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长的信:我的甲申年及瞻前顾后(8)
(二十三)
克文,四月某天,我在楼下防盗门侧公告栏上,看到一页用A4纸打印出来的很不起眼的《征稿启事》,说街道文化站为举办五月诗歌节进行诗歌创作比赛,还列出各奖项名额和奖金数额。奖金数额可观,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还有优秀奖;名额也多,一等奖就有3名。深圳就是深圳,街道级别的文化活动,也会有如此投入。在潮阳,一般是县文化馆或文联操办这类事。以前,我一般都会参加这类活动的,什么奖项都得过。曾有一次,一等奖两个名额都被红场人斩获,这两个人就是我和李瑞林。说实话,在深圳这一次,我是冲着奖金参赛的。由党政宣传文化部门主办的文化活动,总是“主旋律”的。这次诗歌创作比赛的主题是歌颂祖国、歌颂深圳、歌颂亲情友情爱情。我现在极少为参加某项比赛活动而专门写出合乎主题要求的稿,而是有现成的作品才会参加。1992年2月我写过一首题为《把爱献给你,祖国》的诗,以文学价值论之,此诗很一般,但也有我的个人风格与真挚感情在里面。曾用此诗参加过潮阳县文化馆国庆征文比赛活动,获三等奖,奖金50元。全诗如下:
小雨把爱献给大地/山泉把爱献给江河/江河把爱献给大海/我把爱献给你 祖国
我爱千载悠悠的红楼梦迷梦已醒/我爱历尽沧桑的秦时月今夕依然/我爱庐山的飞瀑我爱西湖的碧波/我爱黄帝我爱我们美丽的黄皮肤/我爱旖旎的黄山澎湃的黄河/我爱祖祖辈辈生生息息的黄土高坡/我爱孔子的仁老子的道墨子的爱/我爱玄奥的易经朴素金木土水火/我爱楚辞汉赋我爱唐诗宋词/我爱元代戏曲我爱明清小说/我要用算盘历数先贤的灿烂文化/我要用毛笔描绘神州的锦绣山河/我爱比长城长江还要长的青史/我爱比西施王嫱更美丽的传说/我爱中国的太阳我爱逐日的夸父/我爱中国的月亮我爱奔月的嫦娥/我爱中国的水我爱治水的大禹/我爱中国的天我爱补天的女娲/我更爱中国的同胞饱经苦难仍充满自信/我更爱中国的厚土浸透血泪仍葳蕤春色
小草把爱献给春天/葵花把爱献给太阳/小鸟把爱献给蓝天/我把爱献给你 祖国啊,祖国
此诗中,最能表达我思想的是这两行:“我更爱中国的同胞饱经苦难仍充满自信/我更爱中国的厚土浸透血泪仍葳蕤春色”。
我又在个人网站中复制出《打开尘封的日记》前面的十首短诗,仍以《打开尘封的日记》为大标题,与《把爱献给你,祖国》一起作为参赛稿。街道文化站离我公司不远,我散步时经常路过。那天我专门把参赛稿拿到文化站去。向文化站阅览室一位女士咨询时,她很热心,让我把稿件放在她那儿,她为我转交活动负责人。
在稿件后面,我附有自我介绍和联系方式等。
5月到了,我心中偶尔会产生一点期盼。
整个5月,都没有收到获奖通知。
公历的5月刚过去,农历的五月就来了,我又产生了一点期盼,因为五月初五端午节是纪念诗人屈原的,汕头诗社举办的一年一度的诗歌节,就在端午节这一天。
端午节过去了,还是没有收到获奖通知。
本来,我认为一个街道级别的文化赛事,不可能有多少高手参赛;获奖名额那么多,可能参赛者都是获奖者。结果,我却没有获奖。失望吗?只是一点点。就算得奖,我的心情也会十分平淡的。我有时这样想,就我现在的心态,就算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也不会喜形于色、自我膨胀的;同样,就我现在的心态,哪怕是获得很小的奖,我也会有淡淡的愉悦感的。这并不矛盾,我现在比较稳定的心态就是在沉稳的基础之上弥漫着淡淡的愉悦,多大的喜事和多小的喜事,对这种心态的影响,差别不会很大。
来深圳工作已经5个月了,至今未在这个城市建立起自己的社交圈。我不擅于交际,也不是很重视社交的,但有时还是想多认识一些人,多交一些朋友。功利地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从精神交流的心理需要来说,从了解社会世态、增加人生阅历来说,多认识一些人,多交一些朋友,也是很有必要的。因此,我想通过给街道文化站送书,进入这个“文化圈”。还想为这个文化站办一个文化网站。昨天下午去华强北路上班时,绕道至文化站。想找站长,站长室门关着,敲门不见动静。整个文化站只有阅览室的门开着。进入阅览室,看不到一个人,我问道:“有人吗?”从侧门走出一个人来,正是上次收下我参赛稿的女士。看到她,便想起那次投稿,当然要问一下,五月诗歌节比赛活动搞得怎么样?要问这个问题,当然也要补充说明:“我是有送稿参赛的,上次就是你收下我的稿件的。”我这样一说,那位女士便记起来了,她说:“你还获奖呢。奖金还不少呢。没有你的电话,没办法通知你来领奖。”我说,我有留下电话的。她说:“那可能是他们漏掉了你的电话。”说着,从抽屉里抽出获奖名单给我看。《把爱献给你,祖国》得了二等奖。她又说:“你那些爱情小诗写得很好,许多人都喜欢。”她不说我获奖的诗写得怎么样,却说我没有得奖的诗写得好。这些“爱情小诗”,也编进了在一个书店一个月销完100本的诗集《邂逅一种心情》中。不管文朋诗友对我这些“诗”如何嗤之以鼻,我都相信会有许多人喜欢这些“诗”的。我并不反感别人对这些“诗”的恶评,甚至觉得,相对于大家平时在各种媒体上所看到的那些诗,把我这些分行排列的句子称为“诗”是一种抬举。现在的诗一般都是看不懂的,而我的这些“诗”,却是认识那些字的人就大多看得懂的。我对这些“爱情小诗”似乎不够自信,我在“诗”的前面写道:“也许,这根本称不上是诗。它们充其量只能是一缕旧梦,一滴泪痕,一句独白,一声喟叹,一笺心迹,一绺纯真。”我在诗集的作者简介中说:“不是诗人,是个男人。”另一方面,我对这些“诗”又别有一番自信:我看到许多平时不喜欢读诗的人对我这些“诗”非常喜爱,并不会感到惊奇;我甚至认为,假如有哪位书商慧眼识“宝”,对我这些“诗”进行包装,一定畅销。阅览室那位女士说我的奖金寄存在站长那里,她打电话给站长。站长来了,我领了奖金,还和站长谈了一会关于办一个文化网站的设想。站长可能是不上网的,兴趣似乎不大。
获奖证书放在另一个人那儿,一时拿不到。那位女士说替我拿到证书,就通知我去拿。我说:“好!麻烦你了!多谢!”其实,我对获奖证书并不重视,在汕头领了获奖证书都拿给女儿玩的。但人家通知我去领,我肯定会去领的。我去拿证书时,正好再送几本书去,赠送那位女士和站长。这次只拿去两本散文集,赠给了阅览室。
就像我的“诗”得到的评论有点两极分化一样,我的散文也常常遇到这种情况。今天收到一个论坛的版主给我的短信,他说:“我们几位版主常常谈论起你,都为你优美的文笔所折服……”我以前收到某位才貌双全的女编辑给我的信,也说我文笔优美。平时在交谈中,称赞我文笔优美的话语,更不时闻之。但我也听到、看到不少这一类评语:我的文章朴实有余、文味不足。其实,文笔优美也好,朴实有余也罢,在我看来,都不是决定文章质量优劣的主要因素,但大家喜欢这样评论,我也只好姑妄听之。也许想赞赏的找不到其它长处,但想批评的不可能找不到其它不足吧,也许人家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最近,防盗门侧又贴着《征文启事》,是区宣传部举办的征文有奖活动,主题是歌颂某位中共历史人物,以纪念其诞辰多少周年。奖金数额更为可观。我就不参加了。
妻子发来手机短信,说她们明天就要来深圳了。本来是说星期天来的,可能是急性子的女儿急着要来了。我也喜欢她们早一天过来。明天星期六,明天晚上一家人在公司窄小的会客室里将就,睡沙发、地板。星期天和堂侄ZB一起去租房,买物品。公司有几台员工共用的电脑,也用于培训新员工学电脑。妻子来了,晚上正好在公司学电脑,她想学,让值班的ZB指导她则可。妻子学了电脑回汕头,用我家里的电脑来练习,则会让我有点担心,怕她把我电脑里面许多敝帚自珍的文件搞乱了、弄丢了,或者打开来看时无意改动了。侄子辛贤为我看店时,我用我的电脑教他打字。但我不在场时,不太喜欢不懂电脑的人弄我的电脑。
克文,今天是7月12日了。我妻子和女儿是前天来的。前天晚上我就和堂侄ZB去租了房子,很窄的单间,除了一张床,就没有什么家具了,就是想放家具也没什么空间了,每月450元,七家房客合用一个洗手间,没有厨房。离我公司很近。昨天星期天,与ZB一起去买来了电风扇、电饭锅、食具、被席、窗帘等,又搞了卫生,花掉了两百多元和大半天时间,折腾出一个临时的家来,心情不错。不过,妻子和女儿喜欢和我一起在公司会客室睡地板,不喜欢去租来的房子睡。公司在高档商住楼的高层,空气好,环境好,装修也漂亮,洁净的木地板,睡起来很爽。但她们不能常住在公司的,不能把公司变成住家。
这封长信在各网站的连载中,不少跟帖评论的只是篇幅太长了。还有几个跟帖值得议论一下。
