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前中国政治的基本特征
1949年,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政治任务,不是将旧的国家机器的碎片重新粘合在一起,而是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政治机构。最初,这个国家只拥有最原始的交通运输系统;强大的传统的地方势力和地方观念顽强地阻碍着现代民族意识的发展;而在经济生活中居支配地位的前资本主义形式只为民族统一提供了最脆弱的物质基础。要在这种条件下实现现代政治统一的目标确实是一项巨大而艰难的任务。而这一任务却非常有效和极为神速地完成了。这本身就是一个伟大的、创造性的、历史性的成就,而且也是一项独一无二的成就。在中国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一个具有较为合理的、安全可靠值得信赖的政治(即使它还不能提供政治上的自由和民主)。在多数情况下,伴随着革命的,是长时间的政治动荡、混乱和暴力,并且经常还发生内战。但是l949年以后的中国没有发生这种情况,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胜利不但没有产生政治混乱,而且还结束了长达一个世纪之久并愈演愈烈的混乱时代。孙中山曾称为“一盘散沙”的中国,迅速凝聚成一个具有强烈的民族使命感的强大的现代民族国家。[1]
这个伟大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归因手这样一个事实:中国的新统治在中国共产党内拥有一个极为有效的组织工具。共产党产生于革命战争年代,当时它就具有高度的纪律性和严密的组织性。它的领导人和干部不但是经验丰富的革命组织者,而且也高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者,并且他们还具有强烈的民族意识感和目的感。由于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相当时期内,共产党就行使着一种准政府的职能,所以,共产党可以为新政府的形成提供主要的组织基础、领导干部和组织群众的方法。[2]
尽管存在着许多问题,中国领导人非常成功地建立了一种政治体制,使中央决策与中央权力所涉及的范围和影响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传统上,通过官僚系统,中央政府的权力可以以某种效率达到县一级的水平,但在此之下,由诸如乡绅这样的传统的精英集团和各种其他社会机构控制的“非正式的政府”占支配地位。中国共产党基本上改变了这种形势。他们摧毁了这些旧的精英集团和大多数传统的社会机构,代之以新的共产党的精英和共产党的机构,使中央政府的权力达到村的一级。现在行政管理的触角一直深入到每家茅舍。当然,这并非说,中国共产党创立了使其能够取得各种宏伟目标的政治工具,中国的权力机器遇到许多困境,有许多弱点,效率也不高。但总的来说,中国共产党创造了一个有纪律的精英团体、一个新的党政机构,使党的最高领导人能够前所未有地向中国的大多数人口贯彻他们的意志。[3]
在毛统治的四分之一世纪里,中国的政治生活带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达到了顶点。在中国,意识形态不仅为权力结构和社会特权提供了一种含糊的合法性,如同在大多数制度中那样,它还是运用权力和贯彻政策的手段。由于法律传统的相对缺乏,意识形态就成了最抽象的政策的制定方法。中国的意识形态的特征就是,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相比,它带有更多的民粹主义、平均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成分。为了维护官方意识形态的权威,向人民灌输新的意识形态,改变基本的行为方式,共产党创立了新的政治机构和政治行为模式,一场接着一场的思想改造运动令人眼花缭乱,精疲力尽。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无论是个体的还是群体的,都受到政治领袖的指导。结果,整个社会以前所未有的程度社会化了。与此同时,中国相应地对非正统思想的压制也异常严厉。
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国对意识形态的强调,并未导致公众对党的教条的服从,相反,在毛泽东的晚期却导致了严重的对官方意识形态的信仰危机,因为显而易见,那样的一种意识形态不能使经济停滞和政治压制合法化。于是,逐渐地,对意识形态的服从让位于普遍的怀疑主义,真诚让位于虚伪。[4]
中国政治生活中另一个明显而又独特的方面就是,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动员政治。在夺取政权之后,中国共产党仍然依靠群众运动而不是通过正常的行政方法来贯彻它的主要政策和纲领。这种革命的运行方式是早期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发展起来的群众动员方法的产物。从本质上讲,用群众运动方法来贯彻政策包括以下若干因素:提出明确的近期目标,将这些目标作为压倒的优先项目,从不同的政治系统中动员和训练大量的干部贯彻这些运动,最后是动员群众参与实现这些目标。这种运动取决于这样一个前提,如果灌输了相应的意识形态的群众被合理地组织起来,他们就会积极地行动起来实现社会的基本目标。人的意志和劳力而不是技能被看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人民是被当作臣民,而不是作为积极的参与者来对待的。他们的责任就是积极地支持政府的政策,而不是提出制约政府行为的要求。
在革命战争年代,这种方法的效力是无可争辩的,但在用它来实现现代化时,效力和适用性就无法确定了。它的有利性在于:它使得领导人能够在任何必要的时候集中精力于既定的目标,动员大量群众为此而工作。但在许多方面则要付出高昂的成本: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其他未突出的任务通常受到忽视;经常导致国家有限的特殊才能的滥用;具有一种固有的政治倾向,并对公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实行严格的控制;对正规的政府功能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然而,中国的领导人无疑将最后的一种影响看作是财富而不是负担。事实上,他们坚持使用群众动员的这种革命的方法显然部分地出于有意识地抵抗政府的常规化,他们担心,这种常规化将促使官僚化的发展,使干部丧失革命热情,使资产阶级价值观复生、“修正主义”发展,削弱革命运动。[5]
新中国成立以来,领导人一直试图找到一个方法,将基本决策权的集中和地方推行贯彻决策的责任有效地结合起来,以便防止政治生活中的僵化和地方主义现象,达到地方利益与中央意识形态利益之间的平衡。与以前的政权相比,中国传统中的集权倾向与共产党的“集中制”倾向,导致了对基本决策权的集中控制;与此同时,中共又强调分权化,相当大的行政权力下放到省或省以下的行政区,中央政府中省一级的代表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以便使地方干部有更多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从毛泽东统治时期总的趋势来看,地方领导的自治权是在不断扩大的。其主要原因是,主管经济的官员们认为僵硬的中央计划无法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毛泽东也希望通过分权抑制日益严重的官僚主义并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虽然中国在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各级权力机构之间如何有效地分配权力和责任这个长期的基本问题并没有得到完满的彻底的解决,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也确实难以解决。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始终存在着,导致了中国政治生活中集权与分权的不断循环。[6]
