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观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张健在《中国高教研究》2008年第六期撰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观新探》中写道:

    王全林提出内适质量关,即知识本位价值观的反映,外适质量关,即社会本位价值观的体现,人文质量关,即个人本位价值观的彰显;邱梅生提出的发展质量观,多样化质量观,适应性质量观,整体性质量观,特色化质量观;黄秋明、杨旭辉提出的发展质量观,外适质量观,多元质量观,特色质量观。

本文不想反刍他人的思想,拟在自己学习思考的基础上,从一新的角度切入,提出高职教育合发展性、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合需要性的“四合”质量关。

    一、合发展性。高职教育的质量要以是否符合发展性来衡量、来定性。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从特点性质看,可分为外延式发展和内涵式发展;从时间的长短看,可分为短期性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从内容和形式看,可分为形式化发展和实质性发展。一般来说,外延式发展、短期性发展、形式化发展都与高职教育合发展性质量观不尽吻合。1、内涵式发展。内涵式发展是基于适应发展需要的、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质量保证的发展。2、可持续发展。3、有益于学生成才的实质性发展。

二、合规律性。高职教育规律是高职教育内在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它主要体现在适应社会、职业本位、实践主导三个方面。1、适应社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适应性表现在:一方面,高职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必须与经济社会创富的条件相一致;另一方面,教育的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必须与经济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相吻合。2、职业本位。高职教育姓“高”名“职”,“高”是共性,“职”是个性。“职”即职业。职业是个体社会存在的载体,是社会分工的表述,它“不仅是个体所习得的职业资格与所获得工作经验的一种组合,而且更重要的是个体与社会融合的一种载体,是个人社会定位的一种媒介,也是个体与社会交往的最本质的一个空间”。3、实践主导。职业教育是一种定向明确的从业准备教育,其所培养的学生必须能够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

三、合目的性。目的决定了高职教育的性质;目的决定了高职教育的特色;目的决定了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规格。

四、合需要性。1、合需要性要求告知人才培养的质量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2、合需要性要求告知人才培养的质量必须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3、符合人本身发展的需要。

笔者认为:合发展性所把持的是人才培养质量的稳定性要求,合规律性所表述的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本质要求,合目的性所恪守的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规格要求,合需要性所强调的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针对性要求。它们以不同的质量取向共同构成了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观的完整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