俭美德加以惩罚。看一看,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正在承受着这种针对奢华行为的惩罚。
中国是当今世界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而资本则相对稀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征遗产税,很容易在中国形成价值高地,客观上就是鼓励资本外流。投资是一种长期行为,说白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如果用遗产税剥夺了后人的“乘凉权”,前人还会去积极“栽树”吗?对于绝大多数的“前人”来说,面对着遗产税造就的价值高地,很可能会在境外尽可能去寻找价值“洼地”。
现阶段,“扩内需”是“保增长”的当务之急。从产业链条的角度来看,住房消费和汽车消费对其他产业的拉动作用最大。现在,外部经济环境正在恶化,国家通过贷款利率打折与下调小排量汽车购置税的办法尚且难以启动住房和汽车市场。现在,如果再来一个遗产税,住房消费和汽车消费就更加难以启动。从这个意义上讲,现阶段盲目征收遗产税不仅不能刺激内需,反而会抑制经济活力,而一旦经济失去了活力,至多也只能够换来一个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廉价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