官僚政治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明显的特征。新的共产党官僚机构迅速发展,无论就其“理性”特征还是就其办事效率来说,它都是典型的现代官僚政治。新中国的官僚主义比中国历史上任何时期的官僚主义都更广泛、更深入地渗透于整个社会。等级观念始终存在,身居官职仍然意味着享有特权。实际上所有的共产党的干部都可以根据资历、工资和职权在权力和地位方面找到其等级的位置。这一结果是中国的政治传统与列宁主义遗产共同作用的产物,也是中国在相当落后的条件下急于实现现代化而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必然产物。[7]
令人吃惊的只有一点,即中国的官僚权力和官僚特权没有发展到苏联那种极端的程度,统治者同被统治者之间的分裂和冲突相对说来也没有那样尖锐和严重。与官僚主义相关的传统的行为模式,如贪污腐化、裙带关系和宗派主义等,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这里存在着两个限制因素,一是毛对官僚主义的深恶痛绝,再加上他与他所信任的人民群众之间的特殊关系,遏制了官僚权力的常规化和制度化。另一个更普遍的因素是在革命年代的艰苦斗争中形成的深深的平均主义精神和价值观念,而群众路线的指导原则又要求在干部和群众、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建立亲密的关系和保持普遍的团结。为防止革命意志衰退,中共使官员们廉洁的方法比旧中国所实施的方法厉害得多,如增加干部的体力劳动、将他们下放到农村地区、废除军衔制等。[8]
毛泽东本人与中国,共产党组织之间的复杂关系,一直是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压倒一切的主题。在建国初期,毛并没有利用他的威望和权力把他的意志强加给党。不仅如此,他还有意识地努力维护党的统一。这或许是因为这位领袖的意志恰与党的政策一致。这种表面上的和谐关系,在1955年垮掉了,当时毛抛开了党的多数领导人,发动了加快农业集体化的运动。他
毛泽东与党之间的这种复杂关系是由许多原因促成的,其中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单纯从两者的直接关系而言,费正清得出如下的结论:中国共产党身上这么多东西都是毛创造出来的,以至于可以认为它是他的创造物,所以他有特权要改造它。只有把他认定为一个君王,才会想象得出为什么中共领导会任凭毛把党零敲碎打直到完全毁掉也跟着他干。詹姆斯·迈尔斯(James T.Myers)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与毛作为超凡魅力的预言家-领袖角色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曾是中共政权合法性的一部分。为此,中国共产党有意识地树立了毛泽东的威信。[9]
中国政治的这些基本特征,即使中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但也孕育着极大的潜在危机,正是这些危机构成了大跃进及文化大革命的主旋律,并引发了始料不及的政治经济改革。
二、改革时期的中国政治
70年代后期,中国进入了改革时代。中国的改革,无论从深度、广度,还是就其进展的速度而言,是几乎所有的汉学家所始料不及的。最初,他们睁大了吃惊的眼睛,望着太平洋彼岸的巨变,充满迷惑和不解。慢慢地,当中国无情地剖析自己过去的失误,大步迈向新的时代时,疑虑大大减少了,接下来便是审慎、严肃的分析、探讨。中国的改革对学者们的观点的影响是相当深刻的,观点变化的趋向是“右倾”,有相当一部分学者,他们现在在中国右边的距离等于过去他们在中国左边的距离,也就是说,他们认为,中国对过去否定得不够彻底,步子迈得不够大。但总的来说,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承认,中国的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就。
对改革的必要性,汉学家们作出了如下的分析。
首先,是维持和加强现政权的合法性,解决严重的政治危机。毛晚期时的中国的极权主义在许多方面与斯大林时期苏联的极权主义有相似之处。无论是毛主义还是斯大林主义,都试图对社会实行全面的渗透和控制,两者都试图以其所标明的公正和进步的社会经济变革来证明这种控制的必要性,都实行反对“阶级敌人”的恐怖统治,两个人都是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凌架党的决策机构之上。这种极权主义注定要导致毛以后的重大变化,正如1956年以后苏联出现的非斯大林化那样,官僚精英和一般公众都要求政治生活中有更大的可预见性和社会生活中更多的自由。但中国要求变化的冲动更为强烈,因为,毛死时的中国面临着比斯大林死时的苏联更大的危机。斯大林的专制主义基本上是以保守的和杰出人物统治论为基础的,因而造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政治制度。而毛的专制主义则是激进的和民粹主义的,因而有一种毁坏政治稳定的倾向。在中国的传统中,政治的职责就是防止混乱,而在文化大革命中,政治不但没有防止混乱,反而制造了混乱。因而,文化大革命严重削弱了现政权的合法化。而且意识形态的混乱和权力斗争使共产党的意识形态的权威遭到了沉重的打击,无法再对现政权的合法性提供依据。[10]
从政治“供给与需求”的角度看,文化大革命增加了中国社会的需求而降低了它的资源供给。在需求方面:人口增加了;教育水平提高释放出的力量;交通、通讯的改善释放出的力量;对中国安全的威胁。而在资源的供给方面:由于迅速强制的工业化,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民众基础减弱了;可供统治者用来动员全国资源的机构已不如以往有效了,在当政的20年的时间里,中国共产党已经形成了机构繁多的官僚体系,而不是一个有共同思想的、响应最高领导的团体;再有,中央政府每年可配置的资源数量减少了,来自苏联的外援停止了,革命时期没收的财富无法再开发了。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持续的经济发展就很困难。因此,中国的政治处于一种困难的形势中。[11]
中国改革的动力还来自20多年所经历的政治经济事件的惨痛教训。中国领导人终于认识到,过激行为导致失败,失败导致分裂,进而导致激烈的权力斗争。从积极的方面讲,这种不断的斗争培育了一批善于接受变化的领导精英。伊兹拉·沃格尔(EzraF.Vogel)、斯卡拉皮诺(Robert A.Scalapino)和哈丁等许多学者都指出,文化大革命给中国的教训尤为深刻,它向中国指出了一个政治死胡同,没有这样一个规模宏大的悲剧,中国的改革就不会走得那样远,那样迅速。“邓小平及其同盟者正是将文化大革命变为对自己有利的事件,努力走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12]
