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意义形态是对社会更美好的承诺
一 种意识形态源自这样一种信念,即事物能够比现在的状态更美好;它实质上是一个改造社会的计划。正如安东尼·唐斯所言,意识形态是“一种有关美好社会的文字 幻想,一种建构此种社会的信仰形式。”特定意识形态的追随者认为,如果他们的计划得到实施,情况将比现在要好得多。因此,意识形态与政治科学不同;它不是 努力以平和的、理性的态度来理解政治系统,而是承诺要改变政治系统。例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来就不认为资本主义被取而代之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相反,甚 至还多次断然预见了资本主义的全面崩溃,虽然没有确定比较具体的年月日,但让人觉得他们那一代人可以活着看到这一天,接下来的无产阶级革命专政只是一个短 暂的过渡,然后人类就会迅速进入历史的终极状态:一个无比美妙的共产主义大同境界。后来,老年恩格斯肯定意识到了这个前景并非妙不可言,因而在马克思身后 发出了也许会使马克思大为不快的反悔:“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再往后,列宁的帝国主义论、斯大 林的一国社会主义论、毛泽东的中国道路论以及其他什么人的各种论,相继对这个原版乌托邦进行了改造,并相机投入了政治实践,直到把它弄得彻底走了形。然 而,不管它被彻底弄走了形,究竟是由于它本身的不着边际还是由于实践者的别出心栽,有一个事情是不应忽略的它之所以曾经那么鼓舞人心,就是因有一份堪称是 不朽的理想主义情怀,这在经典文本《共产党宣言》中有着毫不含糊的卓越说明:“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 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自由发展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