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人事制度改革需“伤筋动骨”


  打破“铁饭碗”,实施全员聘任,岗位公开招聘,设立退出机制……深圳大学将于2010年全面实施新的人事制度管理办法。记者28日从深大获悉,目前,该校教代会已通过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三个条例,明日还将审议配套文件,主体方案已报市政府。(深圳新闻网 12月29日)

  

  这套据称酝酿谈论了4年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给大家描绘了“灿烂”的“前景”:比如,突破传统的“全员聘用”,所有教职员工不再具有传统意义的国家干部身份,而通称事业单位职工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学校管理只有岗位的差别,将形成教师、技术、管理三大岗位类别,其中将“变通”深圳“雇员”做法,用于招聘管理类、技术类人员。不再有所谓的干部、工人、正式工、临时工的身份差别。还比如,淡化行政本位,具体做法为:逐步减少校级管理岗位;行政部门正副处级干部与政府正处级脱钩,设为三级四级管理岗位;规定院长、副院长等是教师岗位;规定教学辅助单位行政主管为技术岗位。与之配套,将加强学术权利,组建各单位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规定担任党政职务者不进学术委员会。

  

  可是,这套人事制度改革,能让深圳大学由此回归教育与学位本位,提高办学质量吗?分析这套方案,有三个关键点尚未真正触及。其一,学校校级干部岗位究竟减少到多少?有无行政级别?目前,深圳大学有党委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共10人,这在全国高校中并不算多。可与世界一流大学只有最多四五名校领导来说,也是超出甚多。依据方案,学校校级管理岗位将逐渐减少,这个“逐渐减少”颇有深意,如果没有刚性的约束,“逐渐”就可能变为遥遥无期。另外,方案称行政部门正副处级干部与政府正处级脱钩,不知究竟怎样脱钩法,如果校级干部有正厅或副厅级别,要求中层干部没有正处、副处级,基本上只能停留为设想,或者最多换一个形式。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曾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取消校长们的副处和正科行政级别,但实际上,对于中小学的管理,依旧套用行政级别。改革之后的深大,会不会继续套用呢?在笔者看来,去除行政级别,关键在于校级干部带头,否则难有实效。

  

  其二,管理岗位是否根据教育与学术要求设定?方案要求按需设岗,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以不同的视角分析,将有不同的“需求”。深圳大学现有职能部门24个(其中党群部门7个,行政部门17个),这只比国务院的机构(27个)少3个,若论对口上级管理部门,个个机构都需要,这造成高校行政机构庞杂,行政人员众多,宛如一级政府,而如若按照教育教学和学术管理的需要,很多机构则不需要。除了机构设置之外,每个机构内的人员配备也检验着改革的“诚意”。朱清时先生曾说,国外一些大学的校长办公室只有几名秘书,而国内高校的校长办公室有秘书二三十位,深大的改革会改变这种状态吗?

  

  其三,行政权能否真正与学术权分离?方案要求组建各单位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规定担任党政职务者不进学术委员会。这与其他高校近年来探索的行政权与学术权分离方式基本相同,如果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没有独立运作空间,不是真正意义的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听命于行政部门;如果党政领导仅仅是不进学术委员会,而不是根据利益回避原则,不再从事学术研究;如果学校的教育资源与学术资源配置,仍由行政会议讨论审议,而不是战略发展规划交给理事会决策,教育与学术事务交由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决策,那么,深大照样走不出其他学校已经陷入的怪圈,教育行政化与学术行政化难以得到扭转。

  

  过去多年来——最早1999年,北大和清华进行最大力度的人事制度改革——很多学校总是号称因需设岗,全员聘任,推进伤筋动骨的人事制度改革,但到最后,机构还是那些机构,岗位还是那些岗位,人员还是那些人员,只是以改革的名义轰轰烈烈地走了一次过场。但愿深大的改革,不是旧瓶装老酒,换汤不换药,真正“伤筋动骨”——伤教育与学术行政化的“筋骨”,撼动行政力量在校内过大的权力,但不知校内的既得利益者,包括校领导、各级行政领导真正准备好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