同时,经济改革必然引起政治体制改革。局部的改革是非常艰难的,而且充满着危险。基本的问题就是,政治仍然控制着经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经济改革取得了成就,官僚主义最终将毁掉改革,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中所发生的情况已经证实了这一点。严密的组织与控制将窒息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窒息新的经济思想与企业的创造性,外国人,尤其是外国企业也不愿与一个保持僵化行政管理体制的中国交往。
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复杂化,对政府就复杂的技术和经济问题做出迅速决策的要求提高了。在社会生活中,集体化、私有化和商品化使毛时代蛰伏的社会力量和个人的雄心释放了出来。它们的突然释放对中国党政与中国社会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挑战。
与此同时,中国的政治效率却削弱了,政治体制不再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需求协调一致了。这部分是由于中国革命的不可避免的老化,部分是由于政策的失误,同时也是1949年中国革命的必然结果。中国革命带有浓厚的农村意识,党的领导人和党的成员是在家长式权威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个人关系在党内和社会的其他领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内的组织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传统的中国的神密性社会。迷信较之科学更为流行,人民寻求可奉之为神明的领袖。长期的战争环境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带有神密色彩和严格纪律的工作作风,对党的政策从来不作公开的讨论。在革命以后,中国的领导人很少发生变化,而且,革命的元老们已经建立了一种制度文化,年轻的领导人不得不在这种制度文化中发挥作用。他们必须接受、学习和适应这种传统的游击队式的行为方式,以便保证自己的地位或得到提拔。革命时期的工作作风被制度化了。这样一种政治体制有许多缺点,其中包括效率下降、滥用职权和贪污腐化。[13]
斯达维斯指出,政治改革的另一个压力来自中国的青年一代。由于中国在这一世纪的复杂多变,每一代人都有不同的经历。这种不同的经历产生了不同的生活观、政治文化和政治经验及要求。基本问题是,中国年轻的一代不像老一代那样与中国共产党有政治契约关系,这对现存体制提出了严重的政治问题。
1949年时20岁左右的人现在已经年过60了。l982年他们占总人口的11%。他们对革命前旧中国的贫穷、饥饿、落后和内战有很深的印象。他们渴望一个能够带来和平、稳定、经济发展和恢复中国的国际地位的政府。他们所要求的不过是一个有效开明的独裁政府。在50年代和60年代成长起来的一代占l982年中国总人口的l3%,他们成长于社会主义比较发达的年代,在较大的程度上,这一代的政治要求也是有限的,他们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这一基本前提,满足于在党内的非正式的协商地位(群众路线)。这两代的知识分子和领导人都是文化大革命的牺牲品,他们要求法律和秩序以及制度化的程序,以防止文化大革命悲剧的重演。
在文化大革命中成长起来的一代占1982年中国总人口的22%。他们的经历对其观念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有限的高等教育机会、政治领导人根据含糊不清的政治表现指定工作,产生了一种竞争、不信任和愤世嫉俗的社会环境。在文化大革命中,他们被送到工厂、农村从事劳动,走的地方很多。他们的丰富经历使他们受到了广泛的训练,对中国的现实有着深刻的理解,在行动上也颇为自信。这些人正被提到领导岗位,他们的行为在许多方面都与他们的前辈不同。他们精力充沛、经验丰富、自信心强。正是这一代领导人将确定政治改革的未来。
接下来的一代是在80年代成熟起来的。他们出生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占中国人口相当大的比例。l962-1971年出生的青年人占1982年总人口的20%,在文化大革命中,他们不过是学步的孩童,对文化大革命的知识来自二、三手资料。他们是在一个提倡学习、对外开放和努力赚钱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这一代的读物包括洛克和孟德斯鸠关于政府是由社会契约形成的著作、尼采的关于领袖是人不是神、公民有权改变政治结构的著作;弗洛伊德的性心理学著作;弗洛姆关于人道主义的著作;托马斯·潘恩、帕里克·亨利关于民主的著作。他们对马丁。路德·金关于世界自由与正义的梦非常熟悉。这一代人独特的生活经历反映在“现代”生活方式中,尤其是在城市。他们的服装、发型和对音乐艺术的欣赏以及性观念与世界其他地方越来越接近。在农村,新的消费方式,如服装、摩托车、电视等也已经普及,西方的价值观远不如传统的价值观流行。这是一个过渡阶段。城乡的经济交流正在增加,在90年代:新的政治观念将传到农村。[14]
正是在这些因素的推动下,中国展开了全面的政治改革。改革时期,中国的政治生活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化。
这种变化首先表现在意识形态领域。为了给当代中国政治的权威奠定新的基础,官方意识形态的内容已经从强调思想斗争与阶级冲突转变为强调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从强调无产阶级专政转而强调社会主义民主,解决迫切具体问题的实用主义政策取代了在平等目标名义下进行的改造社会的乌托邦的努力。马克思主义的意义明显减少了,韦伯的理性-合法权力思想确实发生了影响,许多知识分子和专家越来越多地利用了这种思想,努力将政治生活建立在制度、法律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更重要的另外两种意识形态形式,即民族主义与现代化,也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这是韦伯所没有明确预见到的,在本世纪后半叶,它们成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合法性的重要基础,改革以后,这两种意识形态形式日益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占居支配地位。
同时,政治生活中的意识形态的色彩淡薄了。改革后的中国领导人承认,一系列广泛的学术、科学和技术问题是可以讨论的,与政治原则无关。其结果就是许多政策可以根据自身的价值做出判断,不受教裂的约束。而且,甚至在被认为是相关的领域中,思想意识也不再当作教条,不再认为能为现实政治问题提供具体、可靠的解决方法;相反,它被当作分析政策问题的方法以及未来的广泛目标。[15]
意识形态的作用和功能的变化也是非常深刻的,它开始或多或少地反映现实的经济生活。马克思主义与其说是一种僵化的社会发展的蓝图,不如说是一种灵活的经济发展的纲领。这样一种概念已经形成,即对大众的需求和愿望的实际反映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这种概念一方面提高了政府的作用,从而对经济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伺时相对降低了党对社会生活的干预。意识形态与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被颠倒过来:组织机构不再去符合意识形态确定的目标,而是按照实际的、可能的方法管理经济,以便使人们的具体需求能够得到满足。[16]
