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井淹一窝 古井集团高管为何全军覆没?


2月25日,国资委纪委监察局透露,中纪委最近查办了某知名国有企业集团高管腐败窝案,李荣融称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绝大多数中层干部涉案,几乎“全军覆没”。2月26日晚,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称该国企是“安徽古井集团”。2月26日晚,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称该国企是“安徽古井集团”。距离安徽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出事”已近两年,古井集团10名高管先后涉案,这起“窝案”的始末浮出水面。

  【引子】

  小酒厂跃升翘楚

  古井集团从地方上一个不知名的小酒厂成长为资产数十亿元的集团公司,王效金功不可没。作为古井集团的灵魂人物,王效金不仅走上了古井集团董事长、总裁的位子,同时还兼任亳州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优秀企业家、管理英才……现年60岁的王效金曾经光环耀眼。

  1985年,王效金进入原亳县古井酒厂工作,后被提拔为厂长。他采取“负债扩建”的方法,赶在竞争对手之前实现了规模化生产。

  1989年,由于受宏观调控影响,白酒业一片萧条,王效金果断推出“降价降度”策略,让白酒价格由市场来决定,而非政府定价。古井酒厂成为当年各大名酒中唯一效益没有下滑、并一跃成为全国工业企业500强的企业。古井酒厂开始进入高速发展期,逐渐成为白酒业翘楚。

  1996年,古井贡酒被推向资本市场,上市募集资金达4亿多元。1997年,古井集团白酒利润达3亿多元,达到了当时的历史最高水平。2000年以后,古井集团发展进入了平淡期。

  2003年、2004年,古井贡上市公司连续亏损,*ST古井(000596)被给予退市风险警示。在企业惨淡经营的同时,古井集团又连续遭遇国企改制的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MBO)叫停、巨额逃税风波等波折。尤其是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计划,普通员工受益与高管人员受益相差极为悬殊,反对者甚众。

  【案发】

  王效金落马

  2007年4月13日,对于位列“老八大名酒”的安徽古井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

  当天,上市公司*ST古井发布公告称,泰国首富苏旭明已经成为古井集团国有产权100%转让中标候选方。当天晚上10点左右,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从家里被纪委部门直接带走,原因是“涉嫌违纪”。两个月后,古井人期盼的100%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终止。

  王效金的“出事”在古井集团引起了一场大“地震”。在王效金之后,古井集团先后有10余名高管及中层人员接受调查,并有9人确定涉案。多名高管的出局,也给古井集团丢下了一个烂摊子。

  2007年8月底,古井贡酒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免去王效金等三名高管的董事会董事资格,并起用一批年轻的管理层。上市公司的“划清界限”,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投资者重新树立信心。而在此之前,王效金的“政协第二届亳州市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也先后被免去。
 

【升级】

  将倒倒一窝

  2008年7月24日,王效金首次接受庭审。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效金最早的一次受贿是在1991年。为进一步打开古井市场并巩固与古井酒厂的业务关系,四川省君乐酒厂负责人李宗义往王效金的办公室送了5万元。在此后10余年内,李宗义多次送给王效金现金或以交易提成方式累计送给王效金66万元人民币、56万美元。

  王效金被指控的最后一笔受贿时间是2007年3月,也就是其被纪检机关带走的前一个月。《财经界》杂志工作人员为了能得到王效金的关照,以便在古井集团承接一些广告,送给王效金2万元。

  除王效金外,古井集团其他9名高管涉案。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中,“王给甘绍玉打招呼”“王安排郭新民给予关照”等文字多处出现。记者了解到,郭新民是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甘绍玉是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被判15年;李运杰是古井集团原副总裁,被判15年。

  在已查办的古井集团高管人员案件中,涉案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嫌疑人不仅收受人民币,而且收受美元、港元、家用电器、贵重饰品等,受贿地点也从住宅转移到了办公室、宾馆等场所。有的受贿人收受多人所送钱物,有的行贿人向多名古井集团高管人员行贿,行贿受贿交织。

  【复兴】

  今年力推改制

  在这场中国白酒界最为震动的腐败案背后,留下的却是“新古井”的艰难复兴。古井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的古井集团,生产和经营均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去年年底,古井集团首次面向全公司公开招聘中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选拔有突出贡献人员。

  对于2009年的发展规划,现任古井集团董事长曹杰将这一年定位为“营销与转型年”,全力推动和实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今年的新年致辞中,曹杰对古井员工表示,此次古井改制先实行全员身份置换,然后吸收管理团队、技术骨干、投资伙伴、经销商等入股,实施股权多元化,最终实现国有股的全部退出。目前,集团职代会已经高票通过了此改制方案与职工安置方案。

  在品牌方面,建立古井贡酒高档白酒的市场定位,力争2009年主业白酒营业收入、利润均同比增长15%以上。

  一口古井“淹没”一群高管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朱仁旺未宣判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卢建春未宣判

