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流经济学家几大流派考(5中)(原创)


中国主流经济学几大流派考(5中)

第五篇 股权经济学(中)

陈绪国

 

第三节  厉以宁与股权经济学的应用

 

股权经济学,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新兴的应用经济学。旨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制度条件下,运用产权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进行经济实体的机制创新,实现经济社会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主张国有企业“政企分离”并实施股份制以至股份化,出卖或出租国有小型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亦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手段过渡为股份化企业,推行私营企业股份化,并主张以“混合所有制”为主体取代原有的单纯的公私所有制。

股权经济学与产权经济学的相似之处,是两者均运用市场教旨主义对于政府干预主义进行不同形式的“修正”,利用权贵精英夺取国营企业的控制地位,“还产于民”,“还权于民”,“自由市场”,“自由竞争”;对于资源自由配置、产权自由交换、产权多样化、产权私有化等方面,进行“换级升代”,以提高“帕雷特效率”;充分发挥股权分置、经济杠杆、按资分配、股权激励、期权激励、高管高薪、高管特权等综合作用,实施造富工程,以张扬“科斯效应”。

股权经济学与产权经济学的不同之处,是前者专门针对股份制企业的产权和股份制经济的作用进行理论阐述,突破传统的经济学模式,推荐股份制的经济学模式,促使经济转型。后者是泛指各类企业的产权合理化判别和产权经济在经济社会的特殊作用,并不一定要全盘否定旧的产权机制,也不将产权作为经济转型、经济改革的必要条件来看待。

股权经济学与股份制经济学的相似之处,是两者均附带产权经济学的成分,肯定股份制的地位与作用,肯定资本集合、资本输出、资本扩张、资本分配的神奇功能,肯定股份制经济是神奇经济,肯定“效率优先,公平靠边”和“高管优先,工人靠边”的企业法则,并且肯定股份制经济是“特权经济”。

股权经济学与股份制经济学的不同之处,是前者专注于采取迂回曲折的战术,比较新旧体制的优劣程度,向社会各界抛售股份制价值观以争取广泛支持,向政府及其管理机制讨价还价以争取法定的权力,甚至于运动世界银行、国际学术界给予本国政府施加压力,以期达到在国有、集体、私营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中“合法”地推广股份制的目的。因此,股权经济学,可视为比较经济学在股份制经济学的具体应用。后者专注于股份制的应用原理和原则、技术方法和注意事项,对于股份制企业、证券行业及其股票、债券、证券、期货、投资基金等几大类金融产品进行分门别类的理论指导,而有关股权的论述,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部分。

一、“厉股份”的由来及其名望

厉以宁作为倡导股份制的领军人物,为推行股份制矢志不渝。因为他的执着,执政当局从此给予他很高的奖赏,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

以下人民网经济专栏文章对于厉以宁的高度评价:

他在对中国以及其它许多国家经济运行的实践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发展了非均衡经济理论,并运用这一理论解释了中国的经济运行。他提出了企业改革主线论的主张,认为价格改革主线论的缺陷是没有认清当时中国经济的非均衡主要是第二类非均衡,即企业没有充分活力情况下的非均衡。他在改革之初就提出用股份制改造中国经济的构想,认为股份制的性质取决于投资者的性质,因而股份制与公有制可以相容。他的这一系列理论与政策主张在中国经济改革与实践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对中国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而又重要的影响,被社会誉为“厉股份”。

经过查阅人民网和百度百科等资料,初步得知:厉以宁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1985——1992年,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主任;1983——1984年,任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1994——2005年,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曾任中国民主同盟副主席、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中方委员等职。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全国政协常委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他多次获奖,包括中国经济学界的最高奖“孙冶方经济学奖”,“金三角奖”,国家教委科研成果一等奖,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奖(最高奖)等,并获得“国家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证书”。

厉以宁由一个计划经济型经济学家,转变为市场经济型主流经济学家,并成为中国最有威望的经济学家之一,得利于改革开放的政治气候,得力于他肯于钻研。他出版的著作多达50部,论文100篇。

以上关于非均衡经济理论,包括在1990年、1998年修改出版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价格改革的理论,包括在1994年的《消费经济学》和其它论文中;用股份制改造中国的思想,包括在《股份制与现代市场》和其他的建议书中。

