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无偿发行货币的问题与戚华建商榷
曹国奇
一、戚先生在其《如何看待通胀和通缩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一文中的分析思路清晰简洁,给我们提供了重要启发(见附件)。该文阐明政府(央行)乱发钱、商行乱贷款、商人恶意行为造成的恶果——买卖货币的行为——通胀和紧缩,这是要肯定的,但是以此批评以我为首的“发钱理论”就不对了。我不敢肯定其他赞同无偿发钱的同志也是我这样基于严格的理论规范,这里只是说说我的“货币无偿发行”的基本原则。
实物财富总是不断增加的……。按照戚先生在文中举例说的,系统本来只要100亿货币,现在货币为200亿,于是商品价格增加1倍,通胀100%。戚先生在这里忘记“实物财富总是不断增加”这个事实,如果在货币增加至200亿时实物财富同时也增加1倍,商品价格如何上涨?通胀如何出现?
显然,戚先生的分析是在“实物财富不变”这个假设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个假设是个假假设,是真理的绊脚石,是经典理论现在不能前进半步的关键。
我的理论要求货币无偿发放是基于“实物财富总是不断增加”这个事实的,要求因此要增加的100亿货币无偿发给我们一般百姓,而不能发给政府、商行和富人。在贫富差距很大、内需不足的今天,将这部分钱发给穷人有何不可?为什么央行印制的钞票总是该从政府、商行和富人这个口径发出来呢?
二、再说,即使不考虑“实物财富总是不断增加”这个事实,沿着戚先生的“假设系统实物财富不变”这个逻辑分析,在通货紧缩时给穷人发钱也并非一定不可行。按照戚先生的逻辑,通货紧缩是富人有钱不用,是富人(货币资本)在恶意买卖货币,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自然,一是通过政治和舆论要求富人花钱,二是给钱穷人发钱以逼迫富人花钱。毫无疑问第一种办法往往不可行,那么就只有第二种办法了。
我们都知道给穷人发钱以救济穷人是个政治目的,这是不全面的。在通货紧缩时给穷人发钱也是重要的经济学目的,我们一直忽视了这一点。这是打击货币资本的恶意操作行为一个好办法,因为给穷人发钱之后,富人放在手上不用的钱缩水了,他们较难从买卖货币行为中得到好处。通过给穷人发钱,富人只有投资生产才能获得更大的利益,而不是买卖货币(比如炒房、炒股、借贷)获得更大的利益。
戚先生说“货币灾难是富人之间的一场场赌博,赢的人更富,输的人跳楼,而穷人只能是更穷”,但是他可能忘了一点,通货膨胀始终在掠夺人们的货币财富。社会上大部分货币财富都在富人那儿,那是制造通胀和紧缩的主力军。穷人没几个货币财富,缩水量不大。经典理论和经济学家总是说通胀掠夺人们财富,这是别有用心的。“人们”可以等于一般“百姓”,但是不等于“富人”。通胀真正掠夺的是富人的货币财富。在通胀时给穷人补贴制止富人买卖货币(比如炒房、炒股、借贷),制造混乱的好办法,是一个以毒制毒的好办法,而非戚先生说的饮鸩止渴的坏办法。
很多业余学者(包括郎咸平教授)都看出了房价和股价暴涨在于富人的钱没有投资于生产,毫无疑问,给穷人发钱可以使富人倾向于投资于生产,而不是倾向于炒房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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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戚华建原文:
如何看待通胀和通缩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戚华建)
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我们的财产(实物的或智慧的,下同)虽然是第一次跟货币交换,即卖给货币,但我们最终需要得到的还是财产,如房子、汽车等。所以,我们用交换所得的货币,还要交换第二次,即购买财产。因为没有人会吃货币或穿货币,所以,货币经济也称为——两次交换经济。
