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中国教师在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上伪造论文70余篇,伪造的论文被刊物撤销,而他们本人也被学校开除。面对中国论文发表数量世界第一的称号,这样的新闻的确比较刺眼。虽说他们得到了惩罚,但是如何根治类似抄袭作假的学术不端行为,才是我们值得注意的问题。
其实,我们一直都在“打击”学术不端,查处之后的撤销职称,向被抄袭人道歉,取消论文发表资格等等,而且在人们的印象中,每年大多会有那么几个倒霉鬼撞到枪口上。但是,这些所谓的打击,都好像冰山一角。大家都知道“天下文章一大抄”,都知道如何去规避检测学术造假的机器和软件,在中国论文发表数跃居世界第一的背后,有多少所谓的成果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和手段取得,恐怕我们都是很清楚的。
是什么助长了作假之风,这并不是个问题。在中国,作假之后的处罚太过轻缓,“作案成本太低”,没有被发现就名利双收,职称上去了,工资也跟着涨了,还会有发表文章的学术津贴和论文奖励;一旦被发现,最严厉的也就是解除职务或者开除,过两年“又是一条好汉”。在国外,学术作假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在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造假事件之后,不但首尔大学撤销了其教授职务;韩国检察机关也对黄禹锡及其科研小组进行调查,认定他欺诈挪用“政府科研资金”,对其提起诉讼。
当然,对于事后的惩罚如何规范,其实并不是规范学术不端的重心。即使在利益驱使下有作假的冲动,但也不是作假者唯一的目的。相反,现行教育制度中的论文要求和发表制度,倒是在相当程度上促成了造假的泛滥。有过研究生经历或者对于大学教师日常科研比较了解的人都很清楚,在大多数学校,研究生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老师在固定的时间内展示规定的成果,是取得毕业证以及获得职称的必要标准。为了发表文章而殚精竭虑,是这个群体最为深刻的感受。对于需要毕业和职称的学生教师,当论文任务不能完成的时候,当然只能“被迫”造假凑数,殊不见现在网络上四下充斥的“论文代写代发公司”,就是在面对如此制度而诞生的规模化和正规化造假。
任何道德自律都不可能在现实的社会里拥有强大的约束力,在面临现实生存压力的时候,作假只是对于不合理的论文发表制度的对抗措施。若要真正解决学术不端的行为泛滥,其实在如今的大学里很容易做到,取消以论文数量作为考核依据即可。但是试问,又有哪个学校愿意背上“论文数量缺乏”而导致的社会评价降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