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代的忧郁——悟读诗经》序
经常看到有人想要穿越,通常都是想去唐宋时候。
应该是受了唐诗宋词的诱导,那些晶莹剔透的字句,让人以为,在那些朝代里,只有杏花春雨,草长莺飞,纵然来一场巴山夜雨,同窗下秋池一同涨起的,还有深沉隽永的思念,就算不幸赶上了战乱灾荒,还能激发出伟大的英雄情怀。
生活在别处,唐诗宋词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最好的别处,一座明亮的水晶楼阁。我们想象那些年代,一定不会如此时此刻这般平庸,那时候的人,不管是快乐还是忧伤,都是那么纯粹。
真的是这样吗?当然不会。只是人们写诗的时候,都习惯于忘掉自己是一个吸食人间烟火的人,让自己的脸上洋溢着哪怕山寨来的神圣光芒。在诗的无尘空间里,肉身是为表达灵魂而存在。
《诗经》却是一个例外,比如这首《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
式微是指光线逐渐微弱,这是黄昏时候,暝色入高楼,宿鸟归飞急,辛劳了整整一天的人们,都有躺下来的愿望,而这个人,却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路上。不想家是不可能的,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他也在自问:胡不归——我为什么不回去?
答案是,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通常把微君之故的“君”,解释为上司老爷,还有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我觉得这个“君”,是我们有着许多需求的肉身。
灵魂想要回归,想要诗意地栖居,想要高蹈地存在,但肉身要吃饭,要养家糊口,再心不甘情不愿,我们的灵魂还是得为肉身服役,牺牲自己。
因此,念叨“胡不归”的人不知道凡几,被无聊的工作搞得很不耐烦的时候,被变态的上司轻度羞辱的时候,都会戾气陡升,念一句,TMD,哥们不干了!但是,念归念,第二天还是按时打卡,有序生活,继续正常的一天。
能决袂而去的,是真正的英雄,比如陶渊明。大多数人是常人,却又无法麻木无感,于是便委屈,便埋怨,以这样一种方式,将耿耿的心结解决。
《诗经》里常有这种怨气。
《小星》:“夙夜在公,寔命不同!”——白天黑夜忙公务,命苦不能怪政府啊;
《小明》:“心之忧矣,其毒大苦”——我心里的烦忧,比毒药还要苦;
《北门》:“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王室的事情找我,公差一并交给我,好容易回到家,家里人又一个劲地埋怨我;
更不用说《柏舟》中的“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那像堆在盆中的脏衣服的一样“雾数”的忧伤,张爱玲曾有过详细的解说。
没有杜甫式的“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也没有李白式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诗经》里充其量不过是“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纵然是伟大的悲悯,读起来总觉得带点摇头晃脑的婆婆妈妈。
但这正是《诗经》的伟大之处,英雄主义的字句,读来也有“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景仰,但不会像读《诗经》,读出内心的疼痛。剔除所有的幻觉,扪心自问,我也不过是这样的一个凡人,有着同样的,对于现实的无力感。
如艾略特在那首《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中所写:
我并非哈姆雷特王子,当也当不成;
我只是个侍从爵士,为王家出行,
铺排显赫的场面,或为王子出主意,
就够好的了;无非是顺手的工具,
服服帖帖,巴不得有点用途,
细致,周详,处处小心翼翼;
大部分人,在人生中,所扮演的,不过是一个侍从爵士的角色吧。虽然这样的角色,亦能“看到自己伟大的时刻闪烁”,可一自问,“我可有勇气”,马上就会退缩,把问题放进盘中,推向看不到的未来:“总会有时间,总会有时间……”
都说这首《情歌》不关情,爱情只是一个比喻。如杜拉所言,爱情本是一个不死的英雄梦想,最应该无视世间的飞短流长,代表着人性里最崇高的那一部分,是灵魂终于可以飞翔的机会。但是,肉身太重,就算在爱情里,我们还是飞不起来。
《诗经》里的爱情,也是这样的。
胆怯的女孩在患得患失: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二哥哥啊,不要翻我家的墙,不要折我家的树枝,不是我心疼它们,我是害怕我的父母,二哥哥你虽然可爱啊,父母所言我也不敢不怕啊。(《郑风·将仲子》)
狡猾的女孩很懂得刺激男人的斗志: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同学你要是想念我,牵起衣服来过河,同学你要是不在乎,难道没有别的人,小子你也忒狂了点!(《郑风·褰裳》)
最难过的还有对于爱情本身的不信任,诗经里的女孩和我们一样,有着敏感尖锐的直觉。“终风且暴,顾我则笑,谑浪笑敖,中心是悼。”望着这个男人的谈笑风生,她心中充满了无望的悲伤,她知道爱情会使人收敛羞涩,像他这样轻松自如,便不是爱情,而是调情。(邶风·终风))
“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救赎,把平凡变伟大,把瞬间变永恒,调情则是把你独一无二的自我,打入芸芸众生中去,你跟她们没什么差别,他对你跟对她们,也没什么区别。”
这并不是说,《诗经》里只有这样千疮百孔的爱情,相反,正因有这样的现实,才更能突出另外一些时刻的可贵。
当他“出其东门”,看到“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只有那个淡色衣衫的人,才是我所爱的人。
当“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她想起远方的那个人,也没有别的话说,只是淡而笃定地一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
当“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他与她邂逅相遇,内心的欢喜在呼喊:今夕何夕,见此良人,今夕何夕,如此良人何?
当他等她等了很久,“昏以为期”,这会儿却已经“明星煌煌”,她仍不曾赴约而来,他也不烦恼,她的失约,给了他一次安静澄明,与自己相对的机会。
……
这是一些多么美好的瞬间,现实难以如意,人性无法完美,但我们可以努力逼近不完美中的完美,这种逼近,比完美本身更有意思。
在荒烟蔓草的年代,出身于民歌的《诗经》,无意于给我们提供一个幻境,一个梦想,一个半空中的七重楼阁,但它诚实地提供了它所感受到的一切,让我们得以触摸到生活的质地,在粗砺与温柔间辗转,我们得知,千年前的心灵构造,与我们今天的,其实也没太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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