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华/文
昨天我接连收到两条手机短信,称:“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联合组织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欢迎大家积极关注、踊跃参与!详情请登录中国文明网......”由于是星期日,我出门在外,一时没有条件上网查看,还以为这又是哪个不休息的单位给我发的垃圾短信。今天,我登录互联网,发现果然有这么一个网站,上面大张旗鼓地登载着相关信息。尽管这是真的,参与的机构都很有来头,但我还是认为开展这种活动并不妥当,应该停止。
根据该网站转述的媒体消息: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发布公众投票启事如下:一、投票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00:00至6月21日24:00。二、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确定的(四川、甘肃、陕西和重庆四地)50名“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三、投票采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两种方式。四、网民可登录央视网,或点击人民网、新华网、中青网、中青在线、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等网站的相关链接,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公众投票页面参加投票。
同样根据这个网站,早在6月7日,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组长、全国活动办公室主任张英伟接受新华网、中国文明网联合专访,就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与网民在线交流。张先生说:“大家从媒体的报道中,......看到了许多感人的事迹。比如说大家提到的可乐男孩、敬礼男孩,像已经冲出了地震废墟又回去救自己同学的孩子,大家看到了以后感觉非常的欣慰,也感觉到我们这一代的孩子真是可爱、可敬、可佩。所以我想,在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们身上看到了我们民族的希望、祖国的希望,展示了我们民族的精神,展示了我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的力量。所以我们就是想通过开展这样的一个活动,把这样一个群体的先进事迹挖掘出来,把这个群体当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出来,把英雄少年形象树立起来。因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目的就是要树立起未成年人、少年儿童的典型和楷模,来激励很多的未成年人健康向上、奋发进步、全面发展。”
看了这些话,人们不会否认举办这个活动的出发点是好的。自古少年出英雄,少年代表着社会的未来,我们所做的一切在一定意义上都是为了孩子。但是,仔细一想,这样的活动还是存在着不妥之处。
这次活动的评选对象是少年即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谓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包括小娃娃还没有长大成人,在身体、心理和思想上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标准,不能够担负起成年人才能担负的社会义务,尤其是见义勇为等义务。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主要责任是保护他们健康成长,而不是鼓励他们从事他们所力不能及的事情。不提倡在未成年人中搞见义勇为和先进事迹评比等活动,主要的目的是使未成年人能够在身心上更好地成长,长大后能够更好地适应并服务于社会。在未成年人中搞英雄评比,按照成年人的标准去要求未成年人(包括这次活动没有设立年龄下限的儿童),已被历史证明是弊多于利,不仅往往是揠苗助长,而且还会扭曲他们的灵魂。在未成年人中树立英雄典型并要求整个社会效法,是一种过时了的迂腐思想。
让未成年人包括小娃娃评选他们之中的英雄人物,由于许多娃娃还处在幼年时期,身心都不成熟,没有独立思想,因而在技术上也是不可行的,其结果也容易是荒谬的。如果让成年人来评选少年英雄人物,又会让成年人把自己的意愿、标准和价值观强加给未成年人,再号召未成年人向这些按照成年人的标准树立起来的少年英雄学习,造成另外一种错误,不利于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
在这次震灾中,许多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娃娃不幸遇难,我们知道了都很伤心。一些学生在灾难发生之后,勇敢地自救救人,涌现出了一些可歌可泣的非凡事迹,使我们成年人也为之感动。他们的非凡表现应该得到表彰,应该在社会上发扬光大。通过适当的形式来宣传这些娃娃的不凡举动,是应该的。但是,如果硬要在他们中寻找一些来当作英雄评比,再跟政治挂钩,做一些人为的拔高,使其中一些人成为英雄人物,脖子上挂着美丽的花环,成为超男超女般的政治偶像,不仅对这个社会无益,而且也会为这些孩子带来负面影响。
退一步说,从技术上讲,当时地震发生后,情况紧急而且复杂,许多人包括未成年人都遇难了,完全知道现场情况的人也不是很多,一些人的表现可能永远不会为人所知。现在人们所知道的事情大都是记者和幸存者所见到的,有很大的局限性,一些人事在媒体的报道中还会与事实出现差异。这些局限性和差异会导致评选结果的极大不公。更为重要的是,中央文明办要求全国人民都来投票。全国人民中的绝大多数在地震发生时并不在现场,而要他们通过有限的媒体所做的有限的报道来参与评选,只会进一步拉大这种局限性、差异和不公平,把一件看似是好事的活动办成一件傻事、错事甚至是坏事。
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不主张在未成年人中提倡见义勇为的精神,因而也不会对在未成年人中评选英雄这样的活动给予法律保护。相反,在未成年人中评选英雄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精神。几年前,四川省曾经是最早明文叫停在未成年人中评选见义勇为人物的省份之一。我们反对在未成年人中搞“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这样的活动,是因为我们要捍卫法律精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希望历史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