  古井集团原副总经理何飞未宣判

  古井集团原财务总监、副总裁刘俊德被判11年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基建修缮部原经理李万林被判12年

  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被判10年

  古井集团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被判15年

  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古井房地产集团原董事长李运杰被判15年

  “开始时我多次退还了别人送来的财物,后来随着年龄的变化,思想也起了变化,想送来就收下吧。我对不起古井,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党和国家。”

  ———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庭审时说

古井腐败案六大特征

  1。辐射范围广。古井集团的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其中不少人涉及案件。

  2。涉案案值大。有的达数百万元,有的案值几十万元。

  3。涉案物品种类多。在已查办的古井高管人员受贿案中,犯罪嫌疑人不仅收受人民币,而且收受美元、港币、家用电器、贵重饰品等。

  4。案件跨度时间长。从查办案件的情况看,有的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去年4月案发,不间断地收受贿赂,跨度时间近20年,有的犯罪时间持续10多年。

  5。受贿地点多。犯罪嫌疑人的受贿地点已经从住宅转移到了办公室、出差所住的宾馆等场所。

  6。行贿、受贿相互交织。古井集团高管人员系列案件,有的受贿人收受多人所送钱物,有的行贿人向多名古井集团高管人员行贿。

  人民网:古井集团高管为何"全军覆没"?

  日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透露,中纪委最近查办了某知名国有企业集团高管腐败窝案,李荣融称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绝大多数中层干部涉案,几乎“全军覆没”。据报道,这家知名国企名为古井集团,目前,在这起腐败窝案中,已有十名古井集团原高管领刑。由于以原董事长王效金为首的高管腐败链贯穿古井集团采购、经销、广告甚至改制等各个环节,整个高管层几乎被“一网打尽”,成为典型腐败窝案。(2月27日《新京报》)

从相关剖析报告分析,我们知道,古井集团由于“一把手”独断专行,有关部门对高管人员疏于监管,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致使腐败渗透于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最终才出现了几乎“全军覆没”的局面。说到一把手腐败,我们并不陌生,这些年关于一把手腐败的新闻可谓多矣。有数据显示,2002年以来,某地因贪污、贿赂受处分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一把手”占了44%。现实触目惊心。

一把手腐败屡见不鲜,与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关。上海市市长韩正谈到一把手腐败曾说,有了制度,就要切实维护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能造成制度在少数人特别是“一把手”面前苍白无力。一些腐败案件,暴露出我们在制度建设上有缺失,也存在制度贯彻执行不严、落实不够、监督不力的问题。痛定思痛,吸取教训,我们必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是必须的,问题是如何发挥制度之效?

具体到这起集体腐败案,如果说一把手独断专行是症结所在,那么就该追问,是现有制度不健全还是制度失灵、制度无力?如果没有构建相应的制度,则需反思为何制度缺位?如果制度已在,则需反思制度为何在一把手面前苍白无力?有没有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这么多年来,我们在反腐方面的制度建设可谓繁复,反腐机构也可谓密实,但为何一把手腐败仍然此起彼伏?说到底,仍是监督不够,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一把手的权力太强悍了,强悍到一言堂的地步。北京大学教授李景鹏在《人治传统影响制度建设》一文中指出,在人治政治中,人的意志往往通过权力表现出来。因此,意志高于一切便表现为权力高于一切。和权力相比,制度则是可有可无的。显然,制度在一把手面前之所以苍白无力,正在于一把手藐视制度,藐视监督,把制度当作摆设。换言之,当一把手成了一霸手,在这种语境中,哪有法治可言,自然是赤裸裸的人治,一旦一把手习惯于人治,就必然轻贱制度,再健全的制度也会被推翻。

此外,这一集体腐败案还有一点耐人追问,从一把手腐败为何蔓延到高管集体沦陷?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一些高管出于利益均占的心态,主动要求适应潜规则,去迎合一把手,在利益驱动下,他们形成了息息相关的利益联盟,彼此感染、彼此结盟。二是被潜规则。在面临腐败之前,他们也许有所担忧,但在一把手权力淫威下,他们不得不顺从。有人说,高明的下属应该同流而不合污,随波而不逐流,事实上,这何其难矣,在权力“绑架”下,有多少人敢不乖乖就范?最终往往是随波逐流、同流合污。之所以出现这类情况还是与监督不够有关,如果有强大的监督和制衡,原本不想腐败的高管就会少一些被权力“绑架”的可能。

说到底,高管集体沦陷不是制度之罪,而是监督乏力之过。监督为何乏力?这与公众无法深层介入有关,与现有的监督机制失灵有关。一些时候,企业的内部监督,或者同体监督,处于濒于失效的状态,而公众难以洞悉其内,无法获悉详情,发挥监督之效。比如有多少人知道企业高管的薪酬?又有多少人获悉他们的权力运作?日前,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预防腐败主要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权力公开透明,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错,权力不透明,再好的制度也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