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批判》第3章第2节:富民强国与小国寡民的区别


第三章:黄帝与老子哲学思想之比较

 
 
 
第二节 富民强国与小国寡民的区别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到底是大了好,还是小了好?是强了好,还是弱了好?这也一个是谁都明白的粗浅常识。我们就这个问题,再来分别看看黄帝与老子各是什么主张,各是如何解说,以判断黄帝与老子的思想是否一致?
 
轩辕黄帝肇造国家制度,以道立法而治国,其孜孜以求的,就是走大国、强国之路。认为只有如此,才有可能避免因国家贫弱而受强国侵凌,才能够争取到一个民富、国强、社会安定、和谐、有序发展的局面。
 
同时,黄帝还认为,要做到富民、富国是比较容易的,只要治国者爱护人民,爱护土地,做到以人为本,以地为根,教民顺时而树,赋敛有度,不违天时、地利、人和,不干农忙时节而兴大土工的蠢事,让黎民百姓得到休养生息,致力于生产,百姓就会得以富足。百姓富了,国家就必富。但是,国家富则未必就能够达到国家强,要真正地实现民富国强,就比较困难。这种困难不是来自别处,而是出自统治者的自身:因为,在民富、国富的情况下,统治者往往会头脑发昏,产生骄奢淫逸,穷兵黩武。而治国者因国富骄奢淫逸,就会积金藏玉,玩女燔财,傲待贤士,不听谏言,亲近阿奉,以谄助邪,酿出祸端,最终会因国富而败亡。故言“黄金珠玉藏积,怨之本也;女乐、玩好、燔财,乱之基也。守怨之本,养乱之基,虽有圣人,不能为谋。”或者,因民富、国富而穷兵黩武,因此,怨积于国内百姓,招祸于外部势力,而积怨于内、招祸于外,事情就会沿物极必反规律起变化,最终由富国变穷国,由强国变弱国,乃至于亡国。这是因为,自古“守国而恃其地险者削,用国而恃其强者弱,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其殃。逆节不成,是谓失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要想达到富民强国的目的,就必须“知王术”,依术而行治理。
 
       那么,什么是“王术”呢?怎样才算“知王术”呢?所谓“王术”,就是王者必须以道治国。变成现代的话,也就是依哲学理论为指导,依客观自然规律为法则,制定一整套治国理论,以其为王者施政的行为标准,以使治国者的一切言行都尊道而贵德。所以,“王术”亦称“道术”、“王道”、“君道”。按着黄帝的说法,知王术者,就要轻国而重士,贱财而贵智,振兵而不伐,爱地而亲民,贱己而贵道,去私而立公。因为,一切事物,只有相反,方能相成,只有相异,才能相同。治国者只有不唯我,不唯心,不自满,时时以道洗心,以道治国,以道施教,才能君仁、臣忠、贤士集、良才聚、民亲上、货财积、民富而国强。这就是“轻悬国而重士,故国重而身安;贱财而贵有智,故功得而财生;贱身而贵有道,故身贵而令行。”“兼爱无私,则民亲上”,以道治军,其军胜,以道治国,其国昌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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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经·经法·四度》。
 《黄帝经·经法·亡论》。
 《黄帝经·经法·六分》。
 《黄帝经·经法·君正》。
 
 
 
 
 
       黄帝治国,为了做到民富、国强,提出了很多治理国家的哲学理论观点。对此,我稍举例证如下:
 
(一) 人本在地观点
        轩辕黄帝的所有治国思想观点,都是依据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而提出来的。中国古典哲学观点之中,有一个著名观点就是“与时偕行”。所以,中国上古历史上,在以畜牧狩猎为主要经济生产特点的“伏牺氏”历史时期,其时的生存和发展观念是“以山为本”。就连早期的农业生产,亦首先是在丘陵山地中率先发展,故在《连山》中,六十四卦排列顺序就是以《根》卦为首卦(《周易》作者将“根”去掉“木”旁,只留“艮”)。此后,到了黄帝时期,农耕经济生产不仅早已走过了它“刀耕火种”的初期发展阶段,而且进入了在全社会物质生产都是以其为基础的一个历史时期,不仅有了一大批适宜各种自然条件下种植的不同农作物品种,而且也初步具备了开渠、打井、防洪、施肥等类耕作技术与能力,绝大部分耕地已发展到河川平地之中。所以,黄帝在发展农耕的治国理论上,就提出了“人之本在地”的观点。说:“人主者,重地则得其根”,“不重地,则失其根”。因为,“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知地宜,顺时而树,节民力以使,则财生。赋敛有度,则民富。民富则有耻,有耻则号令成俗,而刑罚不犯。号令成俗而刑罚不犯,则守固战胜之道也。” 正因为如此,“执道循理,必从本始,顺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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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乾·文言》、《遯·彖传》。
 《黄帝经·经法·论》。
 《黄帝经·经法·君正》。
 