在意识形态领域?马克思主义仍被确定为官方的正统理论,对它的评注仍花费不少时间。这对中国来说是一件可理解的事。党和许多知识分子对马克思主义的这种态度是出于政治和文化上的考虑。党的领导人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在这样一种概念上,即它是一种科学、正确的思想体系,为党的统治提供了合法性,否定马克思主义不仅会损害它的合法性,而且会引起政治动荡和混乱,这正是中国人所极力避免的。同时,中国领导人总是担心社会主义将被毁灭,革命的原则将受到破坏。这也是很自然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已经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因此,中国的政策总是,也永远是带有意识形态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批评的特征。中国的领导人总要问自己:一项政策是否会使中国偏离社会主义?这种意识形态上的反省在西方人看来是很特别的、完全不必要的。美国的立法者与政府领导人没有必要总是问自己一项法案或政策是否会对资本主义有利,因为,每一项立法或政策都是用来维护资本主义的,资本主义是稳固的,不会像中国对“建设社会主义”提出疑问那样对“建设资本主义”提出疑问,区别在于,中国努力创造一个新社会,而西方试图保存现存的社会。[17]
而且,许多中国人至今仍然相信,统治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既需要官方意识形态的统一力量,也需要一个一体化的全国的政治组织力量。在许多知识分子看来,当代世界两种可替代的主要的思想体系就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选择资本主义,不仅要放弃马克思主义,而且还要提倡个人主义、竞争和多元化,这些会对国家的统一产生威胁。马克思主义强调集体主义、合作和民族的统一——这是一种使中国免受来源于基层的离心力影响的价值观,它与儒教传统是相吻合的。[18]
中国政治生活中人事方面的变化也非常显著。党努力通过吸收比较年轻和受过教育的干部并许诺他们更多的自主权,使政府和各个机构恢复活力。
改革在废除干部终身制,让老干部退位,以年轻的干部取而代之的做法上取得了相当的成功。l982年和l984年,官僚系统内的人事安排发生了重大的变动。在1983-1985年期间,大约90%的省一级地方干部发生变动。1985年9月,l31位老干部退出政治局、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人的安排和提升从毛时代的政治表现和革命热情的标准转为强调专业、教育和青年人。新上任的干部大都比较年轻,受过较好的教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领导阶层最大的和平变动,而且,更替的工作是以惊人的速度进行的。与此同时,中国还规定了干部任职的年龄限制。
组织机构与国家政体的改革非常引人注目。毛泽东死后,党政组织处于相当混乱的状态,党的重建工作存在着许多困难。过去,整风运动是取得党内一致和加强纪律的一种有效的机制,但这一运动在1986年只取得了部分的成功。这一事实表明,在一个经济增长成为首要目标的年代里,运动式的政治活动被视为具有破坏性的。党不可能通过强调政治而进行一种过于深入细致的运动。
党政机构改革更为激进的方式在80年代初开始进行。党的十二大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组织机构自身的力量再次得到确认;引进了制约机制:实行集体领导、建立了平等的行政部门,即将中央委员会分为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顾问委员会三个机构,虽然在它们当中引入监督-制衡关系的思想落空了,但这些机构的建立可能已经导致了较大范围的分权。在当前的领导中,权力更加分散,更加具有集团操作的性质。废除了主席制,使党的书记成了党的领导人,从而使党的领导机构更像苏联和东欧的模式,党的总书记只有召集党的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议的权力,因而,他的权力相对被削弱了。最后还推行了严格的保密法,党政及其他各种常委会召开会议的次数增加了。这些改革使中国领导人比50年代以来的任何时候都更有纪律。领导之间的争论与精英派别仍然存在,但政策分歧的解决不再对公众采取隐喻的形式,清洗也不再引发分裂的宗派主义(实际上不再有任何形式的群众参与)。[19]
党政分离也是长期的优先改革项目。通过这项改革,党将放弃对各种经济与行政事务的直接控制,主要是通过建立政策的重点来实行领导。一旦党的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它的执行和监督就成了地方政府的事。党将保留通过推荐的芳式指定关键政府职位的权力。这项改革的目标是减少对经济事务的政治干预,使党能够从扰乱其领导的具体日常事务中脱离出来。党政分工的意义是深远的,但对它们管辖的范围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20]
这些改革措施的意义是深远的。在毛的时代,权力集中在一个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手中,毛使革命人格化了,他是独一无二的;他既是统治者又是“至高无上的神父”——他通过一种特殊的角色实现政策的合理化、政治一体化和制定政策、解决冲突,并实现至高无上的“立法者”的功能。毛的救星-预言家的角色表达了一代中国人的政治愿望。政治改革已经瓦解了对毛的崇拜,邓将恢复集体领导当作政治改革的中心议题,并恢复了集体领导制,邓虽然是最高的领导人,但他只是一个平等群体中的第一号,并不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几个元老人物和邓小平处于向等的地位;没有“邓小平思想”,他也没有能力集所有关键的领导角色于一身。高层政治斗争的准则也更具有人道的色彩,失势者仍能保留一定的影响和地位。总之,中国正在处于从领袖的超凡魅力权威到马克斯。韦伯称之为理性-法律权威的过渡。[21]
集体领导的趋势,虽然越来越不稳定,看来仍会持续下去,因为新一代的领导人在走向领导岗位时没有经历那种使英雄主义大放光彩的艰难历程。他们的领导地位将会下降。这些最初的改革建议是向着某种制约与平衡体制发展的。这种改革究竟能不能阻止另一个强人的出现还不得而知,对l978年以后的决策过程的研究表明,一种协商性的更为复杂的程序正在形成,因此,可能会阻止一种由一个权威即兴作出决策的出现,正是这样一种决策导致了人民公社的形成。[22]
但是,中国政治仍具有高度的老人统治的特征,老年人比年轻人掌握和操纵着更大的影响,“一个人,一张票”的公式不适用于老人政策委员会。许多老官员将自己视为共产主义革命的保护人。同时,个人关系和庇护关系仍在提升中发挥作用。实际上,就80年代领导人更新的速度而言,裙带关系问题也许是不可避免的。随着改革中倡议的文职人员制的实施,职业市场和改革的就业体制的出现,将有助于纠正这些问题。[23]
