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政府非法征地暴力殴打孕妇流血早产


    身为党的基层干部,怎样服务于百姓?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那就是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讲大局,讲党性,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保持党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河北省迁安市五重安乡政府及个别领导干部的以权压民、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祸国殃民,他们一次次欺压百姓,与人们为敌,违背国家法令,致使当地邪气上升,百姓生存艰难,对此如不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必将有损党和政府形象。

图片为凯联铁矿。该矿给当地村民带来的是环境污染,土地被强征,果树被铲除。

    撕毁承包合同还殴打村民

    1999年8月30日,五重安乡杏山村村民朱海林与村委会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期限为35年。2003年6月14日,五重安乡政府、杏山村委会单方撕毁协议,强制收回承包地,用于凯联铁矿废石料排放。双方对赔偿并未达成协议,也未付给朱海林任何赔偿。

    杏山村村中有一处铁矿采被乡政府888万元拍卖,由于铁矿处于村附近,需要占用村民土地,于是,乡政府决定将周围30户左右的村民进行整体搬迁,搬迁建房选在了村南一处高产良田,占地面积近16亩,涉及占地户20多户,朱海林是其中一户,他家的1.2亩耕地虽然不同意乡政府给出的每亩每年500元的价格也被强行征用,一部分村民禁不住政府威胁签订了征地协议书。

    朱海林妻子岳桂英说,我家的山场被占,粮田被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女儿相继被暴力殴打。两年之内,多次遭受乡村干部和警察惨无人道的侵害,一家人精神和肉体上倍受折磨,处于崩溃的边缘,我丈夫禁不起这一连串残酷打击迫害,精神压力过大,于2005年6月患上脑中风半身不遂,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这都是乡政府违法行政造成的结果。

    2003年6月24日,迁安市五重安乡凯联铁矿强行向我家承包的林地、果园排放废料,我二女儿朱小华、三女儿朱艳玉前去阻止铁矿的非法行为,双方由此发生争执,铁矿矿长邹庆国依仗乡政府个别领导撑腰当后台,打完电话派出所4名干警就来了。

    我们以为干警是来制止铁矿违法行为,谁知,干警张绍军等人不问是非,下令追捕殴打我的两个女儿,当场把我三女儿朱艳玉头部及下肢打伤,呕吐,抽搐在地。二女儿朱小华也被干警摁在警车下,身上多处瘀伤。

    不久,乡书记带领几名干部赶到现场,以给我两个女儿治病为由,诱骗我一家四口到乡派出所。此时,由于三女儿朱艳玉遭到干警残酷殴打和摧残才到派出所已经昏迷不醒。乡政府无奈只好将其送往当地卫生院。由于病情严重又转入迁安市中医院和唐山安康医院。因三女儿住院需要照顾,派出所关押16个小时之后才将我和丈夫放出。朱艳玉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用3500元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另有华北法医鉴定所司法鉴定书为证)。

乡政府人员及派出所警察将岳桂英女儿拖拉塞进警车

    青苗被损毁还遭非法关押

    二女儿朱小华身体也被殴打致多处受伤,乡政府并未将她送往医院治疗,而是非法关在派出所2天1夜。6月26日下午派出所干警要求她摁手印,朱小华问其原由。他说只要你摁了手印再交30元钱,就可以放你回家,朱小华信以为真摁了手印并交了30元钱,没想到他们将朱小华拘留10天,不给行政复议的机会,我们家人也没有收到处罚裁决通知书。

    虽然五重安乡政府及派出所把我家弄得支离破碎,但凯联铁矿并未停止对我们的侵害。

    2004年5月份凌晨,铁矿堆废渣占用岳桂英承包的荒山,上面种满果树,她二女儿和三女儿对铁矿擅自向自家林地倒废渣表示不满,极力制止。岳桂英说,铁矿矿主给派出所打电话不久,派出所张所长带人立即赶到事发现场,二话不说就对我两个女儿暴打,拉腿的腿,拖的拖,乡拎小鸡一样。我闻讯后赶到,看到三女抽搐心痛不已,要求他们赶快给女儿送医院治疗,此时乡副书记带10多人也到现场,三女儿被送乡卫生院抢救,我和丈夫及二女儿被直接带到乡派出所,关了起来,我们夫妻二人从早晨7点被抓进派出所,到了下午4点左右因三女儿病情危险才放出。

    我二女儿被乡派出所关押两天一夜后又被关押到迁安市拘留所十天。关进去放出来都没有给手续,只给了拘押期间185元饭费票据。这种说关就关,说放就放的行为,简直是无法无天!