“读得好累,但可谓心灵之作。我一直觉得像楼主这样有文人忧郁气质的人,喜欢对人生和社会进行思索的人,在现在物欲横流的世风中,往往是世俗眼光中的失败者,往往活得很累。我也住在深圳,我觉得像楼主这种素质的人在深圳拿3500元的月薪,真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在网上论坛,一般用“楼主”来指发首帖的人,用二楼、三楼、四楼……楼上等指各个跟帖者。这些“术语”我已经在文章中解释过,但记不起在这封信中是否解释过了。克文,我著“书”写文总有这个“野心”,就是尽量让更多的读者看得懂,所以总喜欢对一些可能让一部分人看不懂的词语进行解释。
这封长信让这位网友读得很累,我表示歉意。
他给予“心灵之作”的评价,让我顿生知音之感。
我以前总觉得美是忧郁的,我以前的作品大多弥漫着忧伤。我以前总有一种“文人忧郁气质”。当然,我一直不喜欢无病呻吟,不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我认为我以前的忧郁是真诚的,而不是故作的。也许在别人看来却不是这样。也许这只是人生的一个过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逐渐疏离了忧郁,追求简单的快乐。在这封长信中你会不时读到我的愤怒和悲哀,而这一切是不能称为“文人的忧郁”的。如果你从我现在的眼神中仍看到忧郁,那可能不是我此时的心情,而是一种人生积淀,就像这位网友仍然在我的这封长信中感受到“文人忧郁气质”一样。
虽然我已年近不惑,但就算在世俗的眼光中,要以我现在的情状来论成败,为时尚早。光荣离休的贪官,把子女送到国外,把几千万的赃款存进了外国银行,在世俗眼光中他可能是很成功的。但是,说不定哪天被哪个案件扯了出来,年近古稀身陷囹圄,甚至喋血刑场,这样的人是成功者还是失败者呢?现在,在别人看来,我是不是失败者我不知道;在我本人看来,我不是失败者。只要身体的旧病不要恶化;只要能够工作,每月可以寄些钱给父母、妻子,可以供女儿读书;只要一家人平安度日,小病治得起,不会生大病;只要我看到社会的极大不公、强权的丑恶和虚伪以及弱势群体的悲惨时,能表达义愤和悲哀,而不会因言获罪受到迫害,我就不是失败者。
这位网友说我这种人活得很累。其实,活得很累的人有许多许多。那些在恶劣环境中吃草挤血的农民工,那些被披着村官外衣的恶霸肆意掠夺欺凌、被各种名目的税费压迫得苦不堪言的老实农民,那些被各级官员以公共利益的名义霸占了土地、来到城市又找不到工作、备受蔑视和饥饿的农民,那些把青春年华献给被贪官污吏巧取豪夺的国营企业、在四五十岁的时候被迫“从头再来”的下岗工人……甚至我的几任老板,也都活得很累。与他们比起来,我觉得,我并不太累。而且,不少时候,由于心境平和,忙完一些事情或者下班之后,我会有悠然自得之感。妻子女儿来了,晚上和女儿一起到三楼活动中心玩,坐在花圃、草坪中的椅子上乘凉,看女儿在儿童游乐设施上与小区住户的孩子们一起快乐地玩耍,凉爽的晚风拂面,优美的环境宜人,我感到幸福满怀。
“我也住在深圳,我觉得像楼主这种素质的人在深圳拿3500元的月薪,真是这个社会的悲哀。”单凭这句话,也可理解为这个网友认为我月薪3500元是高了。但联系这位网友对我的其它评论,联系深圳行情,我将其理解为他认为我月薪3500元是低了。2000年我在上海,月薪加上年终奖金,再加上伙食费、企业内部卫生院的医药费等,平均每月约6000元。我在汕头的月薪是3180元,不少人认为这算得上高工资了。汕头在1980年代成为中国四大经济特区之一时,因为政府官员的腐败和失职,经济的发展走上了邪道:“炒批文”之风甚盛,一纸政府批文可以让一个人一夜暴富,还有与银行、海关等部门勾结的各种“生财之道”,等等。一经整顿,经济就萧条起来,增长的是社会实际失业率和政府经济报表上的水分。正因为行情不好,我自己也认为在汕头那份月薪是高了。在报上看到一位女大学生在深圳跳槽的经历,可从她的经历管窥深圳的工薪情况。她在快要用光从家里带来的1000多元的“危急关头”才找到工作,在华强北一家小公司上班,每月1000多元,一边打工一边找工,半年后跳槽到关外一家企业编企业报,工资增长了5倍,不到一年,又跳槽了,现在月薪上万。说到编企业报,请让我多说几句。编企业报,于我而言,可谓驾轻就熟。在汕头编《ASL报》,不时收到读者来信,给予高度好评。我能去上海那家企业工作,我一直归功于一位网友的介绍,其实,也有《ASL报》起的作用。那时,我每出一期《ASL报》,都给那位网友寄去,据她说,不但她喜欢看这份报纸,她周围的同事、朋友,也喜欢看这份报纸,因此她要我每期多寄几份过去。那家企业的老板的亲戚,到她那儿办事时,看到了《ASL报》,十分喜欢,谈论起这份报纸,自然就谈论起我这个人来。老板的亲戚鼓动她把我推荐给老板,让我来编企业报。她与老板是朋友,一说就成了。当然,如果没有《ASL报》,那位网友也有能力帮我在上海找到一份工作的。在上海那家企业编企业报,不但在员工中产生很大影响,而且企业外的人,也有来信称赞这份报纸的。有位女员工的先生,专门打电话给我,对这份小报赞不绝口,在长达半小时的电话中,从他的谈吐中,我了解到,他是有一定身份和阅历的具大学文化程度的年纪与我差不多的人,他居然说他从来没有崇拜过什么人却对我产生了崇拜,让我有点受宠若惊。他说让我这样的人来编一份企业报,真是浪费人才。有位律师由于喜欢我所编的报纸,专程来找我交流。喜欢收藏我所编的企业报的人更是大有人在,不时有人找上门来要报纸。我的文友们也说我把企业报办得很活,很有灵气,清新可读,既有精致的栏目,也有大气的版面。关于如何把企业报编得既有本企业特色,又能摆脱企业局限,既能让企业内的多数人喜欢,又能让企业外比较多的人看到了也欣赏,我是可以说出一些心得来的,只是说来话长,在这里不说也罢。之所以说了上面这些话,是因为我觉得,如果有较高的工资,让我编一份企业报也不错。不知今后在深圳会不会遇到这样的机会。
在前面我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以前收到某位才貌双全的女编辑给我的信,也说我文笔优美。”一位网友抓住这一句话评论道:“女编辑就女编辑吧,还非得加上‘才貌双全’,人家不才貌双全说的话就没分量了?”这位网友评得有理。在我看来,加上“才貌双全”的意义有二:一般才貌双全的女人心高气傲,不会轻易表扬人的,此其一;本人也有一点男人的虚荣心,此其二。
有位网友在给予好评之后说:“请注意著作权登记,否则会被别人剽窃、抄袭。小心!”不怕你笑话,此语让我产生一点担忧。我还是有点怕别人剽窃我的文章传播开来,让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以为是我抄袭别人的。
我在好几篇文章中谈论过抄袭,可见我对这个问题的重视。
我可能已经说过,以前我发现抄袭,总要揭发。曾在报上发表过两封揭发抄袭的信件。1998年4月写过一篇专门谈论抄袭的文章,题为《话说抄袭》。摘录如下:
我在汕头某报社工作时,有一天,几位同事拢在一起议论什么,我凑上前去看,原来是一位刚离开某报社的前同事在日报上发表一篇大作,由于稿末注明作者是某报社记者,故引起某报社员工的注意。
我粗略看了一下,洋洋洒洒三千余言,文字老辣,议论精辟,很见品位。我不禁拍案叫好,并为以前共事时未能发现其才华而感到惭愧。同事们却说:“这篇稿一定是抄袭的,他这个人哪有这个水平!”我对同事们的说法颇为反感。
我对无凭无故就说人家抄袭之所以反感,是有原因的。以前就有人看了我发表的文章,因为不相信是我写的而说是抄袭的。一位我毕恭毕敬称之为老师的人就不止一次地问我:“这些稿真的是你写的吗?”眼睛死瞪住我,瞪得我心虚。我是不做贼却心虚的人,这势必加深他的不信任。其实我那些稿说不上有什么水平,可人家仍不相信是我写的,可见在人家心目中我的水平低得可怜。
我本人的经历使我对那些随便看低别人、自以为有洞察力实则有眼无珠的人很是不以为然,我为那位前同事抱不平。
想不到这次却是我错了。说来也真是巧,那晚在一份大型文摘刊物上看到了那位前同事的“大作”,作者却是一位著名作家,原载刊物出版日期远在前同事“发表”之前。
不久,那位前同事又在晚报上发表一篇分量十足的经济论文。看完该文,我不再喝彩,我也成了怀疑论者。
几天前,听说他进日报社当记者了。也许,他的那些“大作”成了他迈进日报社的“敲门砖”。听说,他有什么人在什么部门当官。
现在报刊杂志繁多,不少编辑部闹稿荒,抄袭之风趁机而起。有一位经常在汕头报纸发表文章的“作者”,“作品”居然抄自《散文选刊》、《读者》等影响较大的刊物,可谓胆大“艺”高。本人曾去信揭发,那信不知缘何泥牛入海,那位文抄公的“大作”照登不误。后来,终于看到这位先生登报检讨、承认抄袭了,言词恳切,却只承认抄了一篇。
也许这位先生从此销声匿迹了吧。不!他又在其它地方的报刊上“文思泉涌”了。说不定几年之后,他也被冠以“知名作家”之谓,反过来指责他所抄袭的文章的作者抄袭他的“作品”。
不知有多少文抄公像我那位前同事一样,混进了报刊编辑部。如果他们直接从来稿中抄袭,作者该如何证明没有发表过就被抄袭的作品是自己所写呢?
