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建龙通钢事件


 

既往简单粗暴的国企改制模式需要更为“人性化”的一面

《环球企业家》记者 鲁伟

多年以后,人们或许会把20098月视为中国产业劳动关系的一个历史性的变革时刻。在吉林通化钢铁集团总经理陈国君被群殴至死后,紧接着在811日,河南林州钢铁有限公司又发生了围堵事件。这两起事件的共同之处是,处于国有企业改制困境中的工人们选择了这一异乎寻常的举动来发泄不满。

814,中华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被视为对这两起事件的正面回应,该通知强调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要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企业改制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近期,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忽视了职工的权利,引起职工的不满情绪四处蔓延,全总就是针对这种情况发出《通知》的。”全总新闻发言人李守镇告诉《环球企业家》。

由此两起事件引发的中国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新规出台,将促使希望参与到产业整合的各方利益集团重新思考其并购策略。吉林通钢和河南林钢事件发生在中国正努力推进对无序扩张的钢铁业整合之际,在过去,雄心勃勃的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一直试图通过收购国有钢铁企业的产能,以抢在新产业格局形成之前获得有利位势(详情请于Gemag.com.cn查阅8月下《建龙通钢事件真相调查》一文)。不过,类似这样的并购故事此前从未发生如此激烈的群体性事件。

在最近10多年的国有企业改制历史中,被迫接受分流、下岗命运的国有企业工人事实上承担了中国在这方面痛苦转型的改革成本。踏上地方政府红地毯的外来资本往往被视为拥有点石成金般魔力的拯救者,而原有管理层通过利益抚慰很快成为改制的同盟者,拥有较长工龄的工人却被更年轻、更廉价的劳动力大军所取代——现在,这一噬食模式要濒于终结了。

      不过,“国企改制鲜有成功案例,谁来真正为职工谋求利益一直是改制中难以解决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告诉《环球企业家》,“《通知》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很难相信会有多少企业愿意去遵守它。”

实际上,此次《通知》与国资委6年前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一脉相承。该《意见》就国企改制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明确提出“国企改制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虽然全总被视为职工权益的代表,但与欧美不同的是,全总和各级工会组织相对温和,并不会像西方那样的代表工人进行集体薪资合同谈判,它也远没有日本、韩国工会那样的影响力。中国的职代会缺乏“独立性”,这确实是一个令人不安的现实。大多数职代会已经“沦落”为企业的一个附属组织。

张车伟认为,“被控制”的职代会是《通知》难以真正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应该通过自由选举来保证职代会的独立性,否则职代会太容易被董事会控制了”。

拥有超过2亿成员的全总在努力代表工人权利方面也试图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在加大对跨国公司的影响力方面,全总的表现尤其活跃。例如2006年全总曾给沃尔玛迎头一击,迫使后者同意在华分店成立工会组织,而沃尔玛在美国本土向来抵制工会组织的建立。今年年初,全总宣称进入中国市场的世界500强企业里有八成以上的公司在中国组建了工会。

“《通知》不会从根本上推动国企改制,但它的出台还是非常及时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接受《环球企业家》采访时表示,“《通知》是全总努力显示其存在的表现,也是全总在为工人争取利益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从根本上而言,建立工人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合理意见表达途径,让改制成为各利益攸关方公开、透明谈判和博弈的过程,也有利于参与其中的外来资本及早了解并购的难度和关键,这是任何“尽职调查”也难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