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真看法:
逻辑上怎么不能呢?
奥巴马都能够当美国总统,配偶移民了就不能当中国的官?
关键是。。。。
配偶移居国外者岂能担任公职
赵大华/文
据说深圳最近作出规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官员不能担任正职。新华社在发布这一消息时竟然还以赞赏的口吻说这是深圳(在国内)首次提出的做法之一,给人一种“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微妙联想。
深圳作出这个规定确实是中国大陆的第一次。但是,这却具有很大的讽刺意义。这个决定,比这还要负责任的规定,应该由国家来做,而且更应该通过立法给予规范。仅仅不让这样的人担任正职就行了吗?我们这个国家怎么了?我们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竟然可以如此错乱?一个官员将其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外,他们已不再是中国人,他/她的家已在外国,这个官员还能是爱国者,还能是好人?他/她还能在中国担任公职、担任党政官员吗?
国和家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然而对于任何一个国民来说,国和家又是密不可分的,往往又是同一个概念。没有国哪有家?为了保家我才卫国!卫国就是保家!这些都是深入我们中国人血液中的价值观,也是任何一国公民所坚持的信念和义务。在办理移民手续时,所有人都必须宣誓:忠于国家,在国家需要时为国家利益挺身与敌人开战。我不敢想象,一个把自己配偶子女变成外国人的官员还能是爱国者,还配做国家公职人员。一旦两国交恶、发生战争,这些官员会干什么?在和平时期,各种谍战暗战天天在进行,我不知道这些官员在干什么?有这样的官员存在,国家还有机密可守吗?
老百姓把配偶子女移居国外而留下一人在中国的官员称作“裸体为官者”。近年来,裸体为官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裸体为官者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更是官场腐败、国法松弛的标识性现象。连小学生也会明白,这种情况对国家安全构成了极大的隐患。老百姓对于这种“裸体为官”现象的本质早已看穿指出,国家决策层却装聋作哑、不置一词。官员队伍中每多一个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人,我们这个国家的安全性就减少了一份。难道这不是事实吗?真正的道理应该是,凡是将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人都不配做官,不能继续为官。尽管所有官员都是党任命的,但是就国家安全而言,人民有权对裸体为官者进行抵制。
因为人民有选择居住地和迁徙的权力,所以我不反对任何公民申请移民。但是,国家是人民的,不属于任何政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每个国民都有理由、都有义务担心它的安全,没有组织和个人可以将国家置于危险境地。为了国家安全,我们反对任何将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人继续为官,成为光天化日之下的潜伏者!而且,国家应该对将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官员依法进行经济的、政治的、安全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