上面所录是《话说抄袭》全文。
今天7月14日。昨晚想把这一节前面内容连载到网上,可是天涯社区总发不上去,今天又试发了几次,仍然发不上去,而发其它跟帖,却很正常。看来问题出在这一节的一些词语中。系统又不肯提示是哪些词语过不了关,我只好将一些词语进行“技术处理”,不外是改用拼音缩写或插上省略号、破折号等,将一些词语搞得支离破碎。
对一些“敏感词语”进行“技术处理”之后,仍然不能把这一节前面内容发到天涯社区上。今天工作之余,见缝插针折腾多次,就是发不上去,弄得好烦。为了找到症结所在,我将上面这一节拆散来发,哪部分发不上去,就再进行细分,哪句话发不上去,就拆成短语来发。花费了不少时间,终于找到了症结。那些在一些网站上被设置为过滤字符的“敏感词语”,在天涯社区上并不“敏感”。问题只出在“只要身体的毛病不要恶化”这句话上,原来在“毛病”前面有一个“老”字,就不行了。电脑就是电脑,它把“老”字和“毛”字看成一个词,看成一位中共历史人物了。我把“老”与“毛病”的组合改成“旧病”,就发上去了。电脑只认字和字的组合,不会把这个字或字的组合放在具体的语境中来分析的。因为“靠”字在网上常被用来骂人,所以,在许多网站上,“依靠”的“靠”字一发出来就变成星号。
下面继续摘录我在一些文章中有关“抄袭”的言论。
2003年6月我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我对文章署名向来是很重视的,不管文章好坏,不管文章是否会因为抨击丑恶而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我都坚持署真名,以示负责。我所编的报刊,也总会在某个角落注明“主编/李乙隆”或“责任编辑/李乙隆”。你说我是为了出名我也不反驳。但我从不为出名而不择手段,从不喜欢掠人之美,绝不抄袭、剽窃。我不抄袭不是因为怕抄袭露了馅会身败名裂,而是我一直注重个人操守。有个时下很出名的作家说有人写了东西要让他署名出版,他说他不愿意署名是因为看不上那东西,他说如果是《红楼梦》他肯定愿意署名。我欣赏这位作家的诚实,却反感他这种观念。如果是我,不管是多么伟大的作品,不是我写的,打死我也不在上面署名。如果是我写的东西,写得再臭,要么不出版发表,要出版发表我就要署上自己的名。不敢在自己写得很臭的东西上署上自己的名,其实也是一种虚伪呀!如果我写的东西不错,只是自己没名气,相当于好产品缺乏品牌包装卖不出去,有书商来游说我署上某畅销书作家的大名,给我多少稿费我也不干,我宁可自费出版送朋友也不出卖自己的署名权。
我在自己所编的报刊上转载别人的作品,一定会保留作者名的。在我的网站论坛上,我发布公告说:尊重原创,转帖一定要注明出处,保留原创者署名。我对别人转发我的东西没有保留作者署名,是十分反感的,因为这样转来转去,除了作者本人,就弄不清是谁写的了,供稿者、转帖者会被误为原创者,何况还有卑鄙的抄袭者,本来你有署名他尚敢把你的名字改成他的名字,那么没有署名他署上自己的大名岂不更方便。如果你的作品没有一稿多投多处发表,有时被抄袭了,你说他抄你的却找不到有力证明,他便可反咬一口说你抄他的。好多年前,潮汕一位作者的一篇短小说投汕头群众艺术馆的馆刊《文化走廊》及《广东农民报》,后来被《广东农民报》的一位编辑署上自己的大名发表在该报上。幸好《文化走廊》比《广东农民报》先发表了那篇稿,出版日期便成了有力的证明。
其实我重视署名还有个历史原因,是因为以前总有人怀疑我的文章不是我写的。这倒不是因为我的文章写得好,而是因为人家把我看得很低。潮阳文化部门曾一度在华侨的赞助下,每年评一次文学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三篇以上的作者,可得一等奖;发表两篇的,得二等奖;发表一篇的,得三等奖。大概从1991年开始,我每年总会发表不少稿,其中在省级以上的,也有二十篇左右。其实这实在算不上什么成绩,都是些几百字、千把字的短文,发表的报刊档次也不高,可在我们那儿,总把这弄得很像成绩似的。我一个人发表的篇数,有时抵得上十多个获奖者发表篇数的总和,这也不是我的创作水平比他们高,而是他们少写、少投稿。但文化部门的领导,对我总有些怀疑的,曾不止一次问我:“这些文章真的是你写的吗?会不会是同名同姓?”我以前心理素质很差,被他们问得很窘。在那些人眼里,如果人家抄袭我的东西,他们会反过来认为是我抄袭人家的。如果我的文章被发表却没有作者署名,我署上名后他们一定会说是我抄袭无名氏的。当然,随着我境况的好转,现在人家也许不会再把我看得那么低了吧。我现在写下这些,心里并不怪他们的,我认为我让人怀疑是因为以前自己像个傻子。潮阳有些比我出色得多的作者,年纪轻轻就出版了几部长篇小说,怎么就不惹人怀疑!
2003年7月我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反复出现,人们就会从看不惯到习以为常,比如官场上层出不穷的腐败现象。以前似乎所有作者、读者都讨厌抄袭,一发现有人抄袭就会写信到编辑部揭发,现在“天下文章一大抄”,不少人似乎司空见惯了。但我喜欢认死理,以前对贪官酷吏看不惯,现在依然看不惯,以前讨厌“文抄公”,现在依然讨厌。水至清则无鱼,我可以原谅朋友的许多缺点,但如果发现文友中有人抄袭别人的文章去发表,我就像发现一个小偷一样。以前当教师时,总有同事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有关指示而不得不抄袭教学论文送去评审,则在我理解之列,因为他们的抄袭不是为了沽名钓誉,而是为了饭碗。在我看来,他们比那些官员让秘书代写论文代考文凭要高尚得多。抄袭毕竟还得抄,官员们却连抄都不用。据凤凰台“有报天天读”,不久前中央党校又抓到十名代考的“枪手”。我不理解的是:该报道谴责的是“枪手”而不是官员,好像这事只是“枪手”的错。
有些报刊喜欢把抄袭与一稿多投相提并论加以谴责,我也不敢苟同。除了与报刊有约定,一稿多投只要避免读者群重复,无可厚非。稿费低,一稿多投可以让作者多一点收入;有些人虽不看重稿费,但一稿多投可以扩大文章的传播范围;有些好文章,通过多次发表,让更多的人欣赏到,也是值得肯定的。当然,如果与报刊有约定,就应遵守!
我还在企业报的“有问必答”上,以回答读者提问的形式,谈到抄袭这个问题:
问:我有时看你的一些作品,似在其它报刊见过,有些有趣的段子,也听别人讲过,对此你作何解释?