 
 
 
 
 
 
纪。” 黄帝又说,“夫民,仰天而生,待地而食,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余欲畜而正之,均而平之。”由此而进行了土地平均使用的变革。郭沫若先生说“井田制度始于黄帝”,学术界对于此说虽有不同的认识,但并不能说明这种认识没有历史依据。五帝时期的土地使用,确实是公有制,而且是一种耕者有其田的平均使用。《归藏》中也是这么说的。至于它是否就一定是什么“井田制”的形式,其实并不是一个足以影响对于其时主要生产资料公有性质认知的问题。
 
(二) 顺时而树观点
        黄帝认为:“王天下者之道,有天焉,有人焉,有地焉。三者参用之,而王者有天下矣。”这是因为,不仅天、地、人,三者各有自己的发展变化规律,且这三者的变化又是互为影响、互为制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要想达到发展农业生产的目的,就必须要做到知天时,相地宜,顺时而树,不违天时与地利。所以,黄帝在肇造了国家制度之后,建立一系列机构,任命官职,选择地点,组织天文观察研究,积累科学数据,以制定历法,为此而下了很大的力量。这就是古史中所反映出来的分命羲叔、和叔观日,令常羲察月,让臾区占星,任大挠作干支,使容成总制历法的有关记载。而天文观察研究的深入开展,则又极大地推动和发展了中国古典哲学,进一步完善了哲学理论,在中国的历史上确立了客观、唯物、无神理论的思想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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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经·经法·四度》。
 《黄帝经·十六经·果童》。
 郭沫若:《我国思想史上之澎湃城》。
     《黄帝经·经法·六分》。
 
 
 
 
 
       我们今天再读一读这段论述,对于我们认识中国古代的道学理论,也还是具有启发性的意义的:
蚑行喙息,扇飞蠕动,无不与天地准,无不庭顺矣。不失其常者,天之一也。天执一以明三: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进退有常,数之稽也;列星有数,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天明三以定二,则一晦一明;地正四极以立七法,天定二以建八正,则四时有度,动静有位,而内外有处。天建八正以行七法:明以正者,天之道也。适者,天度也。信者,天之期也。极而反者,天之信也。必者,天之命也。地之明、正、适、信、极、反、必者,天之所以为物命也,此谓七法。七法各当其名,谓之〔事〕物。事物各有本性,谓之理。理之所在,谓之道。事物不合于道者,谓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谓之逆。逆顺各有命也,则存亡兴坏可知。
 
       这一段言简意赅、博大精深的话,将什么是“道”,什么是“天命”,什么是“顺”,什么为“逆”,为甚么要以道立法,为甚么执法要有度,为甚么执道治国调理阴阳以平衡适度为止,为甚么要执道明民以治,为甚么政治是为“正治”,以及为甚么人要取法自然以守信用等等,都说清楚了。今之不知“道”为何指?“道理”何谓?不懂何谓“天命”之所指者,可以研究一下。研究一下,就不会犯将“道”学与“道教”一锅烩,以及将老子说成是甚么“道家学说的创始人”之类有违中国历史常识性的错话了!
 
(三) 赋敛有度观点
文明时代,不收税赋,则不能养吏以行政治,不能集中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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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经·经法·论》。
 
 
 
 
 
力以兴办公共福利事业。无政治则天下乱,乱则民受害。不办公益事业,则民无福利可言。而对于税赋之收,则又必须是在发展生产、增加百姓收入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人民的承受能力,适度地实行,这就是黄帝关于赋敛有度的思想。其论有“赋敛有度,则民富。民富则有耻,有耻则号令成俗,而刑法不犯。”以及“毋苛事,节赋敛,勿夺民时,治之安。无父之行,不得子之用;无母之德,不能尽民之力。父母之行备,则天地之德”等。
 
(四) 以道治军观点
       要达到富民、强国的目的,就必须加强军队建设,无此则不能强国。同治理国家一样,黄帝也特别强调要以道治军,这就是要顺以民心,施以德政,选贤任能,连什为伍,严明号令,用刑正而正不肖与违令犯禁者,以整齐军纪。他认为军队之强弱,直接与治国紧密相联,只有在以道治国,做到民富、国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强国、强兵之道,因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其言如“万民和辑,而乐为主上用。地广、人众、兵强,天下无敌。”
 
