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出台“严禁”高压线 网友:别是一纸空文


    近期,我国政法系统把队伍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关乎政法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问题来抓,从严治理政法队伍重拳频出。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陆续出台“严禁”高压线,年初公安部和最高检启动了对基层干部的轮训。有关专家分析,这些“严禁”制度,都是针对最容易发生的问题和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环节来设计的,涉及政法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严肃政法纪律、纯洁政法队伍将发挥重要作用。但也有网友指出,政法机关的这“N个严禁”说的都对。对于这样的禁令,老百姓的担心和忧虑是同样存在的,或一纸空文,流于形式,或只说不做,不了了之……

    公安部:“五个严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公安部党委最近出台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这“五个严禁”是:

    ·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禁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严禁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

    ·严禁违规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公安部党委明确要求: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先行采取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原岗位、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措施。查实后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十个严禁”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了“十个严禁”。包括:

    ·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办案;

    ·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

    ·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

    ·严禁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

    ·严禁违规建房、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

    ·严禁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和礼物;

    ·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严禁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最高法:“五个严禁”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认真查找,发现少数法官在“请托说情之风”的影响下,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正是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问题。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五个严禁”。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的规定。这“五个严禁”,直指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问题: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据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也要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成效:截至2月底,全国各级法院共查处涉嫌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130余人。在已做处理的44人中,移送司法机关的27人,刑事处罚4人,其他给予党政纪处分或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网友:几个严禁说的都对,关键是要落实

    ·网友朱波:“五个严禁”虽然好,关键要落在实处,而且要坚持不懈,只有长期的狠抓落实才能发挥实效,才能发挥最大的影响力,才能影响到公安机关其他方面的工作,进而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达到让领导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目的。禁令是一个切入点,不仅是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的切入点,也是公安系统整体工作的切入点,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切入点,是实现社会法制文明的切入点。因此作为公安系统的每一个干警都要深刻认识“五个严禁”的意义和影响,自觉遵守,长期落实,纳入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当中,作为一项信念牢固的树立起来。

    ·时评作者薛建国:中国反腐,不缺少制度,缺的就是监督。公安部党委最近出台《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以此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笔者以为,这又是一项制度反腐。且从领导干部抓起,其做法更值得称道。制度反腐,本身无错。但事实一再证明的是,一项制度要能够得到好的运行,关键在于有群众监督。什么叫群众监督,说白了就是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否则,这一制度只能永远留在故纸堆里。

    在今年两会上,官员财产公开也成了热点话题,之所以热,是因为这可以让人民群众参予到官员的监督中来。公安是一支纪律部队,我们期望在出台“五个严禁”的同时,能积极推动领导干部职责公开,财产公开等举措,这样让群众多一些监督“抓手”,监督起来可能会更到位。

    ·网友:“五条严禁”说的都对,充其量就是强调,却缺乏新意。

    ·网友孙晓波:对于这样的禁令,老百姓的担心和忧虑是同样存在的,或一纸空文,流于形式,或只说不做,不了了之。所以说,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如何让新禁令落到实处,真正管得住公安领导干部的手和脚?

    ·网友:冯亚琴:公检法陆续出台了许多严禁和措施非常及时,对基层执法人员起到警示作用。问题是国家和各部门已经制定了不少的法律法规,可是一些地方不是依照法律行事,而是办“人情案、关系案”,法律条款和规定在他们眼里成为摆设。比如黑龙江省海伦市12.3案件,办案人员改卷、隐匿证据、毁灭关键证据录像带、110不出警导致又一起抢劫杀人严重后果、法医鉴定违法、抢劫犯取保、重罪轻判等等,此案存在一系列违法事实,谁来监督这些执法违法人员?

    本来是地方办案人员违法导致的问题,老百姓无奈才依法上访告状,而有些官员总是把老百姓放在自己的对立面来看,总觉得老百姓是刁民,而不是从案件本身去认真考虑,从违法带来的严重影响去思考,一味打压,知错不究,老百姓还怎么信任政府和执法机关?总不能让他们任人宰割吧!究其一些案件的内在原因,是地方政府和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没有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所致,他们对老百姓的利益诉求推诿、扯皮、不作为,甚至采取打压态度。长此以往,就造成了官民情绪对立严重的局面。一个开明的政府和执法机关是不怕老百姓揭发问题的,这在根本上更有利于清除腐败,更好地促进中国的法制进程。

    对于任何规定和措施群众的参与极为重要。人们常说,群众是力量的源泉,民意不可违,只有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达到公检法禁令的目的,否则,任何反腐败法律、禁令都将是一纸空文。当然,群众对新禁令寄予厚望,希望这些禁令起到立杆见影的作用,千万不要徒具形式。真正做到有举报控告必查,有查必有果,这样对违法乱纪人员才具有一定的威慑力。
 
    当前,“中央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希望个别地方执法机关的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以上这些新的禁令,不要肆意损害国家声誉和人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