关于厉以宁股份制改革的理论和方案,各界人士以及主流经济学家群体中,都有很大的的争议,也包括与他齐名的吴敬琏在内。

下面分别叙述。

二、厉以宁的首个股份制方案被高层否决,第二个资改方案成功,厉以宁认为是“被耽搁的股份制”(1980——1997)

经济观察报马小川2008年5月9日发表的《厉以宁:被耽搁的股份制》曾经被各大网站转载。在这篇访谈文章中,厉以宁从前往后侃侃股份制早期被封杀的“坎坷经历”。(来源:金融界资讯中心2008-5-9《厉以宁:被耽搁的股份制》,多数网站后半部分未刊登)

厉以宁说,一开始,人们对于股份制很不理解,“承包制是作为股份制的替代方案提出来的,股份制原来也有经验,但是股份制已经被批为‘自由化’,就开始实验承包制。经过一轮,于是,在1987年掀起了企业承包的第二次高潮。到1987年底,大中型企业有80%实行了承包制。

以上所谈的时间,是指在胡耀邦主持中央工作时期的情况。

厉以宁共两次提出股份制方案。

第一次是1980年4至5月份,为知识青年就业提供一个自主合伙创业的方案,就是用股份制的方法来引导大家投资当老板。由于上层领导人不会伯乐相马,厉以宁错过了一个“好机会”。

第二次是1987年10月,李铁映担任国家体改委主任后,提出开门搞规划,委托分属不同学派的人组成课题组,研究1988——199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中期规划。就是指三年、五年、八年,又称“三五八规划”。参加研究的课题组有九个:有人大的吴树青、社科院的刘国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吴敬琏、中央党校的王珏、人民银行的宫著铭,还有广东、上海的两拨人。厉以宁是北大组的负责人。到1988年5月底6月初,国家体改委在国务院一招举办经济体制改革中期规划研讨会,各组分别汇报。

厉以宁组方案是:1988——1990年,完善与发展企业承包制,股份制继续试点;1991——1992年,承包制向股份制过渡;1993年以后企业实行较全面的股份制,普遍建立控股制的企业集团。厉以宁说,在九个方案里,大多数都主张国企改革走股份制道路。但有的认为中小企业适合股份制,大企业还不适合股份制。

厉以宁的股改方案,是怎么被高层采纳的,采纳多少,被谁批准的,他没有讲这件事。另外,既然大多数人提出的是股份制方案,为什么厉以宁成了“厉股份”,而别人没有成为“X股份”呢?这也是一个悬念。

经济观察报问厉以宁,从你1980年第一次提出股份制,到1997年十五大上股份制才得到承认,整整用了二十年。厉以宁说,从1980年算起,18年吧。

厉以宁的第一个方案,为什么被否决呢?因为这个方案不成熟,也没有实用价值。

据厉以宁介绍,1980年4至月份,他作为北京大学经济系的副教授,参加了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和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召开的劳动就业座谈会。在这个会上,他第一次提出股份制。

1978年10月召开的“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决定停止上山下乡运动,要求妥善安置知青的回城和就业问题。上山下乡运动持续了10多年。到1979年,回城知青大约1700万。再加上320万没有就业的留城青年,总数达到2000万,“大体上相当于当时城镇人口的十分之一”。

厉以宁说:

那时的就业压力比后来因为国企裁员造成的“下岗工人”再就业压力要大得多。成千上万的返城知识青年要求政府分配就业,而政府和企业又无法满足这么多待业人员的要求。矛盾非常突出,甚至出现了包围火车站、包围市政府要工作的群体事件。因此,中央召开劳动就业座谈会,寻求解决办法。在会上我就提出,可以号召大家集资,兴办一些企业,企业也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扩大经营,以此来解决就业问题。(金融界资讯中心《被耽搁的股份制》)

以上史料,存在一些问题,大致上有以下疑点:

一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是从1968年12月份开始的,整个运动下乡的知青共1600多万人,并非“大约1700万人(这个资料,载国家“八五”重点图书《20世纪中国大事概观》第623页)。既然厉股份的第一个股份制方案是1980年才出台的,当时上山下乡运动才开始12年时间,此时怎么可能有“大约1700万人”的庞大数字?