答:你看我的一些作品,似在其它报刊见过,那就是我的东西在其它报刊发表或被转载。如果作者不是我,那可能是无意间的雷同。如果相同的内容太多,便是别人抄袭或剽窃我的东西。我之所以小家子气地作此解释,是因我运气欠佳,总会遇到一些狗眼看人低的人。我所写的《企业干部“心”字歌》在企业报发表后不胫而走,有些单位将其稍作改动,写成条幅挂在墙上。倘若被我的一些同事看到,就会说我抄袭或模仿别人的。我本人写文学稿有点“洁癖”,如果不是引用,我所写的每一个字都是从我脑子里流出来的,哪怕仅仅是一句精彩的话。我的一些段子发表后流传开来,便有人不相信我是原创,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我从去年开始写“摘评”。所谓“摘评”,是我生造的一种“文体”,顾名思义,就是摘录并予以评论。这种文体会使人想起某网友评一些网文时所说的“抄一大段新闻,发一小段牢骚”的妙语。但我知道自己写这种“摘评”之辛苦。在几千字几万字的篇幅中,摘出自己想要评论的内容,概括出要义。摘录的文字,除了加上引号的直接引用,一般也不是照抄,而是根据其表达的意思,按照自己的文字风格,重新写出来。而所发的议论,一定有自己的见解。
(二十四)
克文,不幸的是,2002年3月,最讨厌抄袭、最怕被人误为剽窃者的我,却在“榕树下”网站上被一些人误为抄袭者。我写了一篇题为《是否剽窃了“耳朵”》的文章进行解释,也有人说我越抹越黑。
下面是《是否剽窃了“耳朵”》全文。
我还是习惯于把话从头说起。我是在1983年读中学时开始投稿并有稿件发表的,第一次发表作品,是参加《汕头青少年报》诗歌征文比赛获一等奖。读高中第一学期辍学后不久,在广东省群众艺术馆所编的《木棉花》发表两首潮汕民谣,那时报刊很少,基层作者能在省级报刊上发表作品的不多,加上我才疏志小,便很有满足感了。往事依稀,似乎又隔了不久,便在另一专门发表民间故事的省级刊物《天南》上发表了《耳朵》。那时搜集整理过不少民间故事,《耳朵》是其中一个,因其短小且引人发笑,也可谓之民间笑话吧。那时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这个故事是能给一些人以新鲜感的。过了好几年,才在《潮汕民间笑话》的录音带上听到相类的内容。
前些日子,在自己敝帚自珍多年、用于贴自己所发表稿件的“剪报本”上,找出一些短稿打出来,分成《旧稿拾遗》、《废稿拾零》两辑。《耳朵》便收在《旧稿拾遗》上,整辑作为一篇稿发于“榕树下”网站,点击量很低,那天看了榕树下新栏目“开心一刻”,觉得自己有些稿似乎适合,便复制了《耳朵》等投给这个栏目。
在网上发稿,一般没有稿费,但与纸质媒体相比,有一个优势,便是随时知道点击量和读者的意见。在这里你不用担心会听到客套话,因为大家都虚拟着,却也真诚着!也正因为用不着客套,而且读者发表意见不受水平、修养限制,因之再难听的话语都可能听到。这也是锻炼心理承受力的机会。
我至今在《榕树下》发稿178篇,以前不少习作被“特别推荐”,点击量却不高。《耳朵》的点击量却令我吃惊,至我写此文时已一万多,跟帖上百,是我在《榕树下》所发的稿件中点击量最高、点评者最多的一篇。
然而,令我啼笑皆非的是,点评《耳朵》者,有几个人说我剽窃,骂我“文贼”。
我为人清高,有拾金不昧的义举,可在以前却最怕周围有人失窃,不做贼却心虚,脸色苍白却容易脸红,一听身边有人失窃便着急,担心被怀疑,神态便不自然。在写作上也一样,没有“身正不怕影子斜”的从容,有人诽谤我抄袭便焦急,便烦恼,便想跟人论个明白。也正因为我对“被疑抄袭”有近乎神经质的恐惧,在写作上也曾一度有近乎神经质的“洁癖”,力求每一句“精彩”的话都是从自己的脑子里流出来的,曾一度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写作方法都避免使用,比如不加引号、无须说明的引用,比如摘别人文章中的某一事例作为自己文章的一个论据。现在我不再这样了,有了一点“清者自清”的自信和从容,不像过去那样怕别人说三道四了。当然,被误会时,还是要做些解释,比如写这篇文章。
本文开头已经说得明白,《耳朵》是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所搜集整理的民间小故事。投稿时也在本人署名后面注明有“搜集整理”四字。如果“立案侦查”,我很可能是这个小故事的第一个搜集整理者。即使不是第一个搜集整理者,我也可以是我所整理的这个版本的版权人吧。至此,是否剽窃了《耳朵》这个问题,是用不着再说下去了!下面请让我想到就说,以此丰富这篇文章的“信息量”。
在报刊上发表原创文章,一般不用在作者署名后面注明什么;书籍则往往在作者署名后面加上“著”字;在署名后面加上“摘”、“编”、“辑”、“编译”、“供稿”、“搜集整理”等词的,一般不是原创者,也不是剽窃者。
小幽默、笑话有些是先有文字作品后口头流传,有些是先有“口头作品”,后被搜集整理成文字。不管最初是文字作品还是口头作品,只要它能流传开来,都可能经历被搜集整理后又口头流传、口头流传后又被搜集整理这样不断循环的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被不断加工而形成各种版本。
我坦诚地承认我写作水平虽不高,却是有功利心在里面的。为增加稿费收入,也想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我喜欢在尽量避免读者交叉的基础上一稿多投。本来一稿多投与抄袭完全属于不同性质,却常被报刊相提并论。如果作者名气不大,一稿多投也容易被误为抄袭,因为读者在不同媒体看到同一篇文章,只记得稿件内容,却不会去留意作者是同一个人。
我不知其他作者,包括那些名家在出名之前,是否也曾因被人“从门缝里看”而沾上“抄袭之嫌”,我则是有过几次的。二十岁以前写过一个快板书,叫《久雨初晴》,参加县文化馆每年一次的业余创作评比,看过《久雨初晴》的文化馆辅导员都交口称赞,还打算将其送去参加汕头市的评比,后来看到我这个来自闭塞山区的满脸傻相的家伙,便一致不相信《久雨初晴》是出自我手。现在冒出许多神童级的小作家,不知有没有人表示过怀疑:“一个孩子,不可能有这么深刻的思想和老练的文笔!”我写《宋江打虎》时已经二十好几了吧,可一位文化馆长却说这篇东西的成熟度与深刻度,与我的年龄很不相称。在某报社工作时,我的一篇杂文的旁征博引被一位喜欢说三道四的打字女工说成是东抄西摘,一些本来就对我有几分妒忌的人也乐意借此女工之语把水搅浑。按我的水平是不足以令人妒忌的,但当时在那个报社确实有点“木秀于林”,难怪那个报社被外人谓之乌合之众。
作家只有在写作时才是作家,在其它状态下也许很难看出他的智慧之处,也许他在好多方面比其他人更笨拙,也许他习惯于观察与沉思而显得木讷,因之他被或多或少的一些人轻视、否定也在“情理之中”。“文章写得好”便不像是出自我手,这“好”也是相对于“我”而言的,而这个“我”是别人眼里的“我”,是“门缝里”的“我”,是“狗眼中”的“我”。
我天女散花般地投稿,没准也被抄袭过。如果总没人抄袭我的东西,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我的名气够大了,别人不敢抄;二、我的作品质量太差,难以刺激人家的“剽窃欲”。如果你发现有人抄袭我的东西,可不要以为是我抄袭别人的呀。
现在似乎是以作品公开发表的时间来判定谁是作者,谁是抄袭者,不知对发表作品的载体有什么规定没有。在没有公开发行的企业报刊上或网站的BBS上发表,算不算公开发表?
我在上海某企业集团工作时,写了《企业干部“心”字歌》,在企业报上发表后,被一律师事务所看中,被稍加修改后变成他们的《律师“心”字歌》。该事务所认真对待此事,特地派人找我,征得我的同意。
十多年前一位文友投一篇小小说给《广东农民报》,半年后那小小说被改了个题目发表了,作者却变成了另一人。好在那位文友的小小说已在汕头群众艺术馆的内部小报《文化走廊》上发表过,有艺术馆领导出面交涉,讨回了一个说法。《广东农民报》说抄袭者是报社的一位临时编辑,因此事已被辞退。从此事还可看出,一稿多投对防止人家直接从原稿中抄袭,有一定作用。有抄袭行径的编辑我就共事过一位,那是在编《曲江文艺》的时候。此君在进入编辑部之前并没发表过东西,想抄点东西“摆门面”吧,却凑巧被我发现。这样的编辑,难保他不直接从原稿中抄袭。如此说来,直接从原稿中抄袭,还真不得不防,而一稿多投,不失为对付这种行径的一个方法。
因为是否剽窃了“耳朵”这个问题,费了这么多的“口水”,显然是会被人笑掉大牙的。好在明眼人已经看出,“耳朵”仅是本文的一个引子罢了。
克文,上面便是《是否剽窃了“耳朵”》全文。
自从有了“写作”,就可能有了“抄袭”。但有了“网上写作”之后,“抄袭”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好多人已经不太把它当一回事了。“网上写作”实在太便于“抄袭”了,连抄都不用,复制、粘贴就可以了。
刚收到的《凤凰周刊》上有一篇题为《不知“与时俱进”》的短文,就是谈“抄袭”的,我看后颇多同感。
《不知“与时俱进”》说:“如今做编辑这一行多了一道工序:收到一篇来稿,先要上网查,看是作者原创,还是抄来的。这个差事令我这个‘海归’很厌烦,因为抄袭者太多,抄的手法又太低劣。”作者玛雅自称无意吹捧美国,只想说美国人的版权意识。在美国,违规引用他人成果是大忌。教授上写作课时挥着拳头“危言耸听”:“我警告你们,你们必须记住:引用他人的东西一定要注明出处。这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否则将惹来官司,落得个身败名裂!”玛雅称其刚回国时,发现一些“作者”抄袭别人的东西,就毙掉稿子,甚至“废”了“作者”。但久而久之,也司空见惯了,产生了“厌恶疲劳”。玛雅最后说:“海归”愚钝,不知“与进俱进”,却想问一句:成天吵吵没有新闻自由,传媒人连起码的自律都没有,不按游戏规则玩儿,何以替天行道、监督社会、秉持公正!