       以道治军,就要在战争中顺应天时、地利、人和等诸方面客观自然条件。其论曰:“天有死生之时,国有死生之政。因天之生也以养生,谓之文;因天之杀也以伐死,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
 
(五) 杀伐多祸观点
黄帝认为,治理国家,必须走富国强兵之路。而富国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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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经·经法·君正》。
 《黄帝经·经法·六分》。
 
 
 
 
 
 
 
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保卫国家的安全,绝不是为了侵犯别人的领土,掠夺别国的资源与财富。这是因为,举凡因民富、国强,兵广势众,而穷兵黩武,恃强凌弱,大兴杀伐者,就是一种违天道,积人怨,行不义的逆节之行。而违天道,积人怨,行不义的行为,其结果,则必将沿事物极反规律发展,到头来祸将及己,黄帝谓此为“自伐”之行。在《黄帝经·经法·亡论》中,他是这么说的:“用国而恃其强者,弱。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其殃:逆节不成,是谓失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至于“大杀服民,戮降人,刑无罪,祸皆反自及也”。
 
黄帝对于战争分作三类:为利,行义,泄忿。指出,为利益而战者,事实上经由战争去夺利,首先就使自己陷入逆天、失理、不义的地位上,因此而积人怨于国之内外,由此必遭祸端。这就注定了为利而事实上得不到多少利益;凡为义者,战争一起,往往会由此而失初衷,滑向不断扩张与兼并的道路上去,最终导致众之所死、自己由战争造成的巨大损失而由强变弱,甚或由此而遭别人趁势相攻以亡;至于那种为行忿而兴战争者,则往往因忿而失理智,忿不量力,行忿不成,而自取灭亡。
 
其论曰:
诸库藏兵之国,皆有兵道。世兵道三:有为利者,有为义者,有行忿者。所谓为利者,见其国民饥,国家不暇,上下不当,举兵而伐之。虽无大害,亦无大利焉;所谓为义者,伐乱禁暴,起贤废不肖。(此)所谓义者,众之所死也。是故,以一国攻天下,万乘之主兼并,稀不自此始,鲜能终之:非心不恒也,穷而反矣;所谓行忿者,心虽忿,不能徒怒,怒必有为也。成功而无以求,即兼并始矣,非道也。天下有三死:忿不量力死;嗜欲无穷死;寡不避众死。
 
(六) 贱身贵道观点
黄帝认为:“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理也,逆而异理,审知逆顺,是谓道纪。以强下弱,何国不克?以贵下贱,何人不得?以贤下不肖,何事不成?”故,“古之贤者,道是之行。知此道,地且天,鬼且人,以道居军,其军胜;以道居国,其国昌。”反之,因嫌货财少,却落吃糟糠;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也是这个极反规律的作用所致。这就是黄帝所说的“祸福同道”之义。其关键,就是一个明道理而用之与不知道理、逆行而致的区别。顺逆之界,就是学道修身与不学道而任其本性的区别。
 
然而,老子对于黄帝治国的一系列哲学理论,是很不以为然的,他说“治大国,若烹小鲜”一样的简单,哪有许多复杂的道理?老子的主张是走“小国寡民”的道路。
 
所谓“小国寡民”的主张,并不是让大国主动放弃领土,自己变成一个“小国”,因为那样的事根本就不可能会发生。老子所说的“小国寡民”之策,就是要像厨师“烹小鲜”一样,将大国切割成菜丁一样的小块进行炒作,将人民分割、固定在一块块的“小国”之内,不让其流动,不让其做什么大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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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经·十六经·本伐》。
 《黄帝经·称经》。
 《黄帝经·经法·四度》。
 《黄帝经·十六经·前道》。
 《老子·第六十章》。
 
 
 
 
 
 
即使是天才,也不让他有任何用武之地,以免其心发狂,不安分守己。对此,老子是这么说的:“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其实,老子此说,也并不是他自己的发明创造,而是按西周分封的一百多个小诸侯国而作论。言下之意,他认为周武王等统治者比轩辕黄帝要高明得多!
 