二是,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日期是1978年10月31日至12月10日,并非“1978年10月”;会议内容和决定,是决定调整政策,实行进学校、上山下乡、支援边疆、城市安排”四个方面的原则,采取多样形式,妥善安排知识青年,并非“决定停止上山下乡运动,要求妥善安置知青的回城和就业问题”。这个资料,也载国家“八五”重点图书《20世纪中国大事概观》第640页。

三是,更重要的事实和问题,所谓那时的就业压力比后来因为国企裁员造成的‘下岗工人’再就业压力要大得多”,更是天方夜谭,故弄玄虚。

国企下岗工人到底有多少?由于官方保守,有许多数据未公布于众。但有资料证实(厉以宁也可以证实),仅仅在1998——2004年即不到7年时间内,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就达3000多万人。换言之,这是因为国企股份制的催化,在短期内密集性地大批量地迫使国企职工下岗,这在新中国是绝无仅有的。

国企职工下岗,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1978年,国务院下达《关于职工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国发[78]104号),要求各单位做好思想工作。及至90年代中期,因为普遍订立了劳动合同,暂时较稳定了几年。90年代末期,正是劳动合同纷纷到期的年份,同时是股份制推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短短几年时间就达到一个高峰期。如果从70年代末算起,国企下岗人数,估计总数超过8000万人。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企业管理》月刊2005年第1期发表的《国企改革着力攻坚》一文中透露:“1995年到2003年,国有中小型企业由24.5万户下降到14.7万户,而实现利润,由22.8亿提高到1968.2亿元。”这证明绝大多数国有中小型企业的经营情况是正常的,相当部分提升了档次。该文还透露,截至2004年4月,全国共实施政策关闭破产项目3377户,涉及职工620万人。国有企业职工从最高时的7500万人减少到2003年底的4400万,同期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分流累计达到2818万人。就是说,从1995年到2004年仅仅9年时间内,国企失业、下岗职工就高达6538万人!

请注意,厉以宁所说的“下岗工人”是狭义上的下岗人员。我们将公有制企业的的干部、工人统称“职工”,而工人是企业组成人员的一个群体。另外,下岗职工中,除了国有企业的以外,还有大量的集体、乡镇企业的下岗职工。

上山下乡知青10年总人数才1600万人,而下岗工人20年来总数超过8000万人,怎么能够说下岗工人比上山下乡的知青压力小,而知青队伍的“压力大”呢?再说,知青,知青,毕竟是年轻的知识分子,那些下岗工人多数人是“4050”之类的岁数,哪里有身体优势、年龄优势和就业优势呢?长期以来,多数企业招工,年龄超过35岁,甚至超过30岁的不招聘了,这是公开的秘密。

拿现在来说,无论是待业青年,还是大学毕业生,还是下岗工人,比任何时候找工作都难上加难。我国的待业人员,已经超过1亿2千万人,这是官方数字,实际上不止这个数。每年有超过150万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你说说,是80年代的知识青年难找工作,还是现在的城乡青年难找工作呢?还是下岗工人难找工作呢?

四是,上山下乡的知青,大约1600万人,是逐步下放,逐步就业的,并非累积到厉以宁“提方案”的1968年,等待厉股份来解决。当时的政策是,只要表现好的知青,下放满两年以上,有招工指标的即可进城参加工作。比如,以前我的工作单位——湖北省黄石市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正厅局级,职工人数2万4千),光新开工的下属化工厂(制造硫酸、磷肥和氟化盐等产品)1970年至1971年,就一次性地招收了上山下乡知青2000多人,其他的6个矿山,一共招收了5000知青。

80年代中期以后,各大中型国营企业,纷纷设立了劳动服务公司、生活服务公司等辅助性企业,是国企中的“大集体”性质。那些职工子弟,很轻松地进了这些企业。

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退休、退职的老工人,可以安排一名子女到该企业“顶职”,包括家在农村的退休、退职职工的子女也是一样的政策。在这个文件的号召下,不到10年时间,至少安排了1000万上山下乡知青回城参加工作。

以上是城市安排”的方式方法,这一方法,还包括“支援边疆”。1980年的上山下乡”仍然在继续。

1978年的知青工作会议,还专门规定了其他的安排方法。如进学校”,是指进城读职工子弟学校的技校、企业中专、企业721工人大学、企业职工大学、企业电视大学、企业721工人中专、职工培训学校等等。绝大多数大中型国营企业,是“大企业,小社会”,教育机构,从托儿所、幼儿园到小学、初中、高中、技校、中专、职工大学、电视大学和职工培训学校等等,一应俱全。笔者曾经是从工人考上特大型国企本公司的电大,毕业后又从事职工教育工作。知青“进学校”的人数,占上山下乡总数的一成以上。