玛雅说得好!
7月25日,星期天。我妻子、女儿来深圳半个月了。上个星期天带她们到“欢乐谷”、“世界之窗”玩。这两个游游点与“锦绣中华”、“民俗村”相隔不远。这四个旅游点门票都是120元。一家三口,小孩半票,进一个地方就得花掉300元。由于妻子反对,女儿也嫌门票贵,没有要求进去,所以我们只在门口拍拍照。午餐加上冲洗相片的费用,那天也就花掉100多元。今天原计划带她们到“青青世界”去,记得那儿门票是50元左右。女儿不知从哪儿听到儿童公园好玩,今天便去儿童公园了。儿童公园免收门票,进去后,要玩什么项目再买票。女儿一个人敢玩的项目,都让她玩;要大人陪伴的,就有所选择了。陪孩子去儿童游乐场所玩,其实是一种很好的放松,会使人童心大发。如果不是陪孩子,那些儿童游乐项目,是想玩也不好意思去玩的;陪孩子玩,也许对有些人来说只是个借口。我一直认为,大人有童心是很好的事情。
今天也得到了一个经验,有安全带就得系上。我们坐“海盗船”时,刚好坐在最后一排,加上我人高,当船大幅度摇晃时,我有一种快要被倾出来的感觉。也许你觉得很刺激、好玩,但我当时感到很害怕。“海盗船”悬在很高的地方,如果被倾出来,后果不堪设想。幸好我有系上安全带,也有为女儿系上安全带。系上了安全带,万一人晕了,无力抓住扶手,就把命交给安全带好了。我有惧高症、神经衰弱症,以前也从没玩过这个。在上面晃得太久,人是真的有些晕的。下来时,感到人有点不舒服,中午没有一点食欲,头晕、偏头痛,下午睡了一觉,才恢复过来。今晚去吃饭,还能吃下一碗干饭、两碗稀饭。星期天,吃饭的人少,炒出来的菜就好吃了。平时好多人的菜一起煮,像煮猪菜似的,很不好吃。星期天我总会吃得很饱。这样说来,平时不是我胃口不好,而是菜不好吃。
23岁的小O为人处事十分成熟、老练。有人说她有点孤傲,我却不这样认为。在单位里,她很少与同事来往,一是她的工作有较大的独立性,二是她在网上跟外国人做生意,白天休息,夜晚上班。我妻子、女儿来了,她来串门,我妻子比她大十多岁,她跟我妻子家长里短地谈得来,言辞得体,举止大方。她还送我女儿一个布娃娃。她长相一般,可风度很好,待人接物总是恰到好处。一些外国客户到中国来,会专门来看她,她会带他们到我这个总经理室来与我交谈几句,这是一种礼节。可我不懂英文,有时倒显得有点局促了。但愿我的局促完全被我掩盖在热情的笑脸之下,不会被客户发现。
我妻子、女儿来深圳之前,我有先告知老板。老板看见了她们,妻子教女儿叫叔叔,可老板却连理会一下都没有。如果不了解老板这个人,会觉得怪怪的,以为他不欢迎。好在我对他在待人接物方面,是了解的。他有时候太不善于应酬了。那天他可能是一时找不到什么话说。他在一些方面与我相似,我们都容易局促不安,都缺乏交际、公关能力。当然,随着人生历练的增多,这种状况也会逐渐改变的,说不定哪天会来个突变呢!
家乡有一位族亲请我帮他的女儿找工作,由于她有计算机专业中专学历,我向老板推荐,老板答应了。可族亲总是反复不定,说要让他的女儿来,又不来,说不来,又想来。还老是向我父母旁敲侧击的,似乎很不信任我,怕我把他的女儿卖掉。在家乡时,他也属于那些习惯于看轻我的人。几天前他又打电话来,问我在这儿工作得怎么样。我不喜欢吹牛,前景也不是很乐观,我本人也一直有忧患意识,你要我怎样说呢?让我帮你女儿找工作,我找到了,你可以让你女儿来试试吗?工作得不开心,随时都可以离开。上次打电话给我,是用他儿子的手机。他儿子比我小得多,按理应尊重我才对,可总显得很见外。第二天我又找个理由跟老板说了,老板同意他女儿过来。我打他儿子手机过去,打得通,总没人接听。发短信去,请他儿子看到短信即复机,也不复。几小时后我打过去,他儿子接听了,却很不耐烦的样子。本来是托我找工作,却变成我麻烦他们或者请求他们帮我什么忙似的。随他去吧。他不让女儿过来,老板问起时我总会搪塞过去的。
每天中午到华强北路那边,走过去时总是汗流浃背。以前整天在公司空调房工作,几天才换洗一次衬衣,现在得天天换洗。每天在太阳底下走这段路和流一身汗,有时到几大电子市场走走,有时陪客户聊聊,比整天在公司总经理室打电脑更有益于健康。公司最近新来了几位员工,有一位很受老板重视,老板每天会打几次电话给他,便很少打给我了。我喜欢这种情形。
我至今收到堂侄ZB交上来的货款1000多元。我上周末就跟他说今后收了货款不要交给我,凑上几百元,买一个二手手机,我给他的那个手机太旧了,用起来很不爽。可他昨天收到了两百多元货款,还要交给我。他说等他领了工资再去买手机,我说你领了工资就寄给父母吧。从下个月开始,ZB每月手机费补贴100元,我跟老板提过两次,终于得到批准了。对ZB的工作表现,我是满意的。说到手机,侄子辛贤新买了一个手机,花了1900多元。我说你怎么买这么贵的手机,他说要买就要买好的。这是他的自由,我也没再说他什么。他的工资仅六七百元,花了1900多元买手机,怪不得没寄钱回家。人是不断变化着的。以前辛贤为我看书店时,我给他10元办两个人一天的伙食,他有时还会剩下1元还我。
我们上网都要通过公司的主机。我常常为测试自己的求职能力,看到一些单位有合适的职位要招工,就发出应聘信。还常常通过网上聊天,扮演多种角色与人交流,了解形形色色的人生,积累写作素村。几天前听一位技术人员说,在网上所发出的一切信息,包括QQ和MSN等即时信息、E-mail、在论坛上发帖等,都可以在公司的主机上看到。虽然我知道C喜欢监控,但没想到会这样厉害。我一向谨慎,可在这个问题上却大意了。前天听C批评一位员工,原因是C在公司主机上,看到这位员工与一位据C说很对不起C的前同事在MSN上说了C的坏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是公司副总,是仅次于老板的重要人物,C在主机上查看别人的信息时,会将我忽略过去吗?查看员工上班时间所发的信息会不会侵权我不知道,业余时间上网做什么说什么,只要不违法犯罪,就完全属于个人的事甚至属于稳私了,但老板在查看时会只看上班时间的内容吗?
