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亟待重视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9年“法治蓝皮书”指出,我国个人信息滥用问题日趋严重,而且几乎无人能成功维权,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已成了低风险的“新兴产业”。这个结论一出,在各大网站引起广大网民的热烈讨论,大部分网民认同这一观点,并指出因个人信息被反复买卖,日益严重地妨碍着公众的正常生活,如没完没了的推销电话、午夜袭来的垃圾短信等等,呼吁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需要引起相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那么,究竟是谁在反反复复出卖我们?遭受蒙冤受屈到什么地方能够申诉?目前,由于人们买车、买房、买保险,办理各种会员卡、优惠卡、银行卡,或者去医院看病、网上注册用户名时,往往会被要求填写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尽管这些资料并不是向社会公开,但很难保证不被一些受利益驱动的人所利用。于是,出现了一些专门收购和买卖个人信息的“生意人”,一条信息费用根据来源渠道、用途不同,价格从几角钱到几元钱不等。这种“黑色”交易,让公众信息泄露防不胜防。由于不知道是在哪个环节泄露出去的,难以找不到侵权主体,目前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其中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收买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规定让我们看到了不受垃圾短信困扰的曙光,但大家在拿起法律武器的同时,需要更加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