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在两次交换中,货币怎样才能真实反映所——代表——的财产的价值呢。显然,条件1、任何人得到的货币,必须是用自己的财产去交换的;条件2、必须不停地连续地在进行买进卖出(两次交换)。否则,货币不可能也没有办法做到——真实反映所交换的财产的价值。
那么现在,出现了这么一个问题,即社会上流通的一大部分货币是不服从条件1的;即就是部分人无交换地得到了大量货币,那么显然社会上流通货币的单位在增加。就是说,假设以前社会上流通的是100亿元的货币单位,那么现在就增加到200亿元,(这个货币现象就被称为“通货膨胀”)。我们可以知道,这100亿是货币单位的数量在增加,而实际上不是社会上的房子或汽车在增加,所以,这个时候的社会上的房子或汽车等财产的单位跟货币的单位比——即价格,从原来的假设是1:1,变成了现在的1:2。这就是说,房子与汽车可能涨价了一倍。因为“有一部分人”可以用比以前两倍的钱购买房子或汽车。
对社会债务来说,在“通胀”前,假设社会上借银行的钱是100亿,那么在“通胀”后要不要还200亿,显然不是,社会上还给银行还是100亿。所以,社会上就多出100亿的货币不需要还给银行。那么这100亿就变成了所谓的“货币资本”。
我们已经知道了,当这100亿的“货币资本”在社会上流通时,房子或汽车的价格就涨一倍,那么当这100亿突然退出社会流通呢,显然,房子或汽车的价格就要回落一倍。(这个100亿突然退出社会流通的经济现象被称为“通货紧缩”)
我们可以知道,这100亿的“货币资本”,如果一直均匀地在社会上流通,那么房子或汽车的价格也会相对稳定在1:2货币单位的水平上交换,但是,人是聪明的,当一部分人看到,我今天的“货币资本”不投入流通,房子或汽车就跌价,一旦投入流通,房子或汽车又涨价,那么我的“货币资本”为什么不等几天投入流通呢,等跌价的时候买进财产,再等涨价的时候卖出财产,这不就是赚钱了。——这就是“货币资本投机”。
社会一旦产生了“货币资本”,想要不产生“货币资本投机”是不可能的。所以,当社会一旦有了“货币资本”后,社会就从此永远在——通胀→通缩→再通胀→又通缩→又再通胀……这个恶梦的循环中挣扎。——我把“通胀”和“通缩”统称为“货币灾难”。
在“货币灾难”中,受灾难的是谁呢,毫无疑问,是既没有“货币资本”又没有大额财产及没有机会获得大量无交换货币的普通人。因为财产涨价时他们不仅没有财产可以卖出去,而且还要高价买进生活用品,在财产跌价时,他们没有“货币资本”买进财产,等涨价出卖赚钱而且还可能面临失业。
普通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涨价或跌价,只有手里握有大量“货币资本”的大财团才可能知道——因为涨价或跌价是由他们手里的“货币资本”决定的。——所以我说,货币灾难是富人之间的一场场赌博,赢的人更富,输的人跳楼,而穷人只能是更穷。
我们问,社会不在这个恶梦中循环中挣扎可以吗,难道我们社会就没有办法脱离这个恶梦吗,是有办法的,那就是要先——规范——政府。
那就是,货币由央行来印,但商业银行根据他们的业务和他们的实际责任能力(即财产能力),用多少就借多少,但必须限期归还。出现坏账,银行自己承担。政府的职能,只能是管理国家公共资源及对商业银行依法检查、监督并执法,但政府没有货币发行权(这样,公共资源在政府手里就不值钱)。政府的财政渠道只能来自于税收,不允许出现财政赤字。即使财政一定不够用,只能举债(或发行公债),但必须用税收来归还(这样,政府的用钱就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中)。
——只要把政府规范了,那么政府就自然会去规范商业行为,只要经济交换中,在政府的监督下,不出现商业欺骗,那社会经济交换就会逐步重新走向规范。(这个“规范”是指服从“经济规律”)
现在有人提出,给社会上人发纸币,来摆脱“通货紧缩”,刺激消费,显然我们看到了,这是在——饮鸩止渴,因为社会上的货币在毫无财产交换的情况下增加,显然接着又会进入下一场“通胀”的恶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