今天,我向几位与我有“特殊交流”的网友发出下面这封短信,我希望C如果看了我的一些网上聊天的内容,能看到这封信:
朋友你好!今天给你发出此信,首先向你表示歉意。以前与你聊天的那个“我”不是我,你可以将其看成小说中的人物。我在好久以前,就在书本上知道SM现象,那时我是将其看成一种病的,书本上那些由非SM者写的带有歧视性的简单介绍不足以勾起我的好奇心。大概是1999年,我偶然闯进了一个SM网站,又通过这个网站的链接,进入了十多个同类网站,看了大量的SM者写的SM小说和帖子,也与一些SM者通过网上聊天和电子邮件交流过,我对这种奇特的性心理现象逐渐有了较深切的了解,并随着了解的深入,从诧异不已到产生研究的兴趣。SM者在我眼里就像外星人一样神奇。你们在社会上也尊严、体面、高尚地生活着,也有自己的正常家庭。但在未找到自己的SM对象时,心里一定会有某种程度的压抑和渴望,互联网给你们寻找SM对象提供了便利。你们一旦找到自己的SM对象,便如鱼得水,有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无法理解的快乐。就像我同情弱势群体一样,我对性倾向与社会主流不同的“少数”群体也持同情态度的。我希望社会能包容各种无损于社会的“少数”群体的公开存在。我经过网上调查发现,不喜欢SM的人不会因为知道了SM就去SM,就像异性恋者知道同性恋并不搞同性恋一样,因此,我认为给予人们对这种现象的知情权并无不可。我想把这种现象研究透了,将其以小说或社会调查报告的文体写出来。为了更深入地了解你们,我让SM小说中的人物与你们交流。请你们放心,我会保护你们的隐私。
克文,这封长信在几个论坛上连载,访问量都不高,发在“天涯杂谈”上的时间最短,访问量却后来居上,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天涯杂谈”人气旺,二是我用“另类自传:一个小人物的疯言疯语”作帖子标题,三是这部“书”被版主列为“精华”。在论坛上发帖,有时为了吸引眼球,我也会为帖子起一个与内容不甚相称而引人注目的标题,点击进去后,有另一个标题,那才是真正的题目。在网上论坛发帖,首先引人注意的就是帖子的标题和发帖人的网名。我的网名就是我平时所用的姓名,既不花俏,也无名气,是谈不上什么吸引力的。论坛帖子列表,一般都是按发帖和跟帖的时间排列,新的在前,旧的在后。发帖后,如果没人跟帖,在人气旺的社区,该帖很快会被新帖挤到后面,沉到“水里”。如果有人跟帖,不管该帖沉到多深的“水里”,一下子就会被顶出“水面”。帖子浮在“水面”上,一般就会有人点击;而点击的人多了,或许就有人跟帖;而有人跟帖,帖子就不会沉下去。决定报刊文章阅读量高低的因素有版位、标题、导读、编者按语、作者名气、题图、插图等。网上则不同,在网上可以看到帖子的点击量和跟贴量,“马太效应”在这里很明显,点击量和跟帖量多的,往往会增长得更快。
近日,这封长信在“天涯杂谈”上,就有这么一个跟帖:“楼主取这个题目可能是为了吸引眼球吧,不贴切。楼主没有另类,也没有疯言疯语。文风流畅,字里行间充满着楼主的生活智慧。不过感觉楼主描写得不够真实,有那么一点在主观上美化自己。”
我这样回复上面那个跟帖:
我从来不喜欢美化自己,但我只要如实地说出自己,就总有人不相信!我在个人网站“诘问选答”一栏中曾回答过这样的一个问题:“有时我觉得你是在说谎,难道不是吗?”我的回答是:“不说一句谎言是不可能的,但我确实很少说谎。如果你把我的真话听成谎言也无所谓。既然有些人说假话会被听成真话,当然会有另一些人说真话却被听成假话。”
克文,我写东西可以仅仅作为一种心理宣泄、精神寄托,但一旦发表出来,就希望有人看,有人跟帖评论。这种希望既可以认为是出于虚荣、名利之心,也可以视为出于精神交流、思想传播的心理需要。所以,这封长信在天涯社区的连载,我不但用了一个比较吸引眼球的假标题,还给活跃在此论坛的一些网友留言,请他们跟帖。最近参加天涯社区“短信文学大奖赛”,我有篇作品入选,还到处拉票呢!我还不时为自己顶帖,在帖子沉下去之后,跟上一个“顶”字,把它顶起来。我在论坛上的这种种“劣迹”,与我一大把年纪很不相称,就当是“老夫聊发少年狂”吧。我没有多注几个用户名来为自己顶帖,总是“李乙隆”顶“李乙隆”,一顶再顶,有些自己比较满意却一直没人跟帖的文章,我会顶五六次才肯罢休。
(二十五)
克文,记得以前我在谈到C所投资的这个行业网站的发展时,似乎说过什么“引进风险投资,争取包装上市”之类的豪言壮语。当时对这个网站的挂名主办单位某商会及与C来往密切的某商会副会长Y总了解不深,只听他们说得上天入地,我也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想法。
昨天晚上C召集几个骨干开会。C私自召集的会议我很少参加。今晚他请我参加了。在这种会上我有时会发现一种有趣的现象:有些人平时与我交流时,常常满脸真诚地支持我的意见,比我更强烈地反对C的某个主张,常常说C的不是,但在C面前,说什么话都顺着C的意,当我反对C的某个主张时,他们立刻站在C的一边反对我。如果在体制内这样,也许还有点可以理解吧,因为好多人一旦进入体制内,就可能干一辈子,为了往上爬,就得处处讨领导喜欢。但在一家小企业里,何必这样呢!说不定过不了多久,你就不在这里干了。但有些人就是这样,不管是在体制内,还是在什么单位,他们都喜欢顺着领导的意说话,平时支持我,是因为我是领导,现在支持C而反对我,是因为C是老板。如果这种人很少,也许我会讨厌,但当我发现这种人不少时,我就不会讨厌他们了。水至清则无鱼,人至直则无朋,对这种现象,我一笑置之。但在开会时,我就没有这样的“雅量”和“修养”了,我会冲着他们发脾气,我发脾气不是因为他们反对我,而是因为他们在C面前与在C背后截然不同的腔调。在这次会议上,大家都报喜不报忧,说网站人气如何了不起,说可以考虑向会员收费了,说可以拉广告了,说网站很快就可实现盈利了。其实网站现在每天的访问量总在3000上下徘徊,虽然是专业网站,访问量不可能很高,但每天3000的访问量确实是不高的,而且注册用户也不多。在我看来,要迈出收费这一步,一定要慎重,一定要看准时机。这些报喜不报忧的人平时在C背后总说C急功近利,与我一样担心C没有耐心把网站养大,可在C面前,为什么就变成这副腔调呢?也许他们并无什么坏心眼,只是惯于说上司喜欢听的话。现在向会员收费,无异于杀鸡取蛋。他们口口声声说可以拉广告了,如果让他们去拉广告,他们拉得到吗?我倒是可以通过关系拉到一些,但我不想拉。网站访问量不高,广告能有什么效果呢?我不愿欺骗客户。
还有个可笑的现象,就是有些人会把我平时跟他们所说的话当成自己的话说出来,也许他们想在老板面前表现自己也有一番见解,也许他们忘记这些话是我说的,所以才好意思当着我的面“剽窃”我的见解。如果是一般性意见,我是不会留意的,但有些意见有其独到之处,表达上也有“李乙隆”风格。这种现象虽然可笑,却没有什么新奇。我的一些“妙语”、“妙喻”随着文章发表后,别人说出来就像是他自己的,旁人也不认为是出自我的笔下,这种情况在十五年前我就遇到。十五年前,在我的一篇发表于几家报刊、题为《我有这样一个朋友》的习作中,“女孩子对他热情似火,柔情似水,他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活都不怕还怕死吗”、“我的拳头砸在他的胸口上犹如久别的游子一头扑进亲人怀”、“紧握我的手七上八下摇了十五下”、“我不吃亏吃什么”,这一类话语俯拾皆是,后来在电视上在报刊上在日常中看到或听到别人也说出这些话语,我总有点在意,也许这只能表现出我的一点自恋、自以为是和小家子气吧。
随着年龄增长,再加上近几年作为公司领导,我显得老成持重,但与女儿在一起时我依然童心大发,玩态百出。我一直认为我的外在性格很多元,在什么情况就会有什么表现。女儿第一次跟我到ASL公司时,她回家就跟她妈妈说我到了公司人就不一样了。昔年家乡一位朋友跟我到我所任教的学校时,说我一到学校就变成了另一个人。在家乡我是比较被人家小看的,在工作单位我有时却是颇受尊重的,我在工作单位的表现赢得人家的尊重,人家的尊重又促进我形成了与别人的尊重相称的言谈举止。角色的转换十分自然,如果不是这位朋友提起,我自己还不知道。尽管我的外在表现有很多个层面,但我的内在品格却是难以改变的,不管是你所欣赏的还是你所不欣赏的。
