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入学咋这么难?
刘纯银
从新课改高考引发热议,到高考加分频出丑闻,从择校费,再到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今年以来,社会对教育公平问题的聚焦一波接一波。(12月15日《中国青年报》)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人民物质生活的改善和独生子女的增多,无论是国家、社会,还是每个家庭对教育越来越重视,我国教育事业也取得快速发展。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从改革开放前的94%提高到99.5%;初中毛入学率从20%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从不到10%提高到6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不到1%提高到23%;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很低水平起步,达到44.6%。目前我国15岁以上人口和新增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接近8.5年和10.5年,人力资源开发处于发展中国家较好水平。
尽管《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地方政府按照规定在城乡征收的教育事业附加费也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然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近些年来在教育发展中出现了诸多不和谐之音,就连一贯倡导的“就近入学”原则都遭到了少数人质疑,以致“择校”现象愈演愈烈。这不,国家统计局11月发布的调查显示,对于教育费用尤其是择校费,七成家长感到难以承受。最近对全国30个省、市、区2952名公众进行的一项调查也显示,56.5%的人表达了他们对当下教育现状的担忧——“越来越不公平”。不仅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教授、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大家对教育公平问题的关注度非常高,说明当下的教育公平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就连上任不久的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第一把火”就烧在了“择校”上,表示要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内初步均衡。
为什么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叫停“择校”现象却仍然热度不减呢?为什么在安徽铜陵、辽宁沈阳、盘锦、山东潍坊等地能不折不扣地推行的“就近入学”在其它地方却难以实施呢?杨东平院长可谓一语道破:很多情况是“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也就是说,没有实施的地方,不是做不到,主要是不想做。
“公平”乃“义务”的题中应有之意。无论是学生的“择校”,还是学校的“择生”,都是对义务教育中公平原则的破坏。其实,今天的很多改革,已经不是理念或法律层面的问题,因为理念、法律都很明确。实现不了,就是因为有人要维护既得利益体系,这些制度成了他们的“近水楼台”,他们干嘛要改?因此,当务之急就是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在教育资源分配上,不要再搞“锦上添花”的事,要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努力缩小校际之间教学环境、教学质量的差距。正如许多家长所反映的,实施就近入学,不仅减少了孩子们的竞争压力,也减轻了家长的负担。相信,只要真正按杨东平院长所建议的“做不到就问责,换能做的人来做”,就近入学的政策推行就不会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