改革在扩大参与机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将竞争性选举引入地方立法机关,扩大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通过各种组织机制加强与社会各群体的协商,成为毛以后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在毛主义时代,选举只是一种形式,党控制着选举程序并指定候选人,1979年的选举法允许将直接选举扩大到乡村和城市的市区一级,更重要的是,根据法律可实行差额选举,普通公民可指定候选人参加选举。中国政府反复表明,他们不想允许真正竞争性的政党体系,但他们允许在党内有更多的竞争。不言而喻,如果立法机构在决策过程中不发挥什么作用,这种选举就毫无意义。过去,人民代表大会只是使党的决议合法化,自1979年以后,它的作用扩大了。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已经建立了机能委员会,专门负责内外政策的某些特定方面,并在起草法律方面发挥了更积极的作用。人大会议的次数也逐渐增加,成为代表们坦率地讨论国家与地方政策的讲坛。尽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仍被人们称为“橡皮图章”,但在1979年以后,它的声望和权威大大提高了。例如,在1980年11月的五届人大上,代表们公开向部长们就政治高级官员的贪污和渎职行为提出质问,至少有一名副部长被解职,几名重要领导干部受到指责,其内容还在大众媒介上公开报道。1986年春,一些人大委员实际上开始投票反对一些提名的报告。在1988年3月的7届人大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出现了委员辩论和异议。[24]
但是,实际上,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参与机会仍受到许多限制。例如,选举法在地方并没有严格执行,选举规则不允许候选人为本阶层或本地区的利益呼吁。选举的范围并未扩伸到省与国家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同时,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也受到限制,它们的活动、其代表的发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保守的。从总体上讲,它实质上仍然是一个咨询机构,而不是一个独立的立法机构,它不能经常提出立法、否决国家的建议,或要求党政官员承担义务。[25]
相应地,中国在法制和民主等方面的改革也取得了重大成就。法律是规则地解决社会冲突的保证,可以提供一种更为民主的气氛。没有法律,公民就仅仅是被庇护者,只能寻求权势的保护;有了法律,官员就要受法律的限制,公民就可以要求他们的正当权利。自1978年以来,中国发展并强化了法制。1981年制定了一个新的政策,要在党外建立一个真正的司法体系。l982年的国家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立法机关,一切法律由它制定并且由它执行。各种法律、法规逐渐健全起来,政法人员的训练和培养也在大力展开。政治部门践踏法律的行为也开始诉诸法院。律师作用逐步加强,越来越多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通过法律来解决。中国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知识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努力。
有两项改革涉及到民主化问题,其一是建立“协商与对话”体制,以便加强公民与统治者的沟通,同时,请愿渠道、反馈机制、上访程序等正在逐步加强和走向正规化。其二是立法机关的作用日益加强,选举制度和统一战线制度正在逐步推行和推广。中国在分权改革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从地方到基层,从政府到企业,中央的权力都大大地削减了。
但接受法律和民主原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几十年的时间。目前中国这方面改革的问题与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法制改革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党凌驾于司法权之上这一历史形成的趋向,中国政府还保留着废除法律的权利。当然,废除旧的不合理的法律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法律可以轻而易举地加以废除的话,它们就不是真正的法律了。虽然党很少干涉一般的案件,但重要案件通常是党委作出决定,此外,也没有制定司法独立条文,以监督党政官员的行为,除非党本身愿意把干部交给法院审理。法院系统独立性这一基本原则难以实现。另外,中国还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律师得不到严肃对待,物质条件比较艰苦,有些律师发现,许多法院裁决在审判以前就已经写好了。防止不合法的拘捕与审讯的保证还只停留在理论上。
问题的根源在于,在中国,自由、法律和民主更多地仍然是进行控制以及其他目标的手段,而不是目标本身,不是反对国家干扰的保障,也不是为了从以道德治国转变为以法治国。中国在这方面的改革带有明显的实用主义特征:自由是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经济活力;法律是为了增加可预见性以维持人民的支持;民主是为了解决人民与政府疏远的信仰危机。可能的情况是,中共统治下法制的发展,其目的主要在于限制任意使用权力,而不在于保证个人的人权。这个基本原则是党的控制神圣不可侵犯,法律是它的工具之一。这当然令人回忆起传统的统治,而不是现代的多数表决制。[26]
总而言之,虽然中国正在变成一个法制的国家,但它还不是一个法制的国家。虽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相比,中国现在都更加具有法治的特征,但党是否接受无条件地保证公民不受其控制的长期的法律程序还不清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制是以人治为基础的,是以政治的高度的个人化和微弱的制度化为特征的。因此,一个领导人的权力或影响更多地取决于他本人和他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他的正式职位;领导者的地位不仅必须依靠法律及通过适当的法律程序来确立,而且必须通过他们的良好的道德风范、合乎道德的目标及高尚的动机等来确立。法治意味着:法律变成至高无上的东西;国家必须通过行政法规和刑事法以可预见的方式来加强它的政策;公民拥有法律程序性的、规定权利与义务的权利,它们要由宪法来保证,国家不能践踏;领导者的地位必须通过法律来确立。[27]
最后,在改革时期,国家对社会的渗透似乎不如以前的深入和全面。这可能是一种有意识的放松,是改革者对公民的私生活的尊重的结果;也可能是党的削弱和实用主义的、现实主义的意识形态无法激发中国人民的理想主义的结果。也许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次,社会本身不再像以往那样受共产党的支配了。例如,在反对白桦的《苦恋》的运动中,虽然大众媒介最终都参与了批评,但没有发表反对的文章,大多数主要的作家都没有参加对白桦的批评。知识分子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自身的合作。普通公民在信仰、言论和消费等方面所享受的自由要比过去多得多。宗教不再被谴责为迷信,教堂和庙宇重新开放,农村的风俗习惯也得到尊重。
在激烈的对当代中国政治控制的讨论中,邹谠将“豁免领域”与“中立领域”区别开来。前者指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生活领域,即党通过一种有约束力的和长久的方式承认,党没有权力干涉;后者则相反,指的是这样一种生活领域,国家只是在一定时期内不愿干涉,但它不放弃将来进行干预的权利。显然,中立领域在毛以后的中国大大扩展了。但在保持国家促进道德文明传统的条件下,中立领域还没有转化为固定的豁免领域。[28]