女儿给我带来了好多欢乐。其实这些欢乐都来自我内心的爱。因为对女儿的疼爱,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她的小毛病、坏脾气,她的调皮捣蛋,她的聪明和笨拙,都让我很开心。可惜她们今天下午就回汕头去了。今天8月1日,星期天。本来她们是打算到8月底暑假结束时再回去的,但前天岳母打来电话说岳父有点小毛病要做手术,我妻子应该回去看看。我让妻子拿800元给岳父。岳父做手术,我只送去800元,是小气的,但考虑到岳父家比起我家来,并不缺钱,我就只给这一点钱了。妻子曾经说我只想贪别人的,不愿给别人。我当时非常恼怒。我这半辈子,时至今日,在亲人中,除了父母给我的比我给他们的多,我给别人的总多于别人给我的。朋友间来往,就不好意思算这次你请我吃掉100元下次我请你吃掉200元了,但我有个取向,就是在经济条件许可之时,尽量做到付出多于接受。我曾一度总是拒绝接受别人的人情,甚至在某文化馆做临时工时,下乡被一位作者请吃,我回单位后就寄饭钱还他。后来我在思索人生时“悟”到,“接受,也是一种给予,是给别人施以给予的机会”,我才有所改变,并在1990年2月把这句话写进《耕余琐思》中。小妹帮我买电视,花了3000多元,我一直记得,在她困难时,我共寄了两次钱给她。我穷困潦倒时,曾经向二哥拿过100元,二哥的孩子就骂我。我不怪侄子的,因为孩子不懂事,一定是二哥告诉了二嫂,二嫂教唆孩子骂我。二哥是愿意给我的,但他给谁一点什么就喜欢说给其他人听。这是我唯一的一次拿了二哥的钱,100元。我大哥曾经赚过钱。他风光的时候,也是我潦倒的时候,记得有时我穷得连投稿的2角钱邮票都没有。但在我的记忆中,大哥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分钱。我之所以没跟他要过,是因为我知道他是不喜欢给我的。说来惭愧的是,我对别人的给予,也不多,不够大方。大哥长期赋闲在家,我回家乡时偶尔会给他一二百元。二哥是个很勤奋挣钱的人,虽然有五个孩子,但却比大哥有钱。大哥一家前几年主要就靠大嫂一个人支撑着。现在有大侄女秀贤帮忙支撑。大嫂是村干部、接生员,还是汕头市两届人大代表。秀贤在红场中学教书。
说起钱的问题,我的自我感觉并不好。我对需要我帮助、希望我帮助的人,所给予的帮助实在太少。偶尔遇到一些很穷的亲戚,给予一二百元,他们很感激,但我总羞于面对他们的感激。我身上还有钱,却舍不得多给他们,说我吝啬是可以的。我之所以舍不得多给他们钱,是因为我总想积蓄一些钱,我之所以想积蓄一些钱,是因为我害怕失业,是因为我要把女儿养大,是因为我害怕女儿长大了却因为交不起学费而上不起那些政府办的却让多少穷人望而却步的大学,是因为我害怕病倒了却因为交不起昂贵的医药费而被那些政府办的医院拒之门外。
说到钱,我也没为妻子一家做过什么经济贡献,但我也绝不贪他们一点什么呀。他们说我吝啬可以,但不能说我贪!妻子有去打工时,就是到商场促销,有几百元工资,但她和女儿常常向我要钱,我都会给的,如果她们不向我要钱,我也会主动给她们的。我叫妻子要去上班就把那点工资交给她母亲好了,因为她一去上班就会和女儿常住在她娘家。她不去上班我每月会给她800元至1000元理家,主要用于伙食,其他开支我会另给或由银行代付。她去上班我也会给她钱的,只是少给一点。但她去上班的时间总是很少,我从没有在这方面上有怨言,在我看来,因妻子没工作而心存埋怨是很没出息的。她娘家因购买新沙发而把旧沙发搬到我这边来,我就送去2000元,并把话说个明白,不怕见外。我说这2000元是买这套旧沙发的。不要糊里糊涂把钱送过去,以后又说我贪了他们的旧沙发。说到拿人家废弃的家具来用,我不喜欢,但人家要给我,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但一定要还钱。以前陈经理把一个用了几年的旧冰箱给我,让我拿1000元还他母亲,我并不喜欢那个旧冰箱,但还是满口答应了。雇人把旧冰箱拉回家,第二天就送去1000元。这个冰箱很快就坏掉了。我并不会因此而对陈经理不满,因为他确实有许多好情在我身上。写到这里我想起2001年2月在上海要回汕头时,把好多家具留在上海,有洗衣机、冰箱、微波炉、空调、寝具、食具等,送给一位好朋友,他只还我1000元。那些东西并不是我买的,我舍不得这样花钱的,是那位让我去上海工作的朋友买来的。她列了一张清单,吩咐她的司机开车去买,几乎把所有家庭用品都买上。我不要她这样的,是她硬要这样的。
说到钱,就想起我指缝不密,看相的人都说我留不住钱。说来还真有点可信。1997年我剩下一些钱时,就病倒了,花掉了不少钱;2001年我在上海带回几万元,开了家书店,几乎亏完了;今年本来也有点钱的,就在ZB那儿亏掉了一万元。如果我注定留不住钱,等有了钱就赶紧购置些能保值、升值的东西吧,比如房产。我一直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个店面,可出租可自营。如果我注定留不住钱,我宁可做生意亏损,也不要生病,生病太可怕了。如果知道做生意会亏掉那些钱,我就不做生意了,用那些钱来救济穷人、帮助亲友。
说到钱,我以前完全称得上是清高的,现在有时也总寻思如何赚钱,但绝对不是唯利是图的,绝对是不贪的,绝对是不取不义之财的。我不喜欢向人家借钱,也不喜欢人家向我借钱。
说到钱,我便想起今年3月写的一篇短评,摘录如下:
连日来,我所喜爱的《南方都市报》时评版好没看头,尽是些不关痛痒的东西。究其因,是“两会”正在北京胜利召开着,尚未胜利闭幕,故那些让当局不喜欢的时评,便受到禁止。不要说报纸,网上不是也早已戒备森严了吗?摘某网站一篇“紧急通知”几句话,便足以说明问题:“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和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分别于3月3日和3月5日在北京召开,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本网站信息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各级各类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遵照国家对互联网信息的要求,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各辖区管理人员要对所辖区域里的论坛、刊物、日记、留言版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从3月3日起,各辖区管理团队密切合作,轮流值班,随时巡查,尤其注意那些比较敏感的帖子以及经常出现此类帖子的版块,发现问题,即刻删除……”
2004年3月10日《南方都市报》时评版编辑也许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居然拿出这样一篇题为《让女人都做“卡夫卡”》的所谓“时评”来凑版面,且勿论其观点,按其题材、风格,只宜置于女性版、家庭版、生活版上。
该文前面所论,不外是一个嫁了个因为有钱所以有本事的男人的女子因为卡住了丈夫的信用卡,在撒娇卖嗲卖弄幸福感,即使我不欣赏,也不致产生恶感。让我深为反感的,是文章的最后一段。纵观全文,这一段正好是文章的重点:
“据说广州的丈夫很多都在用账面上的那些数目来糊弄妻子,甚至会认为男人啊,要是在单位发的那几张卡之中跟自己的妻子斗智斗勇,才叫没出息呢。在妻子的视线以外的钱才是施展自己实力的大钱啊。不出奇,这里遍地黄金,有出息的男人就会把所有固定收入都拱手相让,买一个稳定的大后方。那也不错呀。一边让妻子做一个自以为高明的‘卡夫卡’,一边过着幸福而体面的生活,这才是‘大富翁’的生活。”
把单位发的工资卡、奖金卡都交给妻子,“在妻子视线以外的钱才是施展自己实力的大钱”,那是些什么钱呢?是兼职工资吗?还是回扣,或者是贪污受贿、权力出租、巧取豪夺、损公肥私?“固定收入拱手相让”,非固定收入,是灰色收入,还是黑色收入?一个大学教师,单位发的钱,也就是固定收入,每月6000多元,经常被外单位请去讲课,每小时几百元,累计起来,非固定收入比固定收入还多。这可称之为兼职工资,是在各种非固定收入中最合法的、最见得阳光的。但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如果他们把心思用于兼职赚外快,不会影响本职吗?对得起那份单位发的钱也就是纳税人的钱和学生的学杂费吗?据说,医生的非固定收入比大学教师高,那是怎么来的呢?难道不是红包和药物回扣吗?大大小小的“公仆”们,那才是“最有出息”的男人呢,他们“施展自己实力的大钱”,是些什么钱,用得着我说吗?
“男人啊,要是在单位发的那几张卡之中跟自己的妻子斗智斗勇,才叫没出息呢。在妻子的视线以外的钱才是施展自己实力的大钱啊。这里遍地黄金……”《让女人都做“卡夫卡”》讲的是广州。这里不但“遍地黄金”,还没有乞丐。据4月2日《南方都市报》第一版图片报道中称:羊城“禁乞”首日,共出动1800名城管人员进行“禁乞”,共劝说9名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救助站的前身是收容站。去年,广州某收容站打死大学生孙志刚一案不慎被媒体披露后,收容制度被废止,监狱般的收容站拆除了铁门铁窗,更名为“救助站”。
据报载,现在有些地方鼓励“公仆”到企业兼职赚外快,或者带薪下海,在社会上混不下去时可以回来。且不说带薪下海。当有人认为公职人员到社会兼职是“一仆事二主”而予以批评时,中共广东省委主办的《南方月刊》在2004年第8期载文反驳:“都什么年代了!究竟谁是主人?人才是第一资源已经毋庸置疑,允许兼职兼薪显然是一种新的政策导向,卖自家力气,只要合法,就不会碍着谁!”