厉股份作为一个老教授、老学者,治学太不严谨了。这种话,只能对不知情的人说,而内行人明眼一看就洞若观火。 

厉股份的第一个“股改”方案为什么不能通过?简单地说,这种方案没有实用价值。

首先,正如前面所说,当时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进城工作的门路是很广泛的,包括正常招工进城工作,顶职进城工作,作临时工进城工作,作合同工进城工作、到国企的劳动服务公司和生活服务公司工作等等。进城参加再学习与职业教育也是相当容易的,除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以外,本企业的考试也可参加。要想参加支援边疆,一般地报个名就可以了。这就是说,绝大多数上山下乡的知青,在能够找到自己的位置,极少数人走投无路的时候,才有一点点希望可能当老板。而当老板的,主要是当个体户,不可能开公司,搞什么“股份制”。

其次,在80年代,商品经济的政策不够完善,工商各业的准入门槛高,并且,打击投机倒把的政策是很严格的。在那个时候,多数人是不敢当老板的,更何况是个年轻的知青呢?做生意当老板都不可能,怎么奢求开公司、搞股份制呢?

其三,多数上山下乡的知青及其家庭并不理想,困难家庭占多数,而开个股份制公司,至少每人要出几万元(80年代是大数目,一般家庭承担不起),这除了高干子弟,谁家的孩子有这么个福气、能耐?

综上所述,“厉股份”的第一个股份制方案,不符合实际情况,没有实用价值,被淘汰是很自然的事情。

至于,上述文章中,谈到当时的中央领导人胡耀邦支持厉以宁的第一个方案,后来因为胡的离职而告吹,这也有待考证。胡后面有赵紫阳呢,他的路线与胡耀邦的路线是一样的。

三、厉以宁第二个方案倍受争议,说明了多数人是能够看出股份制的破绽的,同时说明了提出方案的人不怕承担政治风险和道德风险。

以上问题见第四节。

 

第四节  吴敬琏与厉以宁“的改革主线论”之争

一、吴敬琏不支持厉以宁的股份制改制和股份化改革方案

如果说凡夫俗子反对厉以宁的股份制、股份化,可以斥责为“无理取闹”,那么,与“厉股份”齐名的“吴市场”——吴敬琏为什么压根儿不支持厉有为的这种资改方案呢?

人民网经济栏目2008年1月14日转载了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的文章,题目是“吴敬琏厉以宁同台解读改革开放30年得失”。

当记者问吴,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功的三个方面,吴答:第一个是84年以后确定的商品经济改革,第二个是94年以后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第三个是97年后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

当记者问厉,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功的三个方面,厉答:第一个农村的家庭承包制,第二个是8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股份制改革,第三个是民营经济的兴起。

吴接话说:第一条同意,但不认为承包制的作用很大。真正的区别在于股份制改革的问题,厉教授认为股份制改革,特别是股票市场改革是很成功的,这一点吴有不同意见,吴说“说来话长,所以在电视台不能展开说了”。

记者换了个话题,改问改革开放三十年遗憾的三个问题。

厉答:第一个城乡二元化基本上未触动,第二个是垄断企业没有消除,第三个是社会保障制度很多问题没有解决。

吴答:第一个是社会保障制度太迟缓了,第二个是产权制度没有到位,第三个是法制建设方面政府干预的内容太多。

二、吴敬琏与厉以宁双方的第一大分歧:是要价格改革,还是要股份制改革?

吴敬琏与厉以宁的分歧由来已久。

他们两人的公开矛盾,发生于2001年2月。由于对股份市场的状况和发展势头的看法不同,引发了一场为世人瞩目的大争论。

他们两人的学术争论,最早发生在1980年代中后期,厉认为企业改制势在必行,而吴认为应优先考虑价格改革。

总体上,吴敬琏比较务实一些,判断相对准确一些;厉以宁则相反,比较务虚而且比较激进、偏激。

从86年开始,改革的论争,分为两大派别,一派是“价格改革主线论”,一派是“企业改革主线论”。当时及以后,吴敬琏就站在“价格改革主线论”一边,看好价格改革而不看好股份制改革;而厉以宁则站在“企业改革主线论”一边,反对价格改革而极力主张股份制改革。