对于中国已经贯彻的改革的意义,专家们认为难以作出估价,但他们承认,虽然党和政府的改革规划没有满足由雄心勃勃的改革建议所产生的期望,没有使权力的组合发生基本的变化,但它们确实导致了自党的七大和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来最广泛的中央领导的调整。这种调整似乎将继续下去。这些改革可以减少使政府的合法性进一步削弱的低效、失误和腐化。此外,这些改革可以产生未来进一步改革的动力。哈丁认为,中国在所有这些领域取得的明显成就表明,毛主义时期的政治危机已经得到了解决。
改革已经使中国政治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林恩·怀特和帕里斯·张将这种变化称之为“从个人独断专行的统治转到了寡头统治与老人统治的混合体”;哈里·哈丁称之为“从极权主义转变为一种协商性的独裁主义形式”;哈姆林称之为“从革命家的寡头政治到一个更新、更为开放的和容纳型政治的过渡”;斯卡拉皮诺则认为中国正在从列宁主义转向一个权办主义一多元主义的社会。
这种体制与刚结束不久的极权主义有很大的不同,然而,向一个更为开放的政治的过渡过程才刚刚开始。在中国政治正在变得更具有协商性的同时,它还不是一个充分民主的,或者说,它还没有转变为真正多元的政治秩序。甚至不是一个准多元性的政治制度。政治组织并没有脱离党的控制。政治竞争的权利仍受到限制,在大多数情况下,候选人是由党来提名或指定的。政治参与的形式、内容和程度仍受到限制。有关中国未来的战略决策仍受党的精英支配,并受意识形态与制度方面的约束,中国政治的许多方面仍与列宁主义的政治结构联系在一起。总而言之,虽然自1976年以来公开的政治参与增加了,但它仍然受党的支配而不是完全的自治。由于认识到要从人口中的关键部分获得信息、建议和支持,它变得越来越具有协商性。但由于要压制不同政见,建立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将最终的决策权保留在党手中,所以它仍然是一个独裁主义的。[29]
三、政治改革的特征与前景
从改革的战略上讲,如同经济改革一样,中国的政治改革也是以局部的改革为特征的,这就难免引起社会混乱:利益失衡、顾此失彼等一系列的弊端。中国的改革者并不是没有看到局部改革的局限性。早在1978年初,改革的政策顾问们就想彻底地研究出一个整体改革规划方案,并迅速引进社会经济模式,以便防止产生混乱。但由于政治和实际执行等方面的原因,他们没能做到这一点。首先,存在着怀疑和批评;其次,改革理论家和官员们太无经验,又在具体的改革战略上过于分歧。其结果就是一种局部的、经验性的改革。此外,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无疑也是渐进的经验主义改革的一个因素。中国人已经对毛主义的政治运动和空洞的口号变得敏感,对于迅速和僵化地引进的社会经济模式推广而不论其适应性如何的做法也相当反感。而且,改革者们也缺乏与决策相关的信息,以及相应的研究与思想工具。因此,经验主义反映了对现实政策和体制灵活性的探索。[30]
在改革的具体方式上,中国的改革是通过一种由上至下的程序进行的。如果想要成功地改革中央计划经济,就必须对政治经济权利进行综合的、同步的分配。然而,这样一种分配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在党政各个等级上的既得利益者的抵制。对权利分配的这种保守的政治反应会成为进一步改革的阻碍。这种“阻碍效应”随着改革的加深而上升。结果,不是新的分权市场制度取代旧的中央计划制度,而是计划与市场的混合物。它是一种妥协,是非此非彼的一条中间道路。由此导致的未来政策的摇摆不定引起了严重的经济政治危机。因此,推行全面改革的能力取决于改革派在党内受支持的程度,而这又取决于领导的政治领导能力。只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才能够在权利的分配中减少阻碍效应。然而只要存在强大的反改革的保守派,在中央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范围内的改革就不会成功。只有一致才能成功,但在中国,一致是不可能的。看来,在中央计划的社会主义体制内分权化的成功只有在整个党受到基层民众的压力下才能够取得。党不能领导社会主义社会走向分权化和市场化;党必须在人民的推动下才能进入分权化和市场化。由上至下的改革永远会受到阻挠。只有自下而上,真正的改革才能完成。要同时维护现存的权利关系和使经济体制现代化是不可能的。要保存中央集权就要对经济政治和思想自由进行压制;而现代化则恰恰需要政治经济和思想自由。[31]
中国的政治改革没有一个坚实的理论作指导,而是取决于中国社会对变革的各种不同的乃至对立的认识和各种社会力量的较量,来自于领导人对早期几十年党的统治成败的认识,它更多地是消极地抛弃过去的错误,而不是积极地对未来的有意识的思索。对改革方案最具渗透力的观点,来自经济迅速发展、政治稳定因而被许多人视为金色的50年代,以及在刘、邓等人主持工作时使中国从大跃进的灾难中恢复过来的60年代,当时,刘主义发展战略的特征就是将政治和经济分离开来的实用主义精神。但最终的结果证明,这种方法是有问题的,因为,由这种发展战略所引起的社会经济压力和社会分化被毛泽东以民粹主义的方式用来向邓和刘的实用主义领导人发起挑战。其结果是巨大的社会动乱。当今经济与政治间的类似的分离也面临着类似的危险。[32]
80年代中国改革方案的另一个主要缺陷在于,它没能改变单一的列宁主义的政治体制,在这种体制中占支配地位的是最高领导层的个人独裁政治,没能产生更带有自治性的组织以及能够代理国家、官僚以及社会政治不同利益的较为灵活的程序。这样,在危机期间,决策只能在高层领导中不同派别的竞争中作出,很少得到代表不同官僚利益阶层的信息和建议、处理社会矛盾的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以及在政治经济上可能产生的国际反应。这种改革原则深深地根植于中国传统的价值观中,即国家有权通过按照官方的教义教育公民,以促进他们的道德行为,国家必须防止可对中央政府控制进行挑战的政治组织的出现以维护社会的和谐,这种中国的价值观和列宁主义原则允许国家镇压社会中的持不同政见者和思想异端,排除政治多元化的出现,为党对其他政治机构的全面控制提供依据,保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政治生活中的支配地位。[33]
新旧体制的交替过程所产生的各种矛盾已经使中国处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上,它必须在以下两种可能中做出选择:或者走向一个尚未确定的、激进的社会主义;或者只对传统的社会主义作温和的调整。如果两者都没有达到,它就会陷入危险的停滞状态。但是改革的思想已经渗透到中国的政治生活当中,中国的领导人和中国人民都已看到进一步改革的必要性,因此,未来的问题不在于是不是改革,而是进行什么样的改革,怎样改革,是快还是慢。以下是一些专家对改革的两种可能的取向的分析。[34]
保守的改革方案 这种改革就是对中国的政治体制进行调整、改善和修正,以便使它进一步合法化。它的依据是,许多中国人对稳写与经济发展的强调甚于对民主化的强调。它的支持者认为,只要政府能够保持社会的稳定,就能取得人民的支持。这个因素可以和民族主义、经济增长、传统的独裁观念、政治冷漠和犬儒主义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效应,观念与利益的差异都会由此而减色,国家将会维持它对社会的控制。
在中国保守的改革者当中,有一种杰出人物统治论与专家政治论的倾向。这种主张的倡导者希望在没有公众参与的情况下,通过正常的组织渠道来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中国的专家治国论者认为,在工业化的早期和中期阶段,经济增长只有在独裁政治中才能完成,并以南朝鲜、台湾、新加坡和.日本的经验证实他们的论点,因为,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国家的强大集权为快速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机会,并为以后的民主改革建立了长期的基础。这种观点在80年代是有一定的效力和影响的。这种保守的改革方案推行的结果将会在行政管理方面作出重大的调整,并试图消除或减少贪污腐化现象。他们将会赞成党、政功能的一定程度的分离,赞成为提高效率而对企业管理作出重大的改革。他们的改革将会产生一种共产党领导下的大多数劳动者的“社会主义民主”,而不是为了少数人的多党制的“资产阶级民主”。
