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群体性事件要立状更要用心
昨日,省领导在武昌与市州和省直部门主要领导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26日武汉晚报)
“责任状”只是对上级作出的一种承诺和保证,但如果“有口无心”,不能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责任状仍然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因而,笔者认为,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但要立“状”,更要用“心”。
所谓用心,首先就是要有一颗爱民之心。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时时处处为老百姓着想,替老百姓分忧,帮老百姓解难,这样才容易找准问题的症结,找到化解民怨的突破口和方式方法,而不能只是为了对上面负责、向上面好交待,做表面文章去应付;
二是要有一份责任心。纵观一些地方的群体性事件,多是平时关心得少、过问得少、研究得少、破解得少,使矛盾不断积聚的结果。因而,必须增强责任心,多深入基层,多深入群众,多调查研究,讲究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而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去压制。
三是要有一颗热心。基层问题千头万绪,矛盾错综复杂,让人既感棘手,又很头痛,这也是少数地方领导对一些社会问题、纠纷一怕二避三躲四反感,进而导致群众不满的重要原因。如果我们怀有一颗热心,满腔热忱地去面对现实,正视矛盾,想方设法去处理矛盾,完全可能是另一种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