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
公务员盛行带情人显身份
私企请吃喝未付小费遭殴打(图)
导读:据《中国青年报》2009年1月21日报导,福建莆田公务员盛行交际带情人,出去吃饭游玩等,以充分显示尊贵的身份。在莆田情人俗称“阿长”,多少年来,官员有“阿长”,这好象己经成为莆田一种习惯,就连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报导上不得不写明,福建省直机关到莆田挂职干部,也是这样认为的,并说有“阿长”,是成功男人的附属品,就像身上穿的名牌一样。
报导说,“莆田的风俗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当地一些男人出去吃饭喜欢带个女的,认为这样很有面子。他们把这种女人叫‘阿长’,意思是关系比较长久的女友。”一位从福建省直机关到莆田基层挂职的干部对记者说,不仅仅一些企业主、公务员会这么做,有的村干部,甚至有钱的农民也这么显摆。
莆田新闻界的一位朋友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阿长”在当地被认为是成功男人的附属品,就像身上穿的名牌一样。记者和下榻宾馆的一位男服务生谈起,有关“阿长”的话题,他说,“‘阿长’一般是朋友交际时带在身边的,只要老婆不知道就没问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莆田企业主称,如果请客吃饭,朋友带“阿长”来,通常请客者是要付“小费”给她们的。
因请客,未给官员情人即“阿长”,付小费遭殴打的受害人卓国珍,曾向媒体的记者透露说,他被打的那天晚上,他宴请了4个工商干部,除了李金地外,其他两位也带了“阿长”。而且,另两位“阿长”提前走时,他各付了200元小费给她们。后来因为口袋里现金不够,没及时给李金地的“阿长”付小费,才惹怒了李金地官员打他。
在《海峡都市报》曝光之后,《中国青年报》记者驱车赶赴莆田采访,但是,莆田的受害人卓国珍,却不愿露面。他的大儿子说,事情已经调解完毕,因为是莆田本地人,媒体曝光后各方压力很大,希望不要再来打扰。海峡都市报见报后,打人的工商干部李金地,赶紧向受害人卓国珍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补偿费共计15万元,用来交换是受害人卓国珍,不再追究李金地官员的刑事责任,也不再向媒体披露此事。
受害人卓国珍,为什么会表示不再向媒体再披露此事?为什么会表示不再追究李金地刑事责任?生活在莆田局外人可能难以理解,生活在莆田的人会理解,只要脑子不进水,大都能猜到其中的黑幕。在各方压力大的情况下,让人恐惧的不仅仅是怕遭报复!再说,人家李金地官员有钱,一出手就是15万元,这钱可不是小数目?不服吗,再玩一下黑白两道,就够姓卓的吓得不愿追究刑事责任吧……
啊,这就是我故乡莆田的故事:公务员盛行交际带情人,漏付情人小费就遭暴打;曝光后赶紧15万钱摆平,当事者闭嘴不追究刑责!
写于春节阅读新闻有感
2009年1月27日
资料图:私企老板因未付“小姐”小费被打
卓国珍被打断两颗牙齿
私企老板称
请工商局干部吃喝后遭殴打(图)
本报讯 (记者 郭光仪)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石前村的卓国珍是一位农民企业家。上个月24日,他到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办好工商执照后,当晚宴请工商局的一些干部。
这场酒宴结束后,他遭到工商局的一名李姓干部的殴打。
据卓国珍称,事情的起因是,这桌酒菜要四千多元,李某还带去一女性朋友,酒席散时李某要求他给这名女性朋友支付小费,他表示现金没带够要去取钱,李某很生气就开始拳打脚踢。
记者联系上李某。他不愿接受记者采访,说正通过中间人在与卓国珍协商。
记者从城厢区工商局了解到,打人者李某系该局的副主任科员。目前莆田市凤凰山派出所已立案调查此事。
办完营业执照 我被要求请客
卓国珍今年53岁,长期在外经商。去年他回乡想做环保项目,于是就到城厢区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卓国珍说,上个月24日下午4时多,他到城厢区工商局看营业执照办好了没有,见执照还没办好,他就到工商局一位相识的干部那里去喝茶。喝茶时,工商局另一位干部岳某过来。因为也和卓国珍相识,岳某表示要帮他尽快把执照办下来。当日下午5时多,岳某果然帮他办好了营业执照。当时岳某就对他说,执照已办好,晚上又是平安夜,叫他请大家吃个饭。
