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咋炼成了“门神”?


《环保法》咋炼成了“门神”?

       盐城水污染事件原因已查明,这是笔者今天在敬亭论坛上看到的消息。

     据消息称,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是因为一家曾被盐城市评为“十大标兵企业”, 名叫“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的化工厂,把产生的污水通过一条小沟,偷偷地排放到盐城市的水源地蟒蛇河,后污水顺流而下,流进新洋港,导致盐城历史上罕见的水污染事件。 


     这真是天公不作美啊!也是“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命该倒霉,腐败分子作恶多端,引起了“天怒、人愤”,才会发生盐城历史上罕见的水污染事件。
     试想,如果“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排污时,不是遇上老天下大雨,这污水会那么快流进盐城市的水源地蟒蛇河吗?污水不进蟒蛇河,又怎会顺流而下,流进新洋港的?可以想像,污水不进新洋港,盐城历史上罕见的水污染事件怎会发生?不发生污水事件,盐城的环保何来的问题?

     倘若不是发生历史上罕见的水污染事件,政府部门会去管这些“化工厂”的排污吗?“化工厂”排污都无人管,这环境污染又有谁会去管?况且,这些“化工厂”还是纳税大户,也就是因为“化工厂”交给政府的钱多,政府才让这些“污染企业”成为“十大标兵”企业。其实,对地方政府来说,只要企业多交钱,就是个好企业,就是有违规排污的劣迹行为也没关系,一样是“十大标兵”企业,这早已成为政府部门的“共识”了。几年前,“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向蟒蛇河内偷排化工污水,导致了该市自来水出现异味,而后这家企业照样是“十大标兵”企业之一,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实际上,“有奶便是娘”,“有钱就是标兵”已是一些地方政府发展思维的“潜规则”。换句话说,地方政府和官员为了个人的政绩和眼前利益,就会不惜牺牲国家、人民的利益。

     试想,在“有奶便是娘”的思维下,《环保法》还有啥用?《环保法》只不过是作为应付上级环保部门检查时的“软件资料”而已,展示给人们的也只是其“金玉”的一面,而“败絮”的一面则非得发生“盐城历史上罕见的水污染事件”后,才得以曝光,才得以大白于天下?如此,政府部门还会去管环境污染不污染?还会去管企业排污是否达标?还会去管人民群众的生存受到威胁吗?

     不过这次盐城发生历史上罕见的水污染事件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说,它让世人都知道,《环保法》就是画在纸上、挂在墙上、贴在门上的“门神”,是没有啥作用的。

      试想,如果不发生“罕见的水污染事件”, 盐城市环保局对这些“化工厂”是否要进行“环保检查”?回答是肯定的。既然要检查,那这些化工企业的检查结果会是如何的呢?毫无疑问,当然是“合格”的,是达标的,绝对符合《环保法》要求的。而事实呢?盐城罕见的水污染事件,就是很好地证实了,说出了地方政府对环保的真实态度,即不出问题什么多好,什么多合格,实际上问题一大堆。 

   其实人们也清楚,对待环保问题,不光盐城是这样的,全国其他地方也好不到哪里去,盐城水污染事件只是环保工作上的一个缩影罢了。换句话说,只要“化工厂”等污染企业,出得起钱,出得钱多,各地政府及其环保局都会“睁一眼,闭一眼”;原因是,在地方政府的眼里,只要这些污染企业给钱,对当地财政有利可图,能为领导干部带来政绩,就可成为“免检”企业,受到当地政府的保护。试想,在利益面前,地方政府怎不将《环保法》置于脑后?如此,《环保法》自然也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门神”了。

    《环保法》就是这样炼成“门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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