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华/文
七月以来,由于北京青年杨佳涉嫌在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单刀袭警,导致6名警员丧生,在全国引发了杨佳袭警案的大讨论。人们的讨论重点是“本是好孩子的”杨佳为什么要一怒杀人,而且是只身闯入强权机关公安分局大楼接连行刺10人?很快,人们的讨论重点又集中在杨佳案能否得到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因为上海市公检法的作为已经让人们开始产生怀疑。我从7月7日开始,接连发表了“杨佳上海袭警事件给社会的启迪”等三篇文章,这些文章受到了价值中国博友的关注,一些朋友发表了跟帖评论。
不料,我于7月16日收到站内消息,站内网管通知我说:“你的职业日志‘杨佳上海袭警事件给社会的启迪’一文于2008年07月16日被删除。原因如下:‘接网监通知,要求删除’。”7月28日,我又接连两次收到站内消息,得知我的职业日志“杨佳袭警案必须得到阳光下的处理”、“杨佳袭警案所有资料必须公之于众” 已于2008年07月28日被删除,还是同样的原因。
这网监是何许人也?我们上网的每个人都不知晓,但又都似曾相识,因为他们无所不在,戴着面具,隐者身子,天天潜水于网络,监视着人们的文字游戏,时不时地对网管下发指令,删除那些他们认为是不合时宜的文字。我在写这三篇文字时,已经做到了字斟句酌,唯恐有违犯法律之处,回避删除了许多我自认为可能不妥的地方。也许是博友们在跟帖评论时发表了一些过激言论,致使文章主体保不住了,被人勒令删除。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做人要遵守为客之道,即在人家的厅堂做客不能因为自己的言行举止而置主人于尴尬之地,不该就此多发表更多的言论。何况,我们已经习惯于了这种待遇。但我只想说一句话,一句人人都知道但又不得不说的话:让人说话,天不会塌。(是否也可以这样说:不让人说话,终会天崩地裂。)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们享有“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任何限制公民发言的行为都是违宪行为。我们不答应任何违宪行为!你下令删除一千遍,我们起身抗议一千遍。
(从技术上讲,我还得跟价值中国网管提出一个建议:我们的文章不管是否真的不合时宜,人家通知不容,但是出于“敝帚自珍”的缘故,你们还是应该能够让作者自己找回一定要被删除的文章。搜狐、新浪两家博客的做法值得参考:搜狐是给予隐藏,作者本人还是可以看到原文和所有跟帖评论的;新浪是将其暂时删除到垃圾桶,作者本人可以看到原文和所有跟帖评论,不服气的作者也可以原封不动地将其恢复到原位置——看来新浪比搜狐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