卓国珍告诉记者,“这些人我不敢得罪,无奈之下就答应了。”卓还说他先预订了一家酒店并告诉了岳某,但岳某嫌他订的酒店不好,他就让岳某自己挑,最后岳某挑中了当地较高档的餐馆———壶山绿色餐厅,并订了一间包厢。
工商干部带女子赴宴 还替她讨小费
卓国珍说,当晚,他带自己的三名朋友来到包厢,随后岳某等三人也赶到。大家一起吃吃喝喝,其间岳某等人还叫来了工商局另一干部李某。李某来时,带了一个女性朋友。当晚9点多,他的三名朋友有事先走了,后来岳某等人也走了,只剩下他、李某,以及李某的那个女性朋友。这时他才发现,岳某等人点了一条3公斤重的眼镜蛇、一些贵重酒水和名菜,估计酒菜钱就要四千多元,而他所带的现金不够。
卓国珍说,当晚10点多,酒席散了的时候,他打算到附近的取款机取钱后回来买单,但刚走到酒店门口,李某从后面追上来,抓住他的手,要求卓国珍支付他那名女性朋友的小费。
卓国珍事后说,当时他只是想到附近银行取钱,也和李某一再解释,可李某不听,反而破口大骂,说什么没有钱就不要请客等等。随后,李某就往他的头部打了几拳,他转身想逃,李某又从背后踢了他一脚,他倒在地上后,李某还踢他,把他打得昏迷过去。
“当晚11点左右我才醒过来,当时满脸是鲜血,牙齿被打断两颗,浑身酸痛。”回想起来当时的情景,卓国珍说,“当时李某已经走了,我躺在地上打110求救,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饭钱是我第二天去付的。”
记者调查:打人者是副主任科员
1月17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李某。李某告诉记者说他在老家,不方便接受采访,除了说当时是“几个朋友在一块喝酒出的事情”,“已找了中间人跟卓国珍协商调解此事”之外,他不愿多说当时发生的事情,只是说他会在18日中午约记者面谈。
18日记者一直等到下午,李某也没有打电话给记者,记者打他手机发现已经关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城厢区工商局想找李某,发现李某没有上班,打手机给李某,李某说他正在住院,不能接受采访,并说他一直在找人调解此事。
随后,记者从城厢区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李某今年57岁,是该局的副主任科员。
当地警方:如协调不成将采取措施
事发后,卓国珍作了伤情鉴定。在莆田公安局出具的《卓国珍的伤情鉴定书》上,记者看到鉴定结论为“面部检见挫裂伤,具有钝性外力作用的特征,外力作用导致两枚牙齿冠折,牙髓腔暴露”,鉴定结论“属于轻伤”。
记者昨日从凤凰山派出所了解到,接到卓国珍的报案和伤情鉴定后,他们立即立案调查,了解到当时是因为卓国珍所带的钱不够买单,想出去取钱,但李某认为卓国珍不想买单,双方由此发生口角,随后李某对卓国珍进行殴打。
当记者问到李某是否替自己的女性朋友索要小费时,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还在调查。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已组织双方多次调解,但双方一直没能调解成功。“如果继续调解不成,将依照有关法律对李某采取措施。” (海峡都市报)
来源:《海峡都市报》《腾讯网》
网址:http://news.qq.com/a/20090120/001279.htm
福建莆田干部打人续:
公务员盛行带情人显身份
早前报道
53的卓国珍是福建省莆田市的一位“包工头”。20多天前,他在宴请当地工商人员时,门牙却被吃请者打断两颗。照卓国珍的说法,是因为他未给工商人员所带的“情人”小费才挨打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天驱车赶赴莆田采访,但出乎意料的是,受害人卓国珍不愿露面。他的大儿子在出面接待记者时说,这件事昨天已经调解完毕,“我们是本地人,媒体曝光后各方压力很大,希望记者不要再来打扰”。据透露,昨天当地一家都市报见报后,打人的工商干部李金地迫于舆论压力向受害人卓国珍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补偿费共计15万元,卓不再追究李的刑事责任,也不再向媒体披露此事。
不付“小姐”小费才挨打?