虽然都是改革的主线,虽然都是二字之差,所得结果是迥然不同的。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价格体系是极保守的体系,几乎是“二十年一贯制”,只有几次微调。改革的步调,应当是由易到难,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由近到远,由一般到复杂,并且从当前最迫切需要的对象着手。

商品经济的三要素,第一是市场,第二是价格,第三是产品和服务。当时中央要求:要抓好两种商品经济,国内商品经济和国外商品经济;要抓好两个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很显然,商品经济要“抓中间,带两头”,即将最亟须解决的产品、商品价格问题解决以后,剩下的问题以后就容易解决了。

1988年第一次价格改革试点不太理想(不是失败),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价格双轨制,并且价格上涨幅度太大,政府未予以控制,以及出现一些紧俏商品的倒爷作乱,滋生了腐败现象。如果将以上现象克服,情形就会完全不同。实际上,价格改革,最开始是自发的形式,早在1978年,广州市芳村区在全国最先放开河鲜、塘鱼、海鲜和蔬菜价格,《广东省改革开放30件大事评选结果》中称之为“价格闯关”。

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靠的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原理来指导实践,而不是靠西方腐朽的资本主义理论来歪曲改革。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论述道:产业资本家的利润等于商品的生产价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和这种产业的利润不同,商业利润等于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生产价格的余额;这个生产价格对商人来说就是商品的购买价格,但是,商品的实际价格=商品的生产价格+商品利润。正象产业资本之所以能实现利润,只是因为利润作为剩余价值已经包含在商品的价值中一样;商业资本之所以能够实现利润,只是因为产业资本在商品的价格中实现的并非全部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因此,商人的出售价格之所以高于购买价格,并不是因为出售价格高于总价值,且是因为购买价格低于总价值。”在这一段话中,马克思揭示了商品的价值规律,产业资本家的生产成本高,出厂价格就会随着提高;同时,商人购买出厂商品的价格高,商人出售商品的价格也会随着提高。这也是商品经济的特征之一。商品价值规律和商品价格规律,是贯穿于整个经济社会之中的。”

1988年的价格改革,其总方向是对头的。但是,价格又轨制是麻烦的。因此,根据德尔菲管理法来测定,重点依然是价格改革。在十五大之前,多数人是肯定价格改革,而否定股份制改革,这个方向是正确的。当时的吴敬琏也是正确的。

当时来说,股份制是“资产阶级自由化”,价格双轨制的不利的一面,也有自由化的一面。胡耀邦因“自由化”而下台,不是因为价格改革才下台,是因为赞同股份制而下台的。

厉以宁在《被耽搁的股份制》一文中,讲了价格改革的很多“错误”,完全是一面之辞。

先看以下一段文字:

经济观察报:一共有多少课题组?

  厉以宁:一共有九个,都是由国内著名经济学家为首,各自组织一拨人去搞方案,当时有人大的吴树青、社科院的刘国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吴敬琏、中央党校的王珏、人民银行的宫著铭,还有广东和上海两拨人。我是北京大学课题组的负责人。经过半年多的调查研究,到1988年5月底6月初,国家体改委在国务院一招举办经济体制改革中期规划研讨会,各个方案分别汇报。

  经济观察报:你们的观点是什么?

  厉以宁:与“价格改革主线论”者将价格改革放在首位不同,我们北京大学的学者认为,在设计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时应该把企业制度的改革放在首位。我们的理由是:商品价格以生产要素价格为基础,生产要素价格又以所有权为基础,所以价格说到底是市场当事人之间转让所有权的交易条件。没有有效的所有权结构,就不可能有对企业和消费者有效的财产权力关系的约束,也就不可能有真正合理的价格体系。而且我国是短缺经济,存在较多的数量配额的情况下,价格和价格水平的调整对经济恢复均衡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中国的企业不具有真正商品生产者法人的自由度,放开价格只能加剧短缺条件下的经济混乱,而不能收到二战后西德和日本价格改革带来的效果。因此,我们提出,改革的首要任务是用八年左右时间明确企业产权关系,实现企业的公司化。应把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与企业产权关系的改革联系起来,把非规范化的承包与规范化的产权改革联系起来。在八年的时间里,企业改革的重点应逐渐由承包制向股份制过渡,由低层次的经营机制与产权关系的改革向高层次的经营机制与产权关系的改革过渡。

厉股份毕竟不是物权法学家,对什么是“所有权”不懂,这也难怪。《物权法》规定,所有权,就是所有权人对于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就是说,所有权是包括动产与不动产的,而只有所有权人才能行使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能权力。