我在私营企业打工,深感挣钱不易。我的上班时间八个多小时,基本上被各种事务挤满,有时累得精疲力竭。工作上,属于副总经理的事务并不多。副总经理的事务不多,并不是说我这个副总经理可有可无,老板不在这边,总得有个人压阵脚。属于网站总编的工作,却是你有多少精力、多少能力,想干多少就能干多少的。即使老板允许我去兼职,也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了。
即使民营、外资企业的老板对雇员去兼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会公开鼓励雇员去兼职吧,更不要说鼓动他们带薪下海,混不下去就回来了。
“究竟谁是主人?”《南方月刊》问得好!我们老百姓什么时候在官员面前有过“主人”的感觉?“公仆”一词,以前官方总挂在嘴上,现在不说了,很好,免得令人反胃;在民间成为一个讽刺性词语,也被用滥了。但认真计较起来,纳税人就是雇主,公职人员是雇员,包括出台政策鼓励公职人员兼薪兼职的高官,也是雇员。能不能让公职人员兼薪兼职,是纳税人说了算,而不是雇员们自己说了算。纳税人对公职人员兼职,只要其不滥用公权、不出租公权,不影响本职工作,也许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雇员们自己公开鼓励自己兼薪兼职,就未免过分了!说起来就像公职人员都那么安分守己,你不公开鼓励,他们就不会去赚外快似的。我们还可以发问,公职人员兼薪兼职,是不是公职过分轻松呀?如果公职过分轻松,或者只领工资不干活,那就得裁员。天天嚷着精简,“吃皇粮”的人数却占总人口的1/28。鼓励部分国家干部带薪下海,也说明用不着这么多人呀。他们在社会上混不下去了就能回去继续“吃皇粮”,这又是什么道理!
以上内容便是摘自今年3月所写的一篇短评。克文,你是知道的,我有时也兼职,但往往是两边都属于兼职状态,没有主职,对两边都是公开透明的。能够兼职的工作一般工作量不大、工资也不高。尽管有时我也兼职,有时也显得很能干,但直到现在,我仍属于不会赚钱的那类人。
我不会赚钱,当然也怕花大钱,却很想再养一个孩子。养孩子虽然很花钱,但孩子带来的欢乐,却是用钱买不到的。然而,可能是夫妻两人中谁出了毛病,九岁的女儿还没有一个弟弟或妹妹。我太喜欢孩子了。在汕头,多生一个孩子,入户口时要交纳几万元。这些钱收得合理吗?收这些钱去干什么?我不知道。就像以前我自己买潮阳居民户口交了6000多元、迁户口进汕头时又花了不少钱一样,我也不知道这些钱他们收得合理不合理,他们收这些钱去干什么。但如果能再生个孩子,不管是男是女,我都会很开心,我都会努力积蓄几万元来为孩子买户口,只为了孩子能够在这个国家中合法地存在。据说,在有些地方,体制内的人独子独女能得到计划生育奖金,不知体制外的人独子独女为什么就不能得到这种奖金;据说,政府有发放独生子女补助,我却是从来没有领到过的。我也不想去领这种钱,因为我主观上还想再要个孩子。我只有一个女儿,那是客观上的事。
几天前堂侄ZB神色慌张地来找我,问我在某论坛上发的那个帖子是什么意思。我被他问得莫明其妙,跟着他到他的电脑前看了,又气又笑。
原来是ZB发了一篇帖子,写自己喜欢某个年纪相仿的女同事。此帖在我的个人网站论坛上也发过,我也从写作的角度上给予点评过。他将此帖发在“大潮阳家园”上,有个用户名叫“李乙隆1”的网友跟帖道:“你发神经啊!你叔叔我都不敢这样写。你有种,明天别来上班了!滚……”ZB居然以为是我发的。我批评他,分析能力太差了。
这个论坛我注册过。我跟帖批评了“李乙隆1”:“楼上这位朋友,你可真幽默。不过,你这种幽默对我们这些在网上久经考验的人来说,才是幽默;对ZB这些新手来说,就可能是一种伤害。如果ZB不把误会说出来,我就没有解释的机会,所以伤害他的同时,也伤害了我。如果其他网友以为‘李乙隆1’就是我,也损害了我的声誉。话说回来,如果不那么死心眼,就看得出你是假冒伪劣。李乙隆就李乙隆吧,怎么成了‘李乙隆1’,既然是‘李乙隆1’,就不是李乙隆我了。不要说你在‘李乙隆’三字后面加个‘1’,就算你抢在我前面注了‘李乙隆’,你说的话也不像我说的话呀。天下同名同姓者甚多,网名亦然,网上的‘李乙隆’就一定是我吗?可笑!你能把ZB骗了,还有这个原因,你认识我们,知道我是ZB的叔叔,还知道ZB在我手下做事。既然你对我们挺熟的,大家就做个朋友吧,把‘李乙隆1’的密码给我好吗?”
我在所有网站注册的户名都叫“李乙隆”。有趣的是,有两个论坛,有人在我之前注册了“李乙隆”,发的帖子,却都是我的作品。我发信请求把“李乙隆”让给我使用,对方回信把密码给了我,并说因为喜欢我的作品,所以注册“李乙隆”转发我的作品。截至今天8月8日止,在Google输入“李乙隆”三字,所搜索到的也全都是我的东西。
说“李乙隆1”跟帖那句话不可能出自我之口,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论的。我与一些朋友开玩笑,有时比那句话“难听”得多的话也说得出来的。ZB是我的晚辈,我还没跟他开过这种程度的玩笑。
天涯社区的“关天茶舍”最近删去了我一篇题为《鲁迅会如何面对这些人民警察》的近七千多字的长文。这是我在“关天茶舍”访问量较高、跟帖较多的作品。是旧作了,是去年8月写的。每隔一段时间我会跟帖把一些旧帖顶起来。有些旧帖顶起来后无人问津,很快又沉下去了;有些旧帖一顶起来,就会收获不少跟帖和访问量。《鲁迅会如何面对这些人民警察》属于后者。也许是树大招风,加上帖子中所收集的恶警害民的事例一个个触目惊心,在我最近把它顶上来之后,网站把它删了。在中国大陆的网站,天涯社区在突破言论管制方面是比较大胆的,但我仍常有些跟帖多、访问量高的帖子被删,我感到惋惜。希望正在边写边连载着的这封信能热起来,但也担心热起来后,也会被删了。你是知道的,在论坛上,“女流氓”、“想入霏霏”、“征富婆养我”、“想做男妓”等粗俗、怪异的网名,“雪山神女”、“玉女出浴”等雅致的网名,比较吸引眼球,像“李乙隆”这样的网名,是最不吸引眼球的。网名不吸引眼球,就得有名气,没有名气,就全靠帖子的标题了。而人家看后,有没有跟帖,就看你的帖子内容能不能引发人家的谈兴。能引起广泛争论的帖子跟帖最多。写作水平高、观点正确的帖子不一定能引发人家的谈兴。“天涯杂谈”近期访问量1万至5万、跟帖量几百至上千的帖子有《为什么女人不喜欢22岁以上的处男?》、《月收入1300,月存款800,我是怎样生活的?》、《要嫁就嫁给处男》、《想娶个离婚女人做老婆》、《老公妹妹上大学每年最少15000元,哥嫂该不该供?》等。从这些标题你就可以看出,哪些话题能引起大家的谈兴。
跟帖量和访问量较高的帖子,几乎没有我目前所欣赏的几位写手的。我说他们是我目前所欣赏的,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我所看到的他们的文章,写作水平高,抨击弊政有胆有识,让我信服。我不知道以后我还会不会继续赞赏他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的文章会不会因为他们越来越出名而流露出“名家腔调”,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因为出了名而为体制所收服。他们的好文章在天涯社区的访问量不高。不要说别人不看他们的文章,就说我吧,也很少在天涯社区上认真地看他们的帖子,他们在《新闻周刊》和《南方都市报》等报刊所辟的专栏我却是每期必看的,躺在沙发上,一字一字地看。我可能已经说过,在网上看文总有些浮躁,好文章放在网上看,不一定能够品出什么味道。如果没有细看,我一般是不会跟帖评论的。可上网的人多了,什么人都有,有些人跟帖评论,压根儿就没有弄明白对方的意思,甚至弄反对方的意思,就急忙跟帖,急躁的人往往也缺乏涵养,其跟帖常常如泼妇骂街、疯狗狂吠。
我是去年5月31日注册天涯社区的,刚在那儿发帖时,我很少顶自己的帖,但每个帖子,一般都会有几个跟帖,会有200以上的访问量。一段时间后,似乎有一些网友见了我的帖就会跟,就会给予好评,访问量一般会在1000以上,跟帖量一般会在40以上,访问量5000以上、跟帖量100以上的帖子,也有了一些,换句话说,就是累积了一点人气。跟帖中有我自己的,我会在某个时候,把沉下去的帖子顶起来。就篇幅而言,一般500字至1000字的帖子,跟帖会较多,因为人家一般会把它看完,看完后有话要说,就跟帖了。而我篇幅较长的几个帖子,却有访问量较高、跟帖较多的。我的帖子,大多篇幅较长。最近,我的帖子如果不自己顶几次,访问量一般难以上百,常常没有跟帖。有时要自己顶上三四次之后,才会有跟帖。有些人多注了几个ID,发了首帖之后,不断变换ID跟帖,这种办法或许不错,但我却是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