老子的这个“小国寡民”之策,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关键是看你站在什么立场上思考问题:如果站在以国为私利,“治大国”为“保权位”的统治者立场上考虑问题,那么老子的主张也就有其一定的道理。谁都知道西周王朝建立不久,其政治就出现了腐败,如周穆王的游山玩水不问政事。到了周厉王之时,因暴虐、专利而国人怨恨,政局日衰。厉王以民怨之言为“谤王”,派大批暗监在全国进行察听、监视,一经发现就立即将发言者杀掉,直杀得全国上下笼罩着一种人们逡以忍受的恐怖气氛:人们行之于路,遇见了好友、熟人,绝对不敢相互打招呼,而只能以目光示意。至于周幽王,则更是昏庸到了只爱美女而以军政大权为儿戏的程度:为博爱妃褒姒一笑,不惜举烽火以戏弄诸侯为快意,并由此招致犬戎入侵,闹出个国土丧、都城毁、国库被掠一空,他自己也被乱军杀掉的结局。如此,于危难之中即帝位的周平王,不得不带着稀落的臣民迁都洛邑,自此史称东周。此后,周天子事实上已成为一具政治僵尸,根本不会有什么大的作为了。但是,这种苟延残喘,也长达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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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第八十章》。
 
 
 
 
 
多年,整个周王朝的统治,在中国历史上竟长达800余年,是统治国民最久的一个历史朝代。
 
春秋时期以来,社会上的各种矛盾日益激化,各种乱象横生,争斗不息,但却始终难以得到解决。而这一切又无不与周王朝建立之初,为使政权长久稳固所采取的分封诸侯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左传·昭公二八年》载:“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雍也。”再加上周所分封的黄帝、唐尧、虞舜、夏禹后裔之诸侯国、以及周室异姓功臣的封国等,周初大大小小的诸侯国约有一百四十多个。虽然,这些个封国,其后在有封、有夺、因故兼并之中大有削减,然至春秋之际,也还存在着齐、鲁、曹、宋、吴、越、许、蔡、郑、楚、秦、晋、卫、陈、燕、代、虞、虢、邢、莒等诸侯国林立的局面。这种诸侯分封的制度,同时起着既有利于产生政治腐败、又维系周王朝政权很难被推翻的双重作用。这就是:
在经济层面上,这些诸侯国由于周天子的土地封赏、自己的田产霸占、以及通过交易手段等途径,将原先的国有土地都集中到了自己及亲戚、臣属们的手里,这就形成了一大批新兴奴隶主贵族兼封建地主阶层。过去的土地国家公有制度早已被破坏殆尽而不复存在了,而大批丧失了土地的自耕农们沦为替地主耕作的农奴,受尽了社会的残酷剥削与压搾。即:这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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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传·僖公二四年》。
 
 
 
 
 
期的所谓庶民百姓,实际上都已沦为社会最底层的奴隶,地主阶层的生活,要从他们身上剥下一层皮,诸侯国君、妃嫔、群臣、军队、门客、谋士们的生活之需,要从他们身上剥一层皮,当然,周天子及其妃、嫔、中央帝国的大臣、谋士等奢华生活,还要从他们身上剥下一层皮。是时的黎民百姓在这重重剥削之后,便一无所有,而只剩下一把骨头了!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由政治制度造成的、有法律保护的国政腐败。这也就是春秋之际到处发生奴隶起义、“国人暴动”的深刻历史原因。而这种政治腐败,又是在一种特定的政治制度之下,根本无法解决的。因为,任何一个诸侯国都有着自己的政权与军队,什么地方一发生起义,很快就会被无情地镇压下去。正因为如此,各诸侯国君等封建地主阶层并无任何危机之感,倒是由其时的政治腐败,而导演出了上下乱伦、相互谋陷、害贤灭族、卿大夫专权、围绕君权争夺的杀父弑君、兄弟相残等种种丑剧。掌权者糜烂的生活,作威作福的权力运用,又使得一些诸侯们必欲谋取更大的权力,占有更多的土地,统治更多的人民,乃至想通过兼并别国以壮大自己,以最终取周天子而代之。
 
