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酝酿的新一轮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方案已趋于成熟。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称,发行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有望明确。
据《财经》记者了解,新一轮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改革现有定价方式,尽量缩小一级、二级市场价差,取消发行价格的视窗指导;同时考虑给予保荐人承销配售权,并开启存量发行等。
《财经》认为,上述改革内容不乏向国际惯例靠近的善意。然而,在发行资源仍然以行政性配置为主的窠臼里,终究是本末倒置。在业内专家看来,只有彻底实现发行体制的真正市场化,放弃对发行节奏的调整,将发行新股和定价的权力交还给市场,才能真正理顺当前发行市场的怪现状。否则,任何零敲碎打的局部市场化改革,都无从改变行政主导下的价格扭曲。
“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吧。”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如是感叹。
《财经》报导称,实际上,新股发行制度自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已经历多次改革,但核心制度,即由管理层来控制IPO的数量和节奏的问题,始终未被真正触及,包括现在酝酿的这次改革。
资本市场建立初期实行的是股票发行审批制,即由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制定每年的股票发行额度,分配到各省市和中央产业部委。这种方式造成了严重的寻租现象,严重扭曲了资本市场的功能。
2000年3月开始实行股票发行核准制,引入主承销商这一仲介机构,初步建立了市场竞争机制。但这一制度对承销商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够,承销商帮助公司包装上市一时成为风潮,弄虚作假时有发生。2004年2月起,在核准制前提下,新股发行实行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强化了保荐人的责任问题。
这一系列改革的目的,均是为了使中国股票发行体制最终走向市场化定价。然而,现有发行体制仍然行政控制环节过多、审批程式过于复杂,核心问题仍是从发行人资格审查、发行规模、发行价格乃至上市时间,在很大程度上都由监管机构决定。
监管部门人士此前曾向《财经》记者表示,发行体制最终将走向注册制,但时间会很漫长。
这是因为,监管部门“保证上市公司品质”“维护指数稳定”的观点仍占主流,而调控市场的供给,被认为是平稳市场走势的有效手段。但历史证明,这种做法非但对市场无益,人为造成二级市场价格过高,而且助长了投资者错误的心态,视新股发行为洪水猛兽,扭曲了对资本市场的认知。
发行制度根本性改革推进缓慢,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一位国内券商投行部人士直言,证监会在发行体制改革方面之所以步履艰难,并不是没有可以操作的办法,而是一些利益集团在作祟。“放弃可以寻租的巨大权力,绝非易事。”
〔中国证券〕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上半年有望明确--财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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