这种保守的道路总的来说是与中国的政治文化和历史相符合的。它首先承认一个能够保持秩序、经济增长和讲究礼仪的政府的合法性。对于这样的一种合法性来说,西方式的选举与多党制竞争是没有必要的。中国人从来也没有接受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哲学。在他们看来,西方家庭体系的毁坏,吸毒、失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都是与这种思想联系在一起的。这种主张的倡导者认为,中国自上而下的改革与日本l8世纪晚期明治维新有许多类似之处,而旧本的这一改革是成功的。这种改革也与儒教传统中的开明观念相吻合,这种观念反对腐化,主张通过伦理道德建立一个好政府。中国保守的改革也同其他一些国家的民主政治改革类似。
中国的青年会反对保守的改革并继续举行示威游行吗?不一定。就整个世界而言,一般的规律是,学生运动可能会产生保守的反应,因此,下一代的学生可能会对这种行动失去兴趣。
这种保守的改革的有利之处是,当中国推行非常有争议的劳动、价格和住房改革的紧张时期,它将可以维持若干年的稳定。保守的改革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它可能不会激起那些希望经济迅速增长的知识分子,企业家、工人和政治领导人的热情,并压抑他们的创造性。而且,政治冷漠和传统的权威观念会对那些“土皇帝”形成一个有利的环境,他们的腐败、无能将会削弱中央体制的合法性。因此,保守的改革将以长期的问题为代价来加强短期的合法性(正统性)。这种方法也不会得到香港的欢迎,香港的企业家将会转移资本,留下一个停滞、拥挤的城市.它也会使得台湾问题更加难以解决。而且,这种改革所维持的社会和政治的稳定是不会长久的。例如,在南朝鲜和台湾,存在着游行示威和增加民主参与的其他要求。对这种要求的保守的反应将会是镇压,像南朝鲜那样,这将会使中国走向苏联式的道路。这绝不是不可能的。
激进的改革 这种改革方案不是要调整现行的体制,而是要基本上改变它。激进的改革是要赋予人民,尤其是青年以有效参与的机会与能力感。在西方,赋予这种感觉的关键因素是不同党派的竞争。在这种体制中,由于对党派的选择是按照适当的程序民主地作出的,即使他们对选举的结果感到不满,他们也容易接受政治领导人与政治活动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保证了西方政府的强大与稳定,尽管存在着表面上的选举的混乱,以及政府不胜任、任人唯亲、贪污腐化等现象。无疑,这种政体也为印度和墨西哥的政治稳定提供了保证,虽然在那里存在着深刻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如果中国建立了一个竞争的政治体制,共产党仍将保留支配地位。但它有可能失去地方的选举,并可能有时失去国家的选举,像印度的国大党那样。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这种竞争会促使它更好地工作,因而使它更加强大,给予它更加明确的合法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可能为政治竞争提供条件,l987年制定的新法律允许在候选人之间进行某种程度的竞争。罗伯特·达尔曾经观察到,民主制大多是从一种在普遍参与的公众竞争的制度中发展起来的。从这个角度看,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中更为公开的讨论和最终正式的投票程序将是中国政治改革的重要的过渡阶段。但在中国,要建立这样一种政党体系确实是非常困难和危险的,它与中国的政治传统和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这种改革方案存在着许多障碍。首先,中国没有发展容忍不同种族、宗教和经济群体间的冲突的文化和制度,而在欧洲和北美,这些已经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了。更重要的是,大部分中国人都具有传统的政治观念。他们期望一个强大的、统一的政府,他们希望稳定。政治竞争会产生焦虑,因为它会使人们想起混乱,中国的农民对家庭以外的事务极少关心,他们可能倾向于一个与其说靠选票不如靠大棒的强人。民主需要受到良好教育、有知识的公民,如果人口过于贫困且又严重文盲,他们就不能对政治事务作出正确的判断。此外,在一个充满着富裕国家的世界上实现国家统一和现代化、为了应付人口的增长及其他一些紧迫的危机,中国看来也需要一个强大的能够动员全国资源的中央政府。总之,虽然目前的缓慢的政治自由化和社会多元化包含了以后更具有参与性的体制的萌芽,但在一个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具有强大极权统治的历史传统,而其政治文化反映了这种传统的国家里,较早地从极权主义过渡到民主的前景是暗淡的。在中国的政治文化发生重大变化之前,西方式的民主化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此外,由既得利益者产生的问题也将十分严重。
发展民主价值观的一个主要障碍是由文化价值和青少年教育方式形成的权威结构。中国政治文化的沿续性、中国政治文化中权威关系的持久性、乃至传统政体的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幼年时期的社会化过程,即在家庭和教育系统中将这种权威模式制度化了;根源于传统的中国人在感情上对无节制的权威的憎恨,同时又需要从这种权威关系中得到安全。但当孩子们被告知什么是正确的行为,以及忠实于集体的重要性时,自己就没有任何余地了。由此引起了强烈的群体认同感。斯达韦斯强调指出,令人感到吃惊的是,中国并没有讨论如何改革教育制度以便产生一个民主的政治文化。读书的孩子们仍然是笔直地坐着,两手背在后面。他们齐声背诵,站着讲话。历史上的政治理论家们历来强调通过教育来改变后代的价值观。中国在这方面的进程将是民主改革的指数。因此,政治的变化将是渐进的过程。
迪特默在分析中国政治改革的前景时说:在本世纪内,现存的政治系统不可能发生基本的改组,而是它的发展和完善。立法机构的权力将会增大,较高层行政机关的直接选举会发展,政府官员的教育水平也将会持续提高,但真正的多元主义自治的政治组织与独立的政治权力的竞争则不大可能出现。
他还进一步分析说: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将政治与经济、党的精英与社会环境分离开来的方法是站不住脚的。此时,有三个其他的选择:第一,抛弃这种职能分工,重新肯定“政治挂帅”,重新确立党的作用和全面控制社会生活。从其对经济的消极影响来看,这种方案很可能是短命的。第二个更富有挑战性的选择就是,重新确定党的使命和意识形态,对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进行富有成效的领导,与此同时,对经济进行有效、灵活的管理。这种选择将以党的先锋队传统为基础,提倡政治品德,利用日益增长的知识分子与党的干部的关系,促进一个创造性的综合体。在过去几年里,曾在这个方向上取得了很有希望的进展,但为了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正统观念,这种方案受到了挫折。第三个,也是最有可能的选择就是,党既不阻碍,也不引导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改造,而是坚持目前的状态,并试图以一种看来必要的实用主义的态度来适应变化。由此可以预见到,“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党将从原来的先锋队作用逐渐地下降到一种更为消极的社会地位,它将控制出现的危机,而不是寻求保持一个独特的精英亚文化群,将社会导向一个预先注定的英烈祠。”[35](84-139页)
