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某媒体报道了央行将于近期出台《支付清算管理办法》,对互联网支付行业进行监管的新闻。消息称,近期央行将颁发10张牌照,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严格规范。
消息一出,自然是一片哗然,就如同去年在线视频网站牌照和今年电信3G牌照一样,一旦电子支付牌照一经实施,毫无疑问,将毫无疑问是在线支付平台的生死关,得牌照者生,失牌照者死。
所谓《支付清算管理办法》,根据现有的资料可以一窥一二,将从“准入要求”和“业务监管”等方面对国内所有支付企业提出刚性指标。只有达标企业才能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支付牌照”。正式版的《管理办法》预计将在2006年版的《支付清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制定完成。而2006年的管理办法中,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资本门槛、外资比例以及盈利要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管理办法意见稿》将资本门槛分为全国和省级两档,全国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省级则是3000万元;外资比例限制为不得超过25%。此外,《管理办法意见稿》还提出明确要求,公司每年的净资产率不得低于95%,这就意味着对第三方支付企业提出了盈利要求。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组成部分。
如果不出所料,根据最近国家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一些批评上不难看出,未来的《支付清算管理办法》势必将对安全体系、公司风险控制等因素作出严格要求。而从目前来看,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和风险控制标准,各个第三方支付企业都采取参照国内外不同级别的标准的方式。这将成为直接导致洗牌中谁留谁去的关键。
电子支付牌照的颁行决不是空穴来风,毕竟无风不起浪,其牌照的发放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一旦确定,则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不能在近期内实现达标,则可能从此彻底被剥夺继续生存的权力,而这将是整治第三方支付平台管理混乱、运营多头、安全无序的一道良药,大乱之后必然大治,自古依然,洗牌再说难免,早洗早好,因为这将是消费者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