厉股份断章取义地说:“我们的理由是:商品价格要以生产要素价格为基础,生产要素价格又以所有权为基础,所以价格说到底市场当事人之间转让所有权的交易条件。没有有效的所有权结构,就不可能对企业和消费者有效的财产权力的约束,也就不可能有真正合理的价格体系。”他将小概念的“所有权”(一般是动产所有权即商品),断章取义地演绎为大概念的“所有权”(生产经营权和动产、不动产所有权),并以此推论出如果不照此办理,就是侵犯了市场当事人的利益和权力,就是“不可能有真正合理的价格体系”。这不是奇谈怪论是什么?

正确公式是:购买普通商品=购买商品的所有权

厉以宁公式是:购买普通商品=购买商品并且=购买商品厂商的所有权(厂商的生产经营权、厂商的动产与不动产的所有权)

如果厉股份的上述强盗逻辑可以成立,那么,所有购买商品的人,同时有权同时购买甚至无条件获得制造商品的工厂、矿山、商店和铁路、公路等一切动产与不动产,获得“所有权”。譬如:厉某开了一间汽车厂,某顾客从厉某的工厂里购买了一辆汽车,某顾客所得的不是汽车的所有权,而是购买厉某的工厂。这讲得通吗?依据物权法和其它经济法规定,所有权人才有权处置自己的的财产,而他人不得干涉所有权人的利益。

按照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价格是与利润和价值相关的必要条件,没有说与生产要素成为必要条件,生产要素是与生产力相关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虽然,生产要素与生产力相关,但与价格没有必然关系。比如,美国的生产力水平高,但商品价格比中国高,相反地,中国的生产力水平低,而商品价格也比美国低。

既然厉股份懂得二战以后日本和西德通过价格改革实现经济复苏,以至于经济快速发展甚至经济腾飞,为什么说中国的价格改革不起作用?他们开口闭口“市场经济”,日本、德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吗?价格手段不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手段吗?

厉股份为了极力推销自己的股份制,极力贬低承包制。吹毛求疵,以偏概全。

经济承包制,在公有制企业推行以后,得到中央的肯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决定进行第二轮的经济承包,其决策是正确的。

厉股份以浙江海盐衬衫厂步鑫生、石家庄造纸厂马胜利、首钢周冠玉这三个人承包的失利,来证明整个承包制的“失败”。这实际上是以偏概全的思维逻辑,是唯心主义的孤证论。因为这三个人的失利,不能代表上百万间公有制的失利,更代表不了承包制的失利。

以上三位风云人物,有辉煌,有失落,总的来讲,基本上是成功的,证明了承包制是有效的激励机制。同时,也证明了国有、集体企业不实行股份制也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以上三人,说来话长,本文只能长话短说。从外表上看,步、马二人是因为企业扩张过度,资金断裂所致,周是因为企业大规模改造,购置当时最先进的炼钢设备——德国产10000吨高炉设备而背沉重债务(按道理,这笔资金应当由国企所有权人——中央政府承担)。这三间厂的产品都是紧俏商品,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市场需求旺盛,只要价格改革到位,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厉先生是最了解“利改税”的厉害吧。你也知道,那个时候,国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55%”,是全世界最高的企业所得税,并且,企业所得税以外的“45%”利润部分,另外再征“利润调节税”。这在世界上任何一间企业都难以承受。再往后,税费的名堂更多了,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进出口税、印花税、工商管理费、专利管理费、机场建设费、教育费附加费、堤防费,另外,还有污染费、教育培训费、工会活动费、折旧费、向上级公司的提成费、摊派费等等十几项,再往后,还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障、住房公积金、职工救济金等等,总共有20多项税费。而外资企业呢?他们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土优惠政策五花八门,光企业所得税,有的免二减三(国家规定,外企正式营业第1——2年全部免除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至15%上交企业所得税,标准所得税实际上是35%),有的免三减二,有的四年以至五年全免。即使如此,仍然有51%的外资企业偷税漏税。即使如此,全国的假外资企业超过30万户。100家私营企业,至少有95家偷税漏税。丁学良教授就说过,搞活国有企业,根本在于价格改革,在于政策扶持,在于给企业松绑。

从八九十年代开始,国企响应中央号召“抓管理,上等级”,纷纷更新设备,纷纷引进人才,这些资金,大部分是企业自筹资金。到拨改贷以后,完全是企业自筹资金。国有企业都是“小社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住房和后勤的费用,以及职工激动浮动工资、奖金、津贴等等项目,完全是国企自己负担的。国有企业在股份制以前,工资合理,干部没有什么特权,工人不是随便可以解雇的,大学生、中专生、技校生都是包分配的,这种知识分子是肯定有工作干的。

承包制有什么不好?股份制有什么好?

