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共和国最“长寿”法规


之所以想起这个题目,缘于近日查询有关企业职工非因公死亡补偿方式的规定,一直追溯到了1951年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个条例,除了与其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条款外,仍现行有效!
这颇有点让人“意外”,一个适用了58年的行政法规,在共和国的法制历史上应该算是很“长寿”了。不过转念一想,人家美国的宪法已经适用了两三百年,我们这50多年的法规又算啥?许是习惯了近些年法令颁布的速度,新旧法更替的频繁,猛然看到这个悬停在共和国沧桑历史那头的法规,一时觉得新鲜罢了。
兴之所至,便想看看除了《劳动保险条例》外,还有哪些同样甚至更“长寿”的法律法规,于是在法规搜索中以时间为索引找到了29项结果(附后)。从最早1949年9月27日颁布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一项一项看过去,仿佛重温了一遍建国初期的历史,既熟悉又陌生。不过在浏览中,笔者发现了或许值得一说的“话题”:
1、在这29个结果里面,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劳动市场秩序的规定有十项,占了全部法规的三分之一强,足见建国初期立法者对劳动阶层的重视;
2、标示“暂行条例”或“暂行办法”的共有7项,约占四分之一,其中有关劳动关系的有4项,占了全部暂行法规的一半以上。
对此,笔者“又”不禁想到了更多。所谓的“暂行”,顾名思义,暂时实行之意。之所以制定暂行法规,是因为立法资源的紧张,不能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制定成熟周全的法律,而在相关现实领域中,又迫切需要法律进行规制,因此先暂时推出一个初步的法律方案施行。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又面临对敌斗争的严峻形势,制定诸多“暂行”法规情有可原。而在这些暂行规定中,有关劳动关系的规定又占了半壁江山,说明劳动关系法规在立法者心目中位居至上。然而,这一“暂行”,就“暂行”了50几年,甚至远远超过了许多正式法律的寿命,就连我们的立国宪章也几易其稿了,“暂行”者仍大行其道!在这不算短暂的年头里,“立法资源紧张”的理由说不过去了,“条件不成熟”的理由应该也派不上用场,则只能归结为以下几个可能:
一者,经过建国初期颇具规模的立法建设,在随后波澜壮阔的几十年里,劳动者已成了被遗忘的角落,立法者所关注的对象已转移到其他更为“重要”的领域,如招商引资,税收优惠,土地拍卖,地产开发等等,这些更多与“资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订修改,与世界接轨,赶上时代潮流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法律法规;
二者,立法者怠于职守,过于懒惰;
三者,出于某些目的故意拖延,如同燃油税的出台;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立法者认为现有的“暂行”规定完全符合实际,不需要再行修改或“升级”了,可以一直实行下去。
果真如此,则笔者建议直接在中文字典中修改“暂行”的文意,赋予其在中国法制条件下的永久性含义,这样就可以省下修改如数众多的“暂行”法规的立法负担,也可以为世界法制做一份开创性的贡献。
因为,我们打着“暂行”的长寿法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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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共和国1949—1951.1.22期间颁布现行有效法规列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问题的复示 1951.01.22
2 政务院关于处理失业知识分子的补充指示 1951.01.12
3 政务院关于设立海关原则和调整全国海关机构的指示 1950.12.14
4 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 1950.12.11
5 政务院关于伊斯兰教的人民在其三大节日屠宰自己的牛羊应免征屠宰税放宽检验标准的通知 1950.12.02
6 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1950.11.27
7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工商业户牌号不得以本国及外国国名命名的决定 1950.10.19
8 政务院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 1950.10.14
9 中央财经委员会、交通部公路留地办法 1950.10.09
10 内务部关于处理土地改革中遗留的典当土地问题给华北各省的指示 1950.09.30
11 查检邮件中夹带外币或外币票据暂行处理办法 1950.09.01
12 关于各地厂矿对于法定假日工资发放办法的决定 1950.07.31
13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统一航务港务管理的指示 1950.07.26
14 劳动部颁发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 1950.06.17
15 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定 1950.05.01
16 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 1950.04.29
17 政务院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 1950.04.03
18 政务院关于加强对中国银行领导监督的命令 1950.03.22
19 燃料工业部关于全国各煤矿废除把头制度的通令 1950.03.21
20 政务院关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保守国家机密的指示 1950.02.24
21 中国煤矿工会代表会议关于废除把头制度向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的建议 1950.02.01
22 中国纺织工会代表会议关于废除“搜身”制度的决议 1950.01.10
23 政务院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发表公报及公告性文件的办法 1950.01.01
24 海关总署试行组织条例 1949.12.30
25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1949.12.02
26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 1949.11.22
27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 1949.11.22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1949.09.27
29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1949.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