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信访联络员”变成“上访专业户”


 

据报载,杭州市为进一步落实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近日发文决定建立市长信访联络员制度。按照该制度首次聘任的市长信访联络员,是曾多次向各级各部门信访室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市民群众。

 

这消息一经披露,便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既有肯定其做法的,但同时也遭到了众多网友的质疑。吉林省四平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李鸥也撰文对杭州市的这一做法提出了质疑。

 

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从自己近些年来工作过程中的观察和实践来看,我也并不看好这一做法。首先,这些市长信访联络员是否具有代表性?按杭州市下发文件的说法,该市建立市长信访联络员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凝聚各方面力量、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生大事积极性的一种有效探索,完善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解决事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拓宽信访渠道。可是,他们聘请的市长信访联络员是些什么人?是曾多次向各级各部门信访室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市民群众。这些市民群众,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呢?

 

其次,这些市长信访联络员提供的信息、反映的问题,是否能代表整个社会的社情民意?我不是在质疑这些市民群众的职业操守有什么问题。而是认为,这些曾多次上访的群众,如果在他们的上访诉求、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或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被采纳的过程中,有的机构、单位认为其诉求不合理没有解决;或因政策不允许、条件不成熟不能办理;抑或是其诉求过高有关单位没有满足后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干预干预下,为了息事宁人不得不花钱买平安打擦边球变通才使他们息诉罢访的……谁能保证他们对一些单位没有偏见?带着这些偏见、成见提供的信息、反映的问题能有代表性吗?如果偏信这些联络员,那岂不是对许多单位的干部不公平?

 

第三,谁能保证这些市长信访联络员能及时、客观、真实地提供信访信息,在聘期内不会利用联络员身份谋取私利,违法违纪?现在一些一些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领取纳税人提供薪酬的公务员都靠不住,难道这些每月只领取100元工作、交通、邮资等补贴的联络员就会比在职公职人员可靠?虽然说有信访局负责信访联络员聘用、培训、组织、指导等工作,但假如一些道德操守不好,或者是因缠访、闹访出名的联络员利用市长信访联络员这一特殊身份,到社会上招摇撞骗,以帮助有信访意向群众解决问题为名榨取钱财,让这些信访联络员变成职业的上访专业户,那岂不是对我们建立这一制度的极大讽刺讽刺?

 

畅通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民生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切不能为了显示表面上的太平盛世,就不管信访群众反映的诉求是不是合理,动不动就谁家的孩子谁家抱压给基层;不能为了表面的稳定,动不动就要基层政府息事宁人花钱买平安。既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但也要做到实事求是,对于那些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于不顾,肆意缠访、闹访,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办公秩序,甚至不惜以出卖国格人格已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目的的,也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