三、吴敬琏与厉以宁双方的第二大分歧:是怎样评价农村的承包制“改革”

现在,再将事件回放到原题目吴敬琏厉以宁同台解读改革开放30年得失”上来。(来源于中华网)

赵赫:“我们请厉老选择您的三个答案。”

   厉以宁:“第一个是农村的家庭承包制,农村家庭承包制,在当时条件下它要通过农民的积极性调动来促进农民的生产,打破从前人民公社下大一统农业的情况,所以当时是冒着生命危险,安徽凤阳小岗村我去看过,在展览室里还陈列着当初十八户农民印了手印签的协议,协议上有一句话,如果谁被抓了,其他各家有义务把 他们家的孩子抚养成人,是冒着这个危险来搞的,但是承包制就推广了。你看几年之内中国市场的东西就那么多,多年不见的香油、花生米、鸡蛋、猪肉这些全有了,所以这个是第一个大成绩;

吴敬琏:“对厉老师来说,他选的第一条其实我是同意的,但是我不认为承包制,承包制的作用是非常的大,而且进行得应该说也很快,虽然有很大的风险,因为党中央特别是邓小平的支持,所以进行得也比较顺利,可是它与其说是一个改革还不如说是它回到了原来农民所喜欢的一种体制,所以我没有把它列在里面。”
    
    赵赫:“厉老,刚才我们也听到了,吴老对您的选择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也确实,你们二老刚才所选择的答案确实有些不同,您怎么评价对方的答案?”
    
    厉以宁:“我是从这个角度讲,要使改革有不可逆转性,改革走上这一步就不能再后退了,农业承包制,农民搞了承包让他再过人民公社生活他不干了,国有企业已经改成股份制企业了,股票人家已经买了,你叫他再退回去就不行了,民营企业已经搞了,也不能再退回去,就像三个丢到大湖上的石头一样溅起了层层波浪,从此中国经济再也不能平静下去了。”
    
    赵赫:“好像您只是坚持了自己的看法。”
    
    厉以宁:“因为我不愿意去评论人家的,因为经济学家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刚才讲过了,每人从每人自己经历的角度讲。”
    
    赵赫:“这点您就不如吴老,吴老就很大胆地评价了您的(观点)。”
    
    厉以宁:“你让我真正评价一句,我说他讲的也有道理,这就行了。”
    
    赵赫:“其实能看得出来,吴老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厉老脸上一直洋溢着笑容,并且在频频点头,能不能说说不一样的地方?”
    
    厉以宁:“不一样的地方要说的话,坦白说对于宏观政策层面的几个改革,我们没有谈这个,我认为这个不是主要的。”
    
    赵赫:“吴老,您觉得厉老能说服您吗?”
    
    吴敬琏:“真正的区别可能还是在刚才厉教授讲的,他认为股份制改革,特别是我们股票市场的改革是很成功的,这一点我有不同的意见,说来话长,所以就不能够(展开说了)。”

以上对话中,吴先生的回答非常巧妙。话中有肯定,也有否定,但落脚点是否定,大概是“绵里藏针”吧。

吴敬琏从心里是不太认可农村的承包制,也不认为其作用是很大的。认为进行得很快,但是(虽然)有很大风险;与其说它是一种改革,倒不如回到从前的老路上去了,回到了以前“农民所喜欢的”一种体制中去。意思是,农村家庭联产责任制,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改革,是老调重弹,故伎重演。

厉以宁说的是官方语言,是跟着感觉走,跟着主流走,跟着官方走的那种中庸之道者。吴先生说的是自己的语言,并不一定唯官唯上,人云亦云。同为资深经济学家,为什么有反差?这是因为,吴敬琏长期在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工作,接触了大量的第一手的实际资料。国务院做课题,发布白皮书,都是从实际中来,到实际中去的。这叫近朱者赤吧。而厉以宁是不同了,他既没有这个好条件,也没有这个好心情。他知道,要想早出成果,快出成果,就得走捷径,抄近路,傍主流,傍官员,说官话。