在此事私了之前,受害人卓国珍给媒体的投诉信是这么描述事件过程的:
去年12月24日下午,我到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场的该局干部岳雄飞等人要求我请客吃饭。本人不得已在他们指定的壶山蛇餐馆请客。他们安排我在418房间(KTV、吃饭等一条龙服务的包间)吃饭,并拉了一批同事过来,同时带来几个“三陪”小姐相陪。由于我到餐馆时他们早已把菜点好了(单吃一只眼镜蛇就有6斤多重,估计酒菜钱要4000多元)。当时,我所带的现金不足以支付他们的“三陪”小费及酒菜钱,就打算到取款机取钱后再付。没想到,刚走到酒店门口,李金地就追上来猛地抓住我的手,要求我兑现他的“小姐”小费。我说去取钱后马上回来,他却破口大骂,在菜馆门口出手殴打本人……直到深夜,我从昏迷中醒来已是满脸鲜血,门牙被打掉两颗,就躺在地上向110求救,后被送到医院抢救,并经莆田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
工商通报未提打人原因
莆田市工商局昨天发出的“关于城厢区工商局四位干部违反清正廉洁有关规定情况的通报”称,去年12月24日上午,卓国珍到城厢区工商局龙桥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了能马上拿到营业执照,卓找到凤凰山工商所所长翁斌星和城厢区工商局商广股干部岳雄飞,两人均向龙桥工商所经办注册官郑荔香打电话要求给予尽快办理,卓所提交的申请登记注册材料合法、齐全,郑即给予马上办理。卓于当天下午领到营业执照后,当晚宴请翁斌星、岳雄飞、张毅敏等三位同志到壶山蛇餐馆用餐,中途李金地也受邀加入。餐后,李金地与卓国珍发生斗殴,致使卓受轻伤。
城厢区工商局今天给记者的一份“事情经过”是这么写的:“卓国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又恰逢圣诞平安夜,当事人以朋友的名义邀请翁斌星、岳雄飞一起吃个便饭。之后,翁斌星、岳雄飞、张毅敏以及当事人卓国珍的另外3个朋友一起到壶山蛇餐馆就餐,吃饭期间他们顺便又邀请我局干部李金地参加……饭局结束后,李金地走到餐馆一楼时因喝酒过度与当事人卓国珍发生争执。”
打人者说自带的不是“小姐”
57岁的李金地是城厢区工商局的副主任科员,在该局的干部名单上排在第七。李金地打人一事,由壶山蛇餐馆所辖的凤凰山派出所处理。
今天下午,在凤凰山派出所门口,记者巧遇在此等人的李金地。记者主动上前和李打招呼,他以为是碰到了熟人,于是在记者未做自我介绍的情况下就聊开来了。李金地说,那天晚上他先在侄儿家喝了些酒,后来翁斌星打电话请他到壶山蛇餐馆继续喝。席间,卓国珍对他说,“你是老同志,应该带头找个小姐来”。李就打电话叫了个40来岁的女子过来。问及和该女子的关系,李说,“是10多年前认识的朋友,叫她过来只是喝酒而已”。至于为何酒后打卓国珍,李叹了口气说:“那天酒喝多了,听到卓国珍说要去取款,我以为他借口跑掉赖账。”记者问他是否因为小姐的小费引发争端,李矢口否认:“她又不是小姐,怎么可能要小费?”
带“阿长”出去吃饭有面子
“莆田的风俗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当地一些男人出去吃饭喜欢带个女的,认为这样很有面子。他们把这种女人叫‘阿长’,意思是关系比较长久的女友。”一位从福建省直机关到莆田基层挂职的干部对记者说,不仅仅一些企业主、公务员会这么做,有的村干部甚至有钱的农民也这么显摆。
莆田新闻界的一位朋友告诉记者,“阿长”在当地被认为是成功男人的附属品,就像身上穿的名牌一样。记者和下榻宾馆的一位男服务生谈起有关“阿长”的话题,他说,“‘阿长’一般是朋友交际时带在身边的,只要老婆不知道就没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莆田企业主称,如果请客吃饭,朋友带“阿长”来,通常请客者是要付“小费”给她们的。
受害人卓国珍此前向某媒体的记者透露说,他被打的那天晚上,他宴请了4个工商干部,除了李金地外,其他两位也带了“阿长”。而且,另两位“阿长”提前走时,他各付了200元小费给她们。后来因为口袋里现金不够,没及时给李金地的“阿长”付小费才惹怒了李。
当晚参加宴请的卓国珍的朋友曾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起初他看到一位工商干部带了个女的,李金地来了之后,打电话叫了个中年妇女过来,坐在李的旁边。李用莆田话介绍这女子是他的“阿长”,随后“俩人一起举杯打通关,席间两个人还当众亲来亲去”。问及卓国珍是否给这些陪酒的女士付小费,曾说,“我提前先走了,没看到。”
记者来到他们那天用餐的壶山蛇餐馆了解情况。餐馆老板何某说,那天他们消费了2000元出头,其中菜金680元,酒水1400多元,主要喝了葡萄酒、蛇酒和啤酒。账是3天前卓国珍派人来结的。记者问他,那天吃饭时是否有女士在场?他说有男有女,具体多少人记不得了。
负责处理此案的凤凰山派出所所长郭国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李金地当晚请来喝酒的女子是本地人,不是卖淫女,所以警方不予追究。记者问此女子和李的关系,郭所长说:“他们只能说是多年的好朋友”。
为严肃纪律,1月20日中午,莆田市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李金地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且与宴请人斗殴致其轻伤,对李金地立即予以停职检查。翁斌星、岳雄飞、张毅敏等三位同志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违反了清正廉洁相关制度规定,立案调查处理。城厢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德煌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为严格责任追究,立案调查处理。
本报福建莆田1月21日电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腾讯网》
网址:http://news.qq.com/a/20090122/0003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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