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解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难题的建议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的管理一直是我市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难题已成为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重点。当前,我市各乡镇、村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认识普遍存在重完成任务、轻监督管理的片面思想。大多数行政村在财务预决算、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票据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开支审批等方面的制度不健全,亟待完善。村集体资产盘活少、利用率低、闲置现象较普遍。一些行政村法制观念不强,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有的矿山资源被乱开采,有的滩涂资源被群众乱占用。个别行政村在签订承包或租用合同时合同期过长,有的甚至没有注明合同期限。

  针对我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存在的的问题,建议:一是建立“村财代理中心”,在全市推行“村账托管”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实行“村账托管”制度,由各乡镇“村财代理中心”负责代理各村账务,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支出,审核把关,统一由中心代理记账,逐步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二是建立“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在全市各乡镇推行“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规范农村招投标市场。各行政村具体的招投标事务全部委托“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办理,各行政村不再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三是建立“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在全市各乡镇推行“镇村公有资产监管制度”,规范集体产权管理。“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主要对村级重大资金往来、资产处置、资源开发的程序进行监督把关,对应经而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的,及时督促纠正,对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