关于农村承包制,农村人民公社被瓦解,现在主流媒体一边倒,很少有质疑的声音了,即使有,也是如蜜蜂一般的声音了。吴敬琏说,承包制作用不是很大,心里有很多话要说,又不敢说,就用一个客气的话抵制厉以宁。怎么将一个公有制一下子弄成了私有制,这与人们常说的“改革”,怎么也挂不上号。

如果一个国家失去了言论自由,失去大鸣大放,股份制就会就会变成“股分制”,股份化就会变成“股分化”;农村包干制就会变成“包分制”,农村承包制就会变成“私包制”。这大概也属于主流经济学家的“股权经济学”。

农村的承包制,真的是神乎其神“一包就灵”吗?真的是“解放了农民”吗?真的比人民公社好一万倍吗?真的是如厉股份说的是改革开放的可以坐“第一把交椅”吗?

笔者是50后的草根一族,工农商学兵各行各业都干过,在农村也呆过。我敢肯定,我敢对天发誓,肯定是人民公社好过单干承包!

农村承包制到底解决了什么?大概是让农民自由了一些,承包了,种不种田,没人管农民了;大概解决了少数队干部多吃多占的问题。

但话又说回来,现在的村干部大过国家主席,其权利无法控制,特别是农村股份制以后的村干部,贪污腐化没人管得了,多分股,多占股,得绩优股抛垃圾股,吃干股,吃黑股,一夜暴富,不在少数。如广州市有个村干部,自己作主给自己一次性发放二千万元的奖金,报纸登载出来了,读者沸腾了,全省的官员傻眼了,他们说“这是股份制单位,他们的分配很特别,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只能依靠社员(经济社)们自治管理。于是,那位佛爷村官照当,高薪照拿。

人们总以为高薪是城里的股份制公司高官的专利,村干部也是一样的“牛逼”。有人说,现在的国家主席,恐怕连个村长也管不了。这些一点也不假。

厉以宁也真会玩笑,也真会人云亦云。在邓小平上台之前,农村搞承包真的“有杀头的危险吗”?除非那里是另外一个中国,是另外一个共产党的地盘。我在农村呆过18年,当兵转业后离家乡也很近。我村上的堂哥、堂侄有几个当乡长的。我不是聋子、瞎子。我的家乡,就在区政府、后来改为乡政府门口,搞承包是经常的而且十分随便的。在人民公社时期,所谓的承包,就是在农忙的时候,将插田、割谷的活儿分派给各家各户去干,干完之后,就记上工分(分值比较高)。这种承包制,是弹性承包制,也不将田地分给各家各户。是农忙的时候承包一下,不农忙的时候不承包。这种弹性承包比后来分田到户的刚性承包好许多。

现在,分田到户问题大得很。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一出台,耕地承包期由15年延长到30年,草地由15年延长到30至50年,林地还要长,延长到30年至70年。农村一个男性劳力,分得一份农地,一般分得几分地到一亩多地。成家以后,接了媳妇,如果再生两个小孩,一家四口人才“承包”一份地。这一分,一固定,就是30年以上,你想想吧,这日子好过吗?这比人民公社所谓的“一大二公”、“平均主义”好吗?假如这点耕地被政府征收了,一家四口人,最多也只能得个万元左右的补偿。往后的日子怎么过?

所以说,吴老先生是看出了农村的问题,但保留在心里,没有说出来。

长期以来,谷贱伤农,农民好多时候是亏损的。有个网站发表了湖北省监利县一名乡村干部写给朱熔基的信。信中说,农民负担很重,每亩田上税费350元左右。计划经济时候,化肥、农药、种子、农具几十年来都不涨价的。市场经济后,这些东西样样涨价,种田光亏本。有的乡镇收不到预定的农业税费,亏损高达3000万至5000万元。

去年胡主席参观小岗村,只见到两个村干部,其他16个“承包创始人”没有得到接见。村干部就是怕他们讲实话,揭老底。有个记者,随后就暗访其他的人,他们就如实地向记者大吐了一肚子苦水。

厉股份最沾沾自喜提股份制和股份化,也最喜欢中庸之道。也难怪吴老先生这个同龄人、高中同学和老同乡与他争得面红耳赤。

功名一身尽,文章千古流。谁是真正的风流倜傥的人物,让历史来作个公平的证婚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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