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事件,也同所有的新闻事件一样,总有一个生命周期。
在国内,网络营销,也得到了越来越多营销界的认可,并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屡试不爽。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咱们的网络营销还处于网络炒作的阶段,网络营销被多数人误读成,只要一个网络事件作为兴奋点,开始撬动整个地球的“娱乐至死”的吸引公众眼球的视觉游戏。
网络事件之所以能产生如此强烈的影响,传统媒体的跟风炒作难逃干系。分析当下的舆论态势,常常是网民首先在互联网发帖子,然后是少量传统媒体进行报道,接下来是网络跟进,随即是大量传统媒体和网络疯狂报道。如果没有传统媒体的介入,那些未经证实的信息只能在论坛和博客中传播;传统媒体介入之后,网站就可以摘编传统媒体的报道在其新闻频道中传播,极大地增强了传播效果。
一旦那些涉嫌炒作的信息没有经过核实就被传统媒体报道,不仅读者可能受到信息背后操纵者的欺骗,其他相关者也可能受到伤害。 “艾滋女”事件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吗!
几乎所有这些网络忽悠事件在媒体尤其是传统媒体那里,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先报道,然后才核实和调查。对于这种做法,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也是有违职业道德的。舆论的失实报道无异于杀人,无异于犯罪。
那么为什么平媒还要那么做呢?二者之间其实有一个等同的利益关系。即推手提供极具眼球效应的素材,媒体提供版面或时段等传播平台。在帮助推手完成任务的同时,媒体也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热点话题,以非常廉价的方式填充了自己的版面或时段。
在专业化的网络炒作团队和媒体默契的合谋与配合下,公信力已变得所剩无几。公众需要的是真实的有依据的,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不泯灭良知与职业道德为前提的报道。
物欲横流,人心不古,试问,在今天这个以金钱至上的现实社会里,还能幸存下多少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