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8月29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让同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密切关系的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引起关注。
然而,此次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无疑会对我们的质量认证体系、食品、药品、饮料的监督管理造成恶劣影响,使民众不仅对“国家免检产品”这块金字招牌产生信任危机,同时还对卫生监督管理、质量检验、市场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不作为产生很大疑虑。
众所周知,要开展药品、饮料、食品以及化妆品的生产和经营,不仅要经过卫生、工商、药监、质检等部门的生产经营认证许可,还要对从事经营生产的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检和检查。同时还要对其企业的资质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
我想,不管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这些关口倘若有一个环节不能通过国字号的确认,你要开展生产经营就是违法。但当我们的食品安全在众多政府职能的管辖之下,却一次又一次的出现轰动事件、致人机体出现问题时,这些政府职能是不是也该按照国家相关制度问责!
诚然,近年来,在中央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形势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我们再细细思索这一久治不愈的问题,我们的制度到底是在那个环节还有疏漏呢,我感觉政府职能的作为与不作为是一个值得重视,而且必须正视的主要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政府职能部门的作为与不作为开始“手术”。
我们知道,从国家卫生行政管理(包括药监、卫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到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论从执法制度到执法人数无不健全,特别是其人数和工作工具都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但我们的这些职能部门却在对于市场监管上一直处于一种被动执法。也就是说每当事件发生时,这些部门才开始执法调查。那么我们问问,为什么执法前移的只是在文件和讲话中。可见这些人数之多、规模之大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待党和人民的事业的态度是怎样一种态度。难怪百姓说这些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为纳税人办事。
我们应该看到,市场经济是一个有序竞争的经济社会,而不是一种无政府主义的无序经济秩序。但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有如此庞大体系的监管体系却不能为正常的经济秩序服务,我们不仅要深思,我们还要问责。同时我们还要看看我们的四大监管体系,那一个没有把触角延伸到县乡以及?难道这样庞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就治理不了“毒大米、假香烟、毒奶粉、假食品……”!这个我想不是一个主管与客观的问题,而是这些政府职能的作为与不作为问题,是对待人民生命财产的政治问题。
假如我们对待食品、药品、饮料以及关乎人民生命的商品、产品建立一套相当严格的生产、经营质量监督体系,我想我们的商品质量问题就会好转。建立一套以生产批次为主的管理制度,我们的商品质量也会明显提高,一些监督管理就会前移,一些因商品质量而引发的事件处理就会“阳光总在风雨前”。
然而,此次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无疑会对我们的质量认证体系、食品、药品、饮料的监督管理造成恶劣影响,使民众不仅对“国家免检产品”这块金字招牌产生信任危机,同时还对卫生监督管理、质量检验、市场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不作为产生很大疑虑。
众所周知,要开展药品、饮料、食品以及化妆品的生产和经营,不仅要经过卫生、工商、药监、质检等部门的生产经营认证许可,还要对从事经营生产的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检和检查。同时还要对其企业的资质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
我想,不管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这些关口倘若有一个环节不能通过国字号的确认,你要开展生产经营就是违法。但当我们的食品安全在众多政府职能的管辖之下,却一次又一次的出现轰动事件、致人机体出现问题时,这些政府职能是不是也该按照国家相关制度问责!
诚然,近年来,在中央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形势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我们再细细思索这一久治不愈的问题,我们的制度到底是在那个环节还有疏漏呢,我感觉政府职能的作为与不作为是一个值得重视,而且必须正视的主要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政府职能部门的作为与不作为开始“手术”。
我们知道,从国家卫生行政管理(包括药监、卫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到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论从执法制度到执法人数无不健全,特别是其人数和工作工具都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但我们的这些职能部门却在对于市场监管上一直处于一种被动执法。也就是说每当事件发生时,这些部门才开始执法调查。那么我们问问,为什么执法前移的只是在文件和讲话中。可见这些人数之多、规模之大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待党和人民的事业的态度是怎样一种态度。难怪百姓说这些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为纳税人办事。
我们应该看到,市场经济是一个有序竞争的经济社会,而不是一种无政府主义的无序经济秩序。但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有如此庞大体系的监管体系却不能为正常的经济秩序服务,我们不仅要深思,我们还要问责。同时我们还要看看我们的四大监管体系,那一个没有把触角延伸到县乡以及?难道这样庞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就治理不了“毒大米、假香烟、毒奶粉、假食品……”!这个我想不是一个主管与客观的问题,而是这些政府职能的作为与不作为问题,是对待人民生命财产的政治问题。
假如我们对待食品、药品、饮料以及关乎人民生命的商品、产品建立一套相当严格的生产、经营质量监督体系,我想我们的商品质量问题就会好转。建立一套以生产批次为主的管理制度,我们的商品质量也会明显提高,一些监督管理就会前移,一些因商品质量而引发的事件处理就会“阳光总在风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