    当天,三女儿转院到迁安市中医院抢救治疗,刚办完住院手续,医院说,此病我们没有把握,你们尽快转院治疗,接着我们又转院到唐山市安康医院,经过10多天治疗才出院。

    2004年6月27日,五重安乡政府动用推土机,把我家种植1米多高青苗的土地强行破坏,遭到我家坚决抵抗,乡政府及派出所把我夫妇二人非法抓到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我们强行扣留10多小时。并继续损毁我家良田及麦苗。见此,我大女儿心急如焚,极力阻拦他们的违法行为,由于势单力薄,阻止无效,她想用照相机把这些人的违法行为拍下来作为证据保存。

    16岁少年惨遭警察毒手

    五重安乡派出所张绍军看见拍照,追跑过来准备夺,我大女儿情急之下将相机交于在她身后的刘月手中。刘月拿到就跑,五六名干警一起追赶刘月,刘月是16岁的少年,哪里跑得过干警,当干警追上刘月时对他拳打脚踢,拧着他头发往地下猛磕,刘月当场被打的不省人事,干警抢过照相机摔碎在地上,并撕烂胶卷。

    刘月母亲朱秀凤闻讯后赶到现场,看见儿子遭此毒打,伤心过度全身抽搐昏倒在路上,派出所见打坏了人,欲强行撤走,遭到围观群众的强烈不满将车拦下,愤怒的围观群众并没有给派出所的车让路,要乡政府给大家一个说法。乡长陈春山见状只好派车将刘月送往迁安市人民医院,住院11天,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朱秀凤在儿子送往医院1小时之后,也被送往迁安市人民医院治疗6天,花去医药费1000多元。

    “身为执法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看着这个一脸稚气的孩子,如何下得了毒手?”朱秀凤说,本应承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警察为何对一名孕妇下如此毒手?

    村民们对乡政府的暴力行为非常愤怒,双方僵持到次日凌晨2点,迁安市公安局的一位郭副局长赶到,他对杏山全体村民承诺说“一定严办此事,”并说征地一事可去迁安市公安局找他办理。当地数百名村民听到郭副局长承诺才陆续回家。

    住院期间,朱秀凤家人要求县政府对儿子做法医鉴定被拒绝。出院以后,朱秀凤和丈夫去迁安市公安局找郭副局长门卫不让进。

    孕妇遭政府人员毒打早产

    岳桂英一家几经磨难,她以为乡政府应该就此罢手,不会再侵占自家的土地了,于是在地里又种上晚玉米和豆子。2004年9月13日8点左右,乡长陈春山带着两名计生办的工作人员来我家以解决凯铁矿占地一事为晃子企图拖延时间蒙骗我全家,实则派五重安乡司法所所长张柏松,5人带领派出所民警及装载机又一次损毁了她家口粮田。

乡政府人员及派出所警察将岳桂英女儿拖拉塞进警车

    岳桂英说,我大女儿朱小春看见前去与张柏松理论,张柏松对已有8个月身孕的朱小春大打出手,朱小春的阴道当时就出了血,昏倒在地,她和腹中的胎儿生命十分危险,陈春山又用车把朱小春送往乡卫生院抢救,下午又转到迁安市妇幼保健站,经医生诊断要想保住孩子必须进行剖腹产手术,不幸中的万幸,住院第三天时,经过手术总算保住了娘俩的性命,尽管我们全家遭受如此的残害,我的口粮田还是被乡政府强行霸占了。

    让孕妇朱小春一辈子也忘不了是暴力。她说,乡政府无视国法,采取非法暴力手段,对一名孕妇下此毒手,他们导致我肚子里的孩子提前降生,差一点要了我母子的命!这些警察目无法纪,对妇女儿童身心肆意摧残,其行为卑鄙无耻。

    女儿和儿子被毒打,家人都受牵扯,老百姓难道不是人吗?村民岳桂英和朱秀凤及家人为讨公道,多次到乡政府找陈春山书记妥善处理。岳桂英说,丈夫因政府的违法,女儿遭受羞辱一气病倒,至今不能自理,陈春山作为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朱秀凤说,儿子并没有做违法的事情,凭什么被政府人员无辜殴打伤住院,至今也未追究责任人,没有赔偿,天理何在?

    刘月被政府人员打晕死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当地社会广泛重视,也反映出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一些现实问题。有法律专家表示,政府人员和警察对怀孕妇女和少年儿童痛下毒手,说明当地法制环境恶劣,施暴人员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控告人:河北省迁安市五重安乡杏山村村民岳桂英、朱秀凤

    200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