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网络视频浴火涅槃


  不知不觉,年终将至,要想找一个词来评价2009,“陡然急转”很可能是最恰当的一个。2009年,世界经济陡然复苏(尤其是汽车工业),但同时又埋下了通货膨胀的种子;2009年的影视产业有两件大事:第一是华谊兄弟上市,第二是盛世影业含着银汤匙诞生;2009年的网络视频业则冰火两重天,一方面酷六间接上市,另一方面“中国反盗版联盟”和广电总局,民间和官方两股力量同时打击盗版。
  网络视频业正在浴火涅槃。
  如果从2006年Youtube被Google收购开始计算中国网络视频业,至今也仅3年的时间。3年的时间证明,Youtube的成功在中国并没有复制成功,原因可能与中美两国网民的人均DV持有量差距有一定关系。没有足够数量的视频支撑,视频分享就很难取得成功。于是,网络视频业凭借“网友上传”的影视节目,曲线成功。网络视频业的兴起,对盗版光盘业产生了致命冲击——盗版光盘业随VCD播放机兴起,虽屡遭打击,但总有办法死灰复燃,且恢复得有声有色,不曾伤半点元气。有趣的是,这一次,盗版光盘业也许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网友上传”的影视节目伤害的不仅仅是盗版产业。对拥有影视版权的企业来讲,盗版光盘业的衰败,只不过是李鬼乙打跑了李鬼甲的结果,受伤的还是李逵,而且李鬼乙的武器比李鬼甲不知强大多少倍。庆幸的是,李鬼甲时代,打盗版是和游击队作战,即使版权方力大无穷,一拳下去,已四处无人。但李鬼乙时代,因为目标明确,版权方就可以集中火力实施重点打击。“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的成立,正是要把受伤的李逵组织起来,对付李鬼乙们。
  “网友上传”的视频节目,还动了广电总局的奶酪。广电总局本来独家拥有电视剧播放权,也就独家享有在电视剧插播广告的收入。但现在不行了,2009年中国网络视频业获得了广告主的青睐,片头广告、片中插播广告,搞得如火如荼。广告主的预算是固定的,肥了张家,必然瘦了李家。2008年年初,广电总局就已下发通知称:“从2008年1月31日起,所有在网上提供视频服务的公司,都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同时必须是国有独资或者被国资控股的公司。”2009年9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须持证运营的相关规定。
  对付“法不则众”的思想,最有效的路径是:杀鸡骇猴,猴不怕?杀猴!
  “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成立以来,就不停祭起法律武器。先是优酷,后是迅雷……11月26日,版权方取得第一个审判结果:海淀法院宣布优酷败诉,赔偿优朋普乐总计人民币45万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版权方还在努力,赔偿倒在其次,只要扼住竞争对手的内容软肋,市场座次就必须重排!
  广电总局方面:“BT中国联盟”日前发布公告称,BTChina接到广电总局通知,因没有视听许可证,所以被工信部删除备案号。目前,“BT中国联盟”正在重新申办有关手续,但获批希望渺茫。同时,国内另一家知名BT影视下载论坛“悠悠鸟影视论坛”也宣布整改转型。再加上此前已遭关停的“伊甸园”,国内排名前三的0BT网站目前都已全遭关停。广电总局的消息称,到11月12日为止,广电总局今年以来查处关闭的违规视听节目网站已达414家,其中111家视听节目服务网站被关闭。
  网络视频业正在经历的这场行业震荡,将带来一次市场细分:没有影视版权优势的公司将集中精力去走Youtube式的视频分享模式;有版权优势的企业将选择Hulu式的版权影视模式。这一公案在2010年将有定论,但版权影视类视频网站与版权方之间又会出现怎样的博弈?新增了发行渠道的版权方,在面对广电总局时是否敢于喊出自己的报价?广电总局会不会甘心让版权影视网站分自己的一杯羹?盛世影业的成立,是广电与视频网站合作的模范,还是一个特例?欲知后事,请待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