但是,在周朝的政治层面上,大量分封诸侯国的制度,使得诸侯国与诸侯国之间形成了犬牙交错、互为制约的关系,任何一个诸侯国都事实上很难做到迅速扩大势力,最终实现取代周天子的梦想。因为,任何一个诸侯国若敢公开起兵反对周天子,实行改朝换代之举,都会被周天子一道诏书,调集其周围各诸侯国起兵勤王而行剿灭;就是任何一个实力较强的诸侯国,若对邻近的小诸侯国实行兼并,亦只能会给其它借机实现称霸的诸侯国提供一个“主持正义”的借口,动员起其他诸侯国,一窝蜂似地围攻上来,共同剿灭,并瓜分掉其国土。这也就是春秋时期的一些诸侯强国,只能够做到假天子以令诸侯,浪一个“称霸”的名儿,而实际做不到一统神州,实现改朝换代的历史条件。就是到了战国时期,虽然周天子业已实际起不了什么控制天下局面的作用,但是这种周初分封的诸侯国,仍然对周天子这具政治僵尸起着一种实际上的维护作用:任何一个诸侯国都不敢冒险直接兴兵灭周,而只能伺机兼并其它所存在的诸侯国。因为,就连兼并他国事实上都很不易,任何一个诸侯国对他国的兼并之举,亦会受到被兼并者以美女联姻、以珠宝贿赂、以合纵联横、以说客离间等许多手段,联合起别的诸侯国进行抵御,挫而败之。这又是七国长期争雄的实际历史原因,也是周天子虽成为一个政治摆设之后,亦苟延到了八百余年历史的实际原因。
 
然而,如果要是站在人民幸福、社会进步、民族发展的立场上看题,则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小国寡民”主张,则不啻为一剂毒药。
 
第一,它不利于社会变革
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化的进程,其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变革的历史过程。所以,《易》经就举黄帝、尧、舜精通道学理论,不断推动社会变革,而使民不倦的史例,强调“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道理;而走“小国寡民”的道路,就难以推行社会变革。周王朝自春秋起,为了进行社会变革,历经了五百多年的大小战争、社会动荡,死掉了无数鲜活的生命,浪费掉多少财力,才完成了一次社会政治体制上的变革。假如,没有西周分封百多个小诸侯国而阻碍社会变革的历史情况,将长期诸国纷争之战的人力、财力、物力,用于和平建设,则中华民族的历史进步就会是另外一种景象了。
 
第二,影响社会发展
不论古今,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规律是不变的。这就是,一个社会要想得到发展进步,就要不断地进行越来越广泛的社会交流,以加速和优化各种人才、技术、物资、资金等资源的重新整合与合理配置,才能促进社会发展与人类的文明进步。而走“小国寡民”道路,则恰好扼杀这一切社会交流。清朝政府实行闭关销国的自我封闭政策,不与世界各国进行科学技术交流,是我们国家衰落到被动挨打的重要根源;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在改革开放之前,虽然是一个统一的大国,具有有效管理的中央人民政府,但由于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管理体制,乡村户口的公民不能进城居住与劳动。省与省之间有户籍与“地方粮票”限制,而难有人员往来与人才流通。各个地方自成一体,在建设上搞“小而全”,重复建设浪费掉很多金钱与资源。这种“画地为牢”式的管理,就客观上限制了人才、资金、资源、信息、物流、技术等各个方面、各种层面的合理流通与优化配置……其不合理、不科学的管理体制给国家建设造成的损失,同样是难以估算的。
 
第三,“小国寡民”的道路,只能使人民贫穷
一个社会,限制了人才、人力、物资、矿产等资源的各方面交流,社会就难发展,人民就必然贫穷。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在,流行的一句“要想富,先修路”就很能说明问题。所以,老子谈到他的“小国寡民”主张时,所描绘的什么“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说轻了,是不懂社会发展规律的一种主观唯心论。说重点,是为封建统治者“保权位”,出谋划策而故意欺骗人民的一种谎言。因为“小国寡民”限制了人才、人力、物资的社会交流,就没有了市场这种各种社会资源的合理调节、配置、重新优化与组合,从而有效提升生产能力的重要机制。没有了社会各种资源交流、重新组合与配置的市场,也就没有了市场竞争,没有社会竞争,生产能力就不能够提高。而失去生产能力提升与竞争机制的“小国寡民”,就成了不能进步、失去活力的一潭死水,就会是永远处在穷困之中。所以,老子的所谓“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不过是一句骗人的鬼话。
 
        总之,老子鼓吹的“小国寡民”、“复结绳而用之”的思想,就是一种逆人类社会历发展历史潮流而动,反对社会变革与进步的思想,这种思想是不能提倡的。因为,只要不是提倡崇尚迷信思想,只要是稍微具有一点社会常识,就会认识到:提倡走“小国寡民”道路,进行画地为牢式的行政管理,“使民重死而不远徙”,“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虽有文字而不使,“使人复结绳而用之”。最终达到一个“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就是一种反科学、反进步的思想,而毫无“高级智慧”、“人生智慧”、“国际性的智慧”、“有意义的现代启示”可言,而是有害于改革开放,有害于中华民族历史复兴,有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错误思想。当然,此亦无“哲学”可言,更不能不顾事实地将其思想捧之为“中国的哲学之父”,进行群众运动式的鼓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