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监督网络问政成官民热点
新年伊始,人民日报与人民网一项调查显示,87.9%的网民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9.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联想到2008年徐州“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南京“天价烟”事件、浙江温州和江西新余“公务员公费出国旅游”事件等一系列网络监督案例,我们不得不承认,数量庞大、无所不在的网民正在成为重要的监督力量。可以说,网络监督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引人注目。它已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便捷而有效的手段。2008年的网络监督网络问政风生水起,可以预期2009年的网络民意表达将更加活跃。推动建设责任政府,塑造理性网民,网络必将大有作为!
2009网络民意表达将更活跃
据新华网报道,当前,网络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日益加大。这体现在各种社会问题“暴露”在网上,形成利益诉求的第二落点,各种利益群体的代表可以利用互联网表达利益诉求;各种社会力量“汇聚”到网上,形成“民间舆论”的强大集散地,不论你来自哪里,从事什么职业,草根的监督是跨越地域的,不具有直接的利益指向。
网友“想忘记真难”: 从未来发展的趋势看,网络民意将变得越来越强大,而各级政府对网络民意也会变得越来越重视,民众将通过网络平台来表达诉求将会更加得心应手,可以肯定,未来的政府,只有重视了网络民意,尊重网络民意,倾听他们的诉求,才能够真正做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才能为决策提供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也才能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的制定政策措施。
网友“新闻的良心”: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网络监督其实只是群众监督的形式之一......网络监督,恰恰是其中一种相对最远离权力运作中心的监督形式。国家有庞大的监督体系,有丰富的监督形式,然而公众却更乐意选择网络监督且常常通过网络监督取得实际效果,这只怕足以部分说明原有的监督体系还远不健全,还远不能适应对官员的应有监督,已经到了必须好好改革的地步。
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是,网络监督实际上已经走入了死胡同,乍看起来人多势众、浩浩荡荡,实际上是赚吆喝,能否真正成为反腐利器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更重要的是,体制反腐的消极介入,往往会把汹涌澎湃的网络监督抵消于无形。长此以往,不但网民的监督积极性会遭受打击,那些被监督到的官员也会对此失去当初的敬畏。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清醒认识到,网络监督要产生效力,要对官员产生震慑,归根结底还得靠体制反腐的积极跟进。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监督力量日益强大是现行反腐机制的难堪,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反思。对于公权力机关来说,如何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尊重民意表达,并更好地汲纳和整合民间智慧来推进反腐败向纵深发展,已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网友“白云乡”:网络时代为中国的民意表达开创了极其宽广的天地。它对于及时迅达地反映民间疾苦、政策时效,特别是官员的优劣有着相当正面的作用。各级决策部门如果忽视了这条把握民情、国情的重要渠道,将会犯下极大的错误。
展望2009年,以网络为载体反映民意表达民声将更为活跃,来自民间草根的网络监督将取得更大成效,特别是针对政府官员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将更为集中有力。
中央党校副教授刘素华: 建设责任政府,塑造理性公民,网络大有可为。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意,并积极回应民间的质疑,已成为新时期政府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然而,有许多官员依然对网络比较抵触,甚至将之视为洪水猛兽,认为是网络煽动了百姓情绪,一旦网上出现了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就迅速删帖甚至查封ID,并动用公权力对发帖者进行跟踪、报复。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而且是违法的。
如何最大化地发挥网络的积极功效,抵消网络的消极作用,体现科技造福人类的先进面,已经成为政府部门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和挑战。
建设责任政府,塑造理性公民,网络大有可为。
从中央政法委两次督办黑龙江省海伦12.3团伙抢劫杀人案被绥化市报假,到查处陕西“华南虎假照”案、河北三鹿奶粉案和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特大事故案中,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到,网络助推着公众的民意表达,而民意表达又使事件的曝光变得不可避免,对其处理也变得透明、“零距离”并得以深化。网络时代的到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中国公众的民意表达,从而也就使公众多年以来对平等话语权的追求出现了转折的新契机。
网络最大的优势,便是耳聪目明。网络的普及,让原本厚厚的窗帘变成透明,使得监督者、举报者可以有理说理、有证据说证据,而不至于被“拿出证据来”的反击之语弄得无可奈何、手足无措。
快速便捷是网络监督官员的另一大优势。
网络沟通的私密性、直达性,让更多普通人“举报通天”的梦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变为现实,从而大大提高官员监督机制的效力。
目前,中国关于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比如说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对其界定。相关法制建设的步伐远远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网络监督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专家指出,各级党政、立法部门以及反腐机构要共同努力,握住网络监督这把“双刃剑”的“剑柄”,既充分发挥其潜能,又不至于让它偏离正确的方向。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对这条渠道加以规范,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网络监督的进一步突破。
中山大学副教授朱健刚:“虽然网络民意并不代表全部的民意,也不一定代表正确的意见,但是网络民意是社会多元化的表现,而且网络还是一个很好的对话平台。对网络民意的尊重,体现了中国社会民主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