[1] 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第256页;莫里斯·迈斯纳(Maurice Meisner):《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4-97页。
[2] 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第84—97页。
[3]鲍大可:《共产党中国的干部、官僚政治和政治权力》,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67年版,第430页。
[4]迪特默:《革命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发展》,载《建立一个民族国家:40年后的中国》,第42页;哈里·哈丁:《中国的政治发展:1949-1989"年》,载《两个对立的社会:40年后的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17-323页。
[5]鲍大可:《共产党中国的干部、官僚政治和政治权力》,第437—438页;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第280页;哈里。哈丁:《中国的政治发展:1949-1989年》,载《两个对立的社会:40年后的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23-328页。
[6]鲍大可:《共产党中国的干部、官僚政治和政治权力》,第440页;哈丁:《中国的政治发展:l949-1989年》,载《两个对立的社会:40年后的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32-335页。
[7]费正清:《美国与中国》第349、350页;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与后毛泽东的中国》,第332页;哈丁:同上,328~332页。
[8]鲍大可:《共产党中国的干部、官僚政治和政治权力》,第435页。
[9]迈斯纳:《毛泽东与马克思主义乌托邦主义》,中央文献出版社,第173页;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第297页;詹姆斯·迈尔斯:《毛泽东的角色:中国革命中的神密性与领袖的超凡魅力》,载维克多C.法尔肯海姆(Victor C.Falkenheim)编:《从毛到邓的中国政治》,美国优秀出版社,l989年版,第l7—37页。
[10]哈里·哈丁:《毛以后的中国的政治发展》,载鲍大可编《中国的现代化》,韦斯特维尔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l4-17页。
[11]奥克森伯格:《中国:动荡的社会》,第50-54页。
[12]斯卡拉皮诺:《发展政治学》,哈佛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74页。
[13]斯达韦斯:《中国的政治改革》,第17-30页;沃格尔:《天安门事件前夜的中国社会》,迪伯拉·戴维斯、伊兹拉·沃格尔编,哈佛大学出版社,l990年版,第5页;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第274页。
[14]斯达韦斯:《中国的政治改革》,第l7—30页。
[15]鲍大可:《中国的现代化》,引言;沃格尔:《天安门事件前夜的中国社会》,第4页;哈丁:《毛以后中国的政治发展》,载《中国的现代化》,第29-30页;《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第184页。
[16]迪特默:《毛以后t国的意识形态与组织》,载《大陆中国发展透视》,第57页。
[17] 李希腾斯坦:《处在边缘的中国》,第43页。
[18]迪特默:《革命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发展》,载《建立一个民族国家:四十年后的中国》,第60-61页。
[19]林恩.怀特:《中国革命的终结》,帕里斯·张:《毛以后中国精英冲突的不同性质》,载《从毛到邓的中国政治》,第67—113页、第117—138,页。
[20]林恩·怀特,帕里斯·张:《毛以后中国精英冲突的不同性质》,载《从毛到邓的中国政治》,第67-113页、第117-l38页。
[21] 哈丁:《第二次中国革命》,第l84页。
[22]迪特默:《毛以后中国的意识形态与组织》,载《大陆中国发展透视》·
[23] 同①。
[24] ①②理查德·鲍姆(Richard B.Baum):《中国的政治制度:40年的评价》,载《建立一个民族国家:40年后的中国》,第68页;斯卡拉皮诺:《发展政治学》,第79页;哈丁:《第二次中国革命》,第l79—180页。
[26] 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第336-337页;斯达韦斯:《中国的政治改革》,第40、50-51页;洛厄尔·迪特默:《毛以后中国改革的起源》,载《从毛到邓的中国政治》,第55页;林恩·怀特、帕里斯·张:《毛以后中国精英冲突的不同性质》,载《毛到邓的中国政治》,第67-113页、第ll7-138页;哈丁:《毛以后中国政治的发展》,载《中国的现代化》,第32-33页。
[27]帕里斯·张:《毛以后中国精英冲突的不同性质》,载《从毛到邓的中国政治》,第ll7-138页;哈丁:《毛以后中国政治的发展》,载《中国的现代化》,第32-33页。
[28]迪特默:《毛以后中国的意识形态与组织》,载《大陆中国发展透视》;哈丁:《毛以后中国的政治发展》,载《中国的现代化》,第l7页;《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第l75页;林恩·怀特、帕里斯·张:《中国革命的终结》、《毛以后中国精英冲突构不同性质》,载《从毛到邓的中国政治》,第67-113页、第117-138页。
[29] 哈里·哈丁:载《中国的现代化》,第32-33页;《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第200页;斯卡拉皮诺:《发展政治学》,哈佛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80页;斯达韦斯:《中国的政治改革》,第17页;卡罗尔·李·哈姆琳(Carol Lee Hamrin):《中国与未来的挑战:变化中的政治模式》,韦斯特韦尔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210-211页。
[30]卡罗尔。李·哈姆琳:《中国与未来的挑战》,l990年版。
[31]李希腾斯坦:《处在边缘的中国》,第l25-127页。
[32]迪特默:《毛以后中国改革的起源》,载《从毛到邓的中国政治》,第42页。
[33]卡罗尔·李·哈姆琳:《中国与赤来的挑战》,第3页;哈丁:《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第l73页。
[34]斯达韦斯:《中国的政治改革》,第l29-l44页;哈丁:《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第99-128页;福尔肯海姆:《过渡中的中国政洽》,载《从毛到邓的中国政治》,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