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海吧吧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网站是为海景爱好者提供电子信息交流服务的开放性互联网社区。

  第2条 本网站的基本任务是集中海景信息资源,整合会员闲暇时间,将会员智慧转化为财富,打造华文世界一流的海景观光平台和海景生意人的聚会沙龙。

  第3条 本网站由创办者与全体注册会员共同管理,按贡献大小分享权益。注册会员通过网站专设的“股东大会”论坛发表意见和建议,参与网站经营管理。

  第4条 本网站在适当时候将网站的载体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争取最终在境内或者境外证券市场上市。

  第二章 会员

  第5条 本网站注册会员分为海景经营者、海景导游、海景观察员等三类。海景经营者是指在沿海地区经营酒店、宾馆、餐馆、咖啡馆、旅游商店、旅游服务、房地产等一切与旅游度假有关的商业活动的生意人。海景导游是指在滨海旅游地区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士。海景观察员是指除了海景经营者与海景导游以外愿意加入本社区的其他人士。

  第6条 本网站所有会员均实行双名注册,即同时注册实名与昵称。注册会员用真实姓名行使自己在本社区的相关权益,用妮称或者真实姓名在网站内发帖。会员上传作品、发布信息时可以自行选择使用实名或昵称。

  第7条 会员注册时必须如实填写姓名,并同时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手机等真实信息。

  第8条 以发布商业信息为主的会员,可用酒店、商铺、餐馆、景点等机构的简称作为注册时的昵称。

  第9条 会员注册时必须提供真实信息,以便本网站对会员提供各类服务,如对会员所获股票期权进行确权,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及信函等方式向会员发送专业信息资料。如果会员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造成股票期权无法确权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10条 注册信息发生变动时,会员应及时登陆网站更新信息。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会员自行承担。

  第11条 注册会员需要变更会员类别时,需经本人申请、网站注册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身份类别变更。

  第12条 注册会员必须自行妥善保管注册名和密码,并对其在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会员因保管注册名和密码不当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会员承担责任。

  第三章 管理者

  第13条 本网站的管理者是网站的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网站战略管理、运营管理与产业经营。

  第14条 本网站管理人员从注册会员中选拔产生。拟受聘担任本网站管理人员的人士必须事先获得注册会员资格。

  第15条 本网站管理人员除了作为管理人员参与管理获得其相应的股票期权之外,也可以以会员身份享受股票期权。

  第16条 本网站根据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奖励或扣罚积分,并依据考核结果做出是否续聘或者解聘处理。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17条 会员发布的图文作品分“原创”或“推荐”两种类别。“原创”作品是指会员本人自己创作的文章、信息以及摄影、视频、艺术作品等。“推荐”作品是指非原创的、由他人创作的文章和信息,以及摄影、视频、艺术作品等。会员发布推荐类作品,应当注明出处、原作者等信息。

  第18条 会员不得将非原创作品混同于原创作品发表。一旦发现会员弄虚作假的,网站有权采取包括删除作品、扣减积分、禁止发言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19条 会员应当注意所发布图文作品的主题与论坛栏目属性的一致性。

  第20条 会员在本社区论坛上发表的所有言论不代表站方观点。

  第21条 会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避免发布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作品和信息。会员不得发布暴力、色情作品和信息,不得发布恶意攻击本网站、恶意攻击其他网站、机构以及人士等的不良作品和信息,不得发布攻击执政党和政府的作品、信息,不得多次重复发布同一主题的作品和信息,不得将非原创作品混同原创作品发布,不得滥发质量低劣的作品。如遇此类情形发生,网站有权删除帖子、扣减会员积分。情节严重的,网站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22条 会员在其主页上进行自我宣传的商务图文不得违反国家广告法规。

  第23条 会员因发帖不当或者自我宣传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与本网站无关。

  第五章 积分计算

  第24条 会员积分是一种可转换为股票期权的劳动积分,包括发帖劳动积分、管理劳动积分和网站奖励积分。

  第25条 在网站设置有相关功能的情况下,会员可以用积分在社区内购买服务。

  第26条 会员作品得分、罚分标准及积分的计算规则由网站制定发布,网站有权根据运营状况对计算规则进行科学调整。

  第27条 会员积分可以依据网站规定的程序兑现,也可以依据网站规定的程序转换为股票期权。

  第六章 权益分配

  第28条 本网站的全部权益由网站的创办者、注册会员、管理者、投资者共同分享。

  第29条 网站的创办者负责筹措风险投资引进之前网站运营所需的资金。在引进风险投资之前,创办者占有网站40%的股票权益,并拥有网站的全部经营权、管理权。

  第30条 注册会员通过发帖劳动积分换取网站的股票期权。在引进风险投资之前,全体注册会员合计占有网站全部股票期权权益的比例为40%。

  第31条 管理人员通过管理劳动积分换取网站的股票期权。在引进风险投资之前,管理劳动折算的股票期权占网站股票期权总额的20%。

  第32条 网站最终对股权正式确权之前,本规则所称的会员“股权”或者“股票”均指“股票期权”。

  第33条 网站将在适当时候对所有会员、管理人员和创办人员的股权数量进行固化。

  第34条 在以本网站为业务主体的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成为上市公司时,公司将协助所有会员将其持有的股票期权转换成公司股票,并协助会员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变现。

  第35条 本网站将根据中国《信托法》的规定,采取信托持股的方式解决会员数量众多导致的股东数量超过法律规定的问题。

  第36条 无论本网站和其载体公司变更为其他的任何名称,也无论是以发起方式或者是募集方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员均继续享有本规则约定的股票期权的权利。股票期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第37条 在公司公开上市之前,股票期权不得在注册会员之间、或者网站会员之外自由转让。如果发生了这样的转让,视为股权持有人放弃其持有的股票期权及其所对应的一切权利。

  第38条 所有会员在以本网站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正式上市之前不承担公司的任何经营债务,也不以任何形式拥有公司和本网站的财产权、商标权以及知识产权。

  第七章 知识产权

  第39条 除了特别声明以外,在本网站原创发表的文章、调研报告、职业见解、图片等作品,其著作权由会员和网站共同拥有。

  第40条 在本网站上原创发表、首次发表的作品,在其他网站转载或者是以纸质形式在其他媒体发表时,应注明首次发表地是“海海吧吧”网站。

  第41条 为了将作者的作品推介给更多的客户,除非作者明确表示拒绝转载的以外,本网站有权选取部分原创发表的作品进行对外宣传推广。如果涉及相应的收益,本网站将以稿酬的方式向会员支付。支付的方式和数额在委托时另行协商。稿酬的支付不影响该会员取得股票期权的权利。

  第九章 附则

  第42条 会员注册后,本规则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43条 本网站保证对会员资料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取得会员本人的授权,不向第三方提供会员的注册信息和权益信息。

  第44条 会员的注册信息(包括真实姓名、电子邮箱、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与权益信息(股权数量和份额等)只能由会员自己和具有较高权限的管理人员查询,其他会员不能查询。

  第45条 本网站保留更改有关运营管理规则和收益分红规则的权利,但引进风险投资之前的涉及会员股票期权份额等重大事项规则的改变除外,除非该种改变将增加会员的权益份额。如果需要更改规则,网站将提前至少10天在本网站的公告栏上公布。

  第46条 本网站有权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修改完善本规则。如果将来法律环境发生改变,本规则约定的会员的权利、义务和国家颁发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发生抵触的,即使本规则尚未进行修改,约定的权利义务仍然无效。

  第47条 网站保留对于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第48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