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鲁子:坚决反对网络实名制——对央视2套辩论网络实名制的回应
今下午偶然看到央视2套马斌主持的“辩辩辩”节目讨论“网络实名”问题。总体感觉,一群“脑残”在胡搅蛮缠。笔者作为一个长期以“实名”在网络(特别是BBS)上闯荡江湖者,自然有资格和权利对此话题说几句。当然,我一定会属于说得最好的。
首先亮明我的观点:坚决反对网络实名制。
理由如下:
一, 制度的原因,国人在现实中言论自由的渠道和空间非常有限,亟需合法合理宣泄的渠道和空间;历史的原因,由言论自由而引发的恐惧和灾难历历在目,它已作为潜意识深入国人心理的底层。故,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往往杯弓蛇影,噤若寒蝉。拜互联网虚拟技术之赐——可以匿名(以马甲的形式),国人言论自由的渠道和空间空前地扩大了,人们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有限的“虚幻的自由”而已。而如果在网络上强行实行实名制——这在技术上是完全可能的,那么,它无疑会唤醒国人早已潜埋进心理底层的恐怖记忆,从而,再一次断送并扼杀已经扩大和获得了的这种尽管是有限的虚幻的言论自由。这,在已经全球化的当代,于国于民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二, 人的成长是一个过程。国人普遍还没有获得良好成长的机会,故,国人的心理普遍处于相对脆弱的阶段,在心理精神上相当于“未成年人”,这时,如果在网络上实行“实名制”——必须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这无异于让“未成年人”承担成年人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无疑是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的,因为,它会大大地阻碍并延迟国人的心理精神成熟。笔者认为,如果国人的心理真正成熟了,即便你没有实名制的法律规定,他也会自觉自愿地使用“实名”——就像笔者等极少数人。因为,只有“实名”,才能更好地捍卫自己的权利——言论自由是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成熟起来的人的不可让渡的权利。
三, 由法律强制实行的实名制,损害的不仅是绝大多数匿名网友的利益——让他们时时生活在恐惧中(现代人生哲学明确地指出,死亡的真意就是“在恐惧中生活”;恐惧,等于“死亡”),它更大地损害了自觉地以“实名”上网的人的利益。因为如此一来,没有也不应该有责任担当的“未成年人”和勇于担当责任的“成年人”的界限就混淆了。
四, ……
